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
法》的規定,國務院決定,從2011年起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
下簡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一、基本原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二、任務目標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
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
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
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
險制度全覆蓋。三、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⑵ 山東省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意見
城鄉養老並軌的大方向是正確的,這是人們的一種普遍追求。不過,在這樣的過程中,到底應該如何實現,到底應該如何消除人們,尤其是城鎮居民對於養老制度的憂慮才是一個關鍵的環節。因為從現實看,農村的基本養老保險不過就是每個月55元的基準,而無論如何並軌,至少不會比這樣的基準會高。而具體環節上,個人繳納到底如何推進下去,如何避免政策成為少數人的利益,這才是城鄉養老並軌的解讀方式,不僅關繫到宏觀,更是注重微觀。如此以來,才能不讓好的政策在執行的過程中變味。
城鄉養老並軌將有力破解老年貧困問題
來源:中國新聞網作者:發布時間:2014年02月27日08:25
老年人是一個在社會資源分配上具有經濟利益貧困性、生活質量低層次性以及貧困發生率較高的社會群體,亦是貧困人口中的「脆弱群體」。關注老年人,使老人獲得有尊嚴的老年生活是彰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之一
馬年伊始,一項關乎民生的改革便引發了公眾的極大關注。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合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兩項制度的合並,意在解決占據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村居民的養老問題,此舉亦被看作是最大規模的一次福利制度並軌。
此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整合,不僅在制度上體現了城鄉居民的公平性,亦打破了城鄉制度的二元差異。
「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已經統合了新農保、城居保兩項制度,下一步應當開始『啃』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這個硬骨頭,為最終建立健全『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奠定基礎。」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學研究中心教授胡繼曄對《法制日報》記者表示。
為什麼選擇城居保和新農保
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實行的是多軌制:在城鎮,主要有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障制度、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等;在農村,主要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
這其中,機關單位、事業單位並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而是沿用計劃經濟時代的保障模式,即國家財政全包,這亦是最為詬病之處。
此前引發輿論熱議的所謂「雙軌制」,主要就是城鎮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不同:前者需要繳費,後者不需要繳費,完全由財政負擔,這導致兩個群體退休人員享受的待遇差距在日益加大。
胡繼曄認為,此次之所以選擇城居保和新農保進行合並,是因為這兩種制度都比較新,制度性障礙不大。
2009年9月1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
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在實踐中以「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完全積累」的制度模式為基礎,採取分檔次定額繳費的方式,即每年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輔之以地方政府每年每人30元的繳費補貼;同時,中央政府對東中西部地區給予差額財政補貼,用於年滿60周歲參保居民待遇的發放,為每人每月55元。
2011年,胡繼曄曾到河南、重慶等地進行養老金監管立法的調研。他告訴記者,當地農民都對新農保試點政策贊譽有加,認為中央政府在取消了幾千年的「皇糧國稅」之後,又破天荒地由政府發放養老金,雖然只有每月55元,但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第一次直接發放到老年農民手中,其現實意義重大,是公共政策領域深得民心的標志性事件。
在新農保的基礎上,2011年6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旨在將新農保和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之外的城鎮無保障居民納入制度范圍。
城居保的制度模式與新農保類似,但參加的城鎮居民應繳納養老保險的標准與新農保不同,主要是增加了600元至1000元5個檔次。
按照國家統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計,截至2012年年末,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全面開展國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48370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5187萬人。
「應當說,新農保和城居保這幾年的發展速度空前,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面擴大最迅速的時期。」胡繼曄說。
在此情況下,國務院決定在已基本實現新農保、城居保全覆蓋的基礎上,依法將這兩項制度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與合並前的新農保和城居保保持基本一致,應當說是水到渠成。
統一城鄉養老保險水到渠成
2011年國務院的城居保指導意見,已經預留了與新農保制度的銜接,提出「有條件的地方應與新農保合並實施,其他地方應積極創造條件將兩項制度合並實施」的要求,為今天兩個制度的「並軌」奠定了基礎。
「城居保和新農保的合並,應該說給這兩個群體帶來的變化不大。」胡繼曄說,如果說變化的話,可能最主要的就是對新農保的繳費者和受益人產生一些變化,城居保基本上沒有變化。
原先二者繳費的數額不同:新農保最高500元,城居保最高1000元,因此,統一之後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繳費水平如何統一。
胡繼曄認為,從「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出發,同時為保證政策的連續性,可以將原先新農保的繳費標准調整到城居保的標准,即100元至1000元,相信農村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完全能夠承擔這樣的變化。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未來這一標准還應當適時地進行調整。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李國祥擔心的是,兩項制度合並之後,錢從哪裡出。
統一意味著保障的均等化,這涉及大中城市、東部城市和中小城市、西部地區互相統一的問題。
「地方政府顯然不會很積極,而如果單純靠中央政府的話,能不能承擔得起仍然是個問題。」李國祥說。
對此,胡繼曄的看法是,新農保和城居保的支出主要來自於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其次才是地方財政拿一部分,而集體組織配套的資金是微乎其微。這樣一個融資條件和來源結構,對於地方財政來說造成不了太大的壓力,合並操作上沒有太大的難度。
事實上,在2011年城居保設立之時,一些省份就將其與新農保合二為一,作為一個制度來運行,已經提前合並操作。
來自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已經有15個省份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實現城鄉公平、人群公平。
「除了前邊說的籌資、繳費統一之外,為確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未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形成的基金應當由財政部發行特種國債或者部分投資資本市場,以保證基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統一。」胡繼曄說。
在待遇支付方面,目前新農保、城居保的基本待遇標准只有每月55元,全年只有660元,甚至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從邏輯上來說,年輕時可以領取低保,年老之後在更需要國家扶助的時候卻只能領取更少的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無法體現社會進步的。」胡繼曄說,因此,未來應當參照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發放,以保障貧困老年人的最基本生活。
一項典型的普惠制公共政策
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城鎮職工人均養老金水平已達2.09萬元,新農保為859.15元,兩者相差24倍之多。
「此次國務院決定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一種典型的普惠制公共政策,將對解決我國老年貧困問題起到重要作用。」胡繼曄說。
所謂普惠,即普遍惠及,它既可以指惠及對象的普遍性和廣泛性,也可以指施惠內容的豐富性和完整性。
老年人是一個在社會資源分配上具有經濟利益貧困性、生活質量低層次性以及貧困發生率較高的社會群體,亦是貧困人口中的「脆弱群體」。
「他們因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很難甚至無法改變在收入上的弱勢地位,極易陷入貧困狀態,加之社會的快速變遷,如果沒有足夠的自我積累和可依靠的養老保障,貧困將不可避免地與老人相伴。」胡繼曄說,關注老年人,使老人獲得有尊嚴的老年生活是彰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之一。
