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失業保險與養老保險之間的沖突
職工在失業期間重新就業,可以中止失業金的領取。未領取部分可以留到以後回再次失業時繼續領取。答
職工領取失業金的月數取決於交納失業保險的累計年限,但是職工領取失業金的月數累計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因此能夠及時就業,可以將未領的月數保留到以後再度失業時享受。
因此,你完全可以停止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辦理重新就業手續,與公司簽定新的勞動合同。
⑵ 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斷了能補交嗎
可以的。
1、失業保險的補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因此,必須是單位職工才可以繳納失業保險。因為個人原因(跳槽、離職等)導致失業保險斷繳的,是不能補繳。但是因為單位原因導致職工失業保險應繳未繳的,可以由單位申請補繳。
2、養老保險的補交:(以深圳為例,各地略有不同)
如果是深圳戶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齡時如果尚未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是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但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申請補繳前已在我市正常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補繳時間段為入深戶後、年滿18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前應繳未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3)個人補繳時間不早於1987年3月;
(4)申請補繳的時間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復參加養老保險。符合上述條件的深戶個繳人員,可參照個人繳費情況提供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屬的社保機構辦理補繳。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戶籍的居民,目前還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請延期補繳。今後如果補繳政策有新規定,以最新規定為准。
(2)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補繳失業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社文【2012】365號相關條例的規定:
1、用人單位已申報增員但沒有繳納失業保險費用,補繳基數和費率按欠費年度徵收機關已確認的金額進行繳納。
2、對用人單位未申報所產生的失業保險欠費,用人單位和職工應按欠費期間的職工實際工資總額作為補繳基數。
如果實際工資總額低於補繳時所在區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或無法確定工資總額的,按不低於所在區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依現行費率計算補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⑶ 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一定要一起交嗎
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共同繳納,個體和靈活就業人員只可以繳納基回本養老保險和醫答療保險費,不可以繳納失業保險。
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⑷ 離職後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該怎麼辦
1、不用轉回戶口所在地;
2、可以在當地繼續個人繳納專或由新公司代為繳納;
3、如果不屬想繼續繳納的話,可以先申請失業,一般失業2年內,是可以不繳納的;
4、具體的細節和辦理程序,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社會保障咨詢電話12333
⑸ 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作為五險一金中較為重要的失業保險與養老保險,都是社會保險的組成部分,因而它們之間既具有一定的共性也有明顯區別。主要表現為:
①養老保險的對象是依據退休年齡的規定,被視為失去勞動能力,從而退出勞務市場的勞動者;而失業保險的對象則是具有勞動能力,暫作為勞務市場餘量形態的失業人員。
②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了向勞動者年老時提供基本生活需要費用,而失業保險的目的則不僅是為了向失業人員提供基本生活需要,更重要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再就業。
③由於上述兩點區別決定了失業保險在保險金給付上具有嚴格的期限性,即一年或兩年等,它對失業人員起的作用只是在市場競爭中暫時不能勞動的情況下維持這一部分勞動力簡單再生產的基本需要,但決不包攬終生。而養老保險則是要長期給付,包到底。另外,由於失業保險基金主要用於給付短期待遇,其費用支付同失業人數的變化聯系很緊。失業人數不像養老保險領取人數那樣保持相對穩定的變化,而是隨經濟形勢的變化波動較大。
由於失業保險與養老保險的不同特性,決定了在完善這兩項制度中應當遵循不同的原則。首先,兩者都屬社會保險的范疇,但由於失業保險與勞務市場的緊密關系,因此它與就業服務又建立了密不可分的聯系,並且直接成為我國就業服務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失業保險既要遵循社會保險工作的一般原則,同時又要根據就業服務工作的需要,制訂本身有別於其他幾個社會保險項目的特殊原則。
其次,養老保險單純保障的色彩比較濃厚,因為它的對象一般是因年老而從勞務市場中退下來的勞動者。失業保險則是一種競爭與保障相結合的制度。盡管它也履行對失業人員生活基本需要的保障義務,但也附有相當多的要求受益者保持競爭和提高競爭能力的條件。例如失業保險要求失業者必須進行登記,以證明其有參與競爭的願望。另外還要按照職業介紹機構的要求參加培訓,拒絕者則無權繼續享受失業救濟金。失業救濟金的領取時間有嚴格的限制,在規定期限內仍無能力在勞務市場中競爭到就業崗位者沒有資格繼續領取等。
⑹ 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
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⑺ 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的基數一樣嗎
一般是五險一金一起
以無錫為例
包括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
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
(補充醫療保險)這幾種都是一樣的繳費基數。
⑻ 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是不是二個保險可以分開交的嗎
不可以,現在社保都是五險合征,沒法分開交
⑼ 交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分錄怎麼做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