A. 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退休後養老金領取公式:每月領取總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成都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1998 年7 月1 日以後參加工作: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998 年6 月30 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 年1 月1 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本人指數化約平均繳費工資:
拓展資料:
為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經省政府批准,我省近日下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對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將惠及我省104萬企業退休人員和38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此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單獨調整與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相同的辦法和標准;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單獨調整體現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特殊關愛;傾斜調整體現重點關懷,對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和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予以照顧。
據介紹,2017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和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予以增加。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增加,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不同時間段單獨調整。
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予以傾斜調整照顧: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增加7元;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對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8年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8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從2018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據介紹,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之後連續第3年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確保2018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
貴州調整基本養老金惠及142萬退休人員-中國政府網
B. 社保退休金計算方法
基本養老源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C. 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方法 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標准有哪些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D. 退休金的發放的多少是按什麼標准計算的
上海退休金的發放標準是,按照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確定計算標准。
按照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相加後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加發1%。
(4)養老金計法擴展閱讀
申請退休金所需材料
一、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二、根據不同情形,另需分別攜帶以下材料:
1、計生獎勵材料:符合計劃生育獎勵條件的人員,需攜帶街鎮(鄉)計劃生育辦公室蓋章的《領取年老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申請審核表》或《申請領取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證明》原件;
2、房貼證明:享受房貼人員,需攜帶《關於參保人員享受房貼的證明》,其中對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房貼金額超過5元的,另需攜帶1995年底之前的工資單復印件;
3、解聘材料: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女性,年齡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需攜帶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書復印件;
4、工資憑證:按外商投資企業辦法計發養老待遇的人員需攜帶該人員1994年和1995年的工資發放憑證復印件;
5、原核定材料:符合轉制單位工作年限滿25年的人員,若尚未辦理首次養老金核定手續的,需攜帶已由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的《養老人員養老金申報表(機關事業)》(申3表)。註: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E. 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是怎麼回事
計發月數是養老金計算中重要的數據,但這個是統一的,只是根據當時人退內休年齡而對應相應容的計發月數而已
假設當事人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為139000元、退休年齡為60周歲,對應的計發月數為139。則個人賬戶養老金=139000/139=1000元/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基本養老金
F. 養老保險計算方法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計算
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回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答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保險是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的,其中繳費基數的12%劃入統籌賬戶,繳費基數的8%列入個人賬戶。
以後退休時計算養老金金額同樣分二部分。一部分是從統籌賬戶中計算,就是基礎養老金;另一部分從個人賬戶中計算,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G. 養老保險的計算方法
你工資500,保險交3500,有必要嗎?
以一般地方養老個人交8%比例測算,你要交280塊,還未含醫療專失業保險個人繳納部屬分。你的工資剩下也沒多少錢了。
按照道理,養老是交得基數越高,時間越長,退休待遇越好。但是短期內突然交很高,前面大部分時間基數都不高起不了多大作用的,並且交得高,退休金也不會說高很多,這里有個效益的問題。比如你現在多交200塊每月,實際到時候退休金只是提高了1塊幾毛每月。不一定劃算。
我個人建議,養老金繼續交,但是不用太高。養老金的效益除了每月多少錢之外,還有個時間問題,以後身體好一點,活到100多歲,領他四五十年的養老金,什麼錢都賺回來了。
H. 計發辦法改革後養老金如何計算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具體方式———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逐步過渡: 關於「新人」。《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屬於「新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退休後將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水平與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基數的高低、退休時間的早晚直接掛鉤。他們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關於「中人」。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國務院《決定》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等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過渡辦法。在過渡期實行特殊的過渡政策,按照新計發辦法,養老金減少的不減發,增加的逐步增加,保證他們的待遇水平能有所提高。 關於「老人」。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老人」,他們仍然按照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隨基本養老金調整而增加養老保險待遇。此外,在《決定》實施後到底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吳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