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86年進國有企業合同制工人,就交養老保險,94年被除名,以前交的養老金還算嗎,95年以後又續交至今
1993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視為視同繳費年限,只要能提供本人的個人檔案,提供招工表,工資表等,社保承認工齡,計入養老金計算年年限。
Ⅱ 能不能把有關合同制工人必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文件傳給我。我是86年參加工作的。
我們有當年繳納養老保險金的證據!
Ⅲ 我是86年參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養老金就開始交了,現在到退休年齡,但是單位沒
向原單位(如果你一直沒有變動工作單位)申請,讓單位給你辦理補交手續和支付相應的費用,如果對方不能配合,你可以去勞動局或法院申請處理。
Ⅳ 86年參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從那年開始叫養老保險
原合同制工人應當從1986年開始繳納保險,當時在單位已經繳納的,應當隨本人工作調動,企業應當將保險相應轉移。
Ⅳ 合同制工人的養老保險
固定工和合同制工人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方面是同一標准,
但是養老保險開始繳納時間是不一樣的。
國家實施固定工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晚於合同制工人,
即你說的你們那固定工自97年開始繳費,以前的工齡做視同繳費時間,
合同制工人自參加工作之日開始繳費,只有實際繳費的時間為繳費時間。
但是就我所知,兩者補交的比例應該是一樣的,
如你有疑問,就去詢問當地的養老保險處吧,通常縣級以上勞動部門有權力制
定當地的社保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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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1985年12月錄用為合同制工人,1986.10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怎麼算視同繳費
摘要 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理解實際繳費年限應注意以下兩點:一是實際繳費年限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年限,不應與職工所在企業的繳費情況聯系在一起。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實際繳費年限與企業的繳費情況掛鉤,規定若企業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則不計算該企業職工的實際繳費年限,這種做法侵害了職工個人的利益。二是職工個人必須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若是非足額繳納,欠繳年限暫時不能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待職工補齊欠繳本金和利息後方能計算。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文件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
Ⅶ 我是86年3月由臨時工轉為合同制工人,國家合同制工人養老保險86年十月開始執行,今年辦退休,人事非
首先你先看一下你交養老交夠15年了嗎,只有交夠15年退休後才能領取,如果交夠時間了,就沒必要補繳,後面的就是交年數多,拿錢多一點而已
Ⅷ 我是86年合同制工人,為什麼從95年開始才有養老保險扣除記錄
因為我們國家95年才開始有養老保險,所以說95年開始才有養老記錄是正確的,跟是不是合同志工人沒關系
Ⅸ 86年合同制工人,86-93年繳納了養老金,檔案里為什麼是視同繳費
這是因為在93年之前養老保險一直都是國家繳納的,自己沒有拿錢。93年之後國家才出台關於社保方面的一繫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