據「中國城鄉老年人口狀況調查」顯示,中國有大約4600萬左右的老年人口處於相對貧困化狀態。無論城市還是農村,貧困問題都與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功能不健全有很大關系。
同時,隨著中國社會的劇烈變遷,家庭的養老功能的總趨勢是在削弱家庭在照顧老年人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傳統的養子防老越來越不可靠,子女與父母「兩城分居」的情況不斷增加,使得傳統「孝道」觀念慢慢消退,厭棄老人、歧視老人、虐待老人的現象增多,因此,防止老年貧困的普惠制的養老保險制度亟待建立、健全。
針對我國社會福利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有限的問題,普惠制的養老金將彌補其缺憾。
此外,從推進城鎮化的角度來看,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以減少農村人口流動的障礙。
「城鎮化是戶籍人口的城鎮化,如果能建立統一的保障制度,將有效減少農民工進城的障礙,更快更好地推進城鎮化。」李國祥說。
正如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這既有利於促進人口縱向流動、增強社會安全感,也有利於使群眾對民生改善有穩定的預期,對於拉動消費、鼓勵創新創業,具有重要意義。
制圖/李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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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突破2億
據民政部公布的數據,截至2012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94億,占總人口的14.3%,預計在2013年底突破2億。
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決定,在已基本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將兩項制度合並,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居保和新農保合並後,將直接使1億多的老年人受惠,其中90%以上都是新農保人員。在現行社會管理結構中,所有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制度,都是按照城鄉身份分類管理的體制來設置。
目前,我國已有15個省份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一,建立了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這十五個省份分別是:廣東省、福建省、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天津市、北京市、重慶市、湖北省、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省。(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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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對社保有什麼意見和建議
社保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統稱五險,是國家法定的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各需要交的比例具體說明如下:(1)基本養老保險:企業繳費比例一般為企業工資總額的20%左右,全部納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並全部計入個人賬戶。(2)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一般為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為本人工資的2%.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3)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說明如下:(1)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由企業繳納,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徵收標准為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乘以行業差別費率,目前平均工傷保險費率一般不超過1%。(2)生育保險:企業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按照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繳納。社保可以轉回去,自己繼續交。如果公司不辦生育險,可以考慮換一家能夠提供五險的公司,也可以自己提前買保險。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三十六條
基金結余指基金收支相抵後的期末余額。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工傷保險基金結余、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生育保險基金結余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累計結余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25%(含風險基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包括統籌基金結余和個人賬戶基金結余。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分賬核算、統一管理。工傷保險基金應按規定留存一定比例儲備金。
⑷ 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按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個人繳費分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政府補助不低於30元。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標准各地可根據當地財力調整。
按現在政策養老金待遇: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再加個人賬戶資金(個人繳費、政府補助、利息)/139個月。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負擔,退休後的養老金多少主要取決於1.個人繳費多少。2..政府補助多少,由省、市、縣三級財政負擔,各省的補助標准不一樣。3.你繳費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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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的規定
繳費超500元政府補貼不低於60元
《意見》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繼續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
個人繳費標准統一歸並調整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省級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的城鄉居民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集體補助方面,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增加了公益慈善組織的資助,以利於進一步拓寬籌資渠道,提高參保人員的待遇水平。
政府補貼方面,《意見》強調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人員適當增加補貼金額,並明確規定對選擇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跨地區轉移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無論在哪繳費,也無論是否間斷性繳費,個人賬戶都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個人繳費、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並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由中央確定最低標准,並將建立正常調整機制。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當地基礎養老金標准,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以鼓勵長繳多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可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繼續參保繳費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大力推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居民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⑹ 居民對養老保險的見意
社會保險簡稱「社保」,我國的社保體系包括:
1、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包括補充醫療保險。主要針對在職職工。具體情況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針對無業無保障的城鎮居民。
3、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針對無業無保障的農村居民。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把養老保險通稱為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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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的相關新聞
職工、居民養老險7月起隨人轉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6日發布消息稱,經國務院同意,人社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這是繼國務院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後出台的又一項重要政策,主要是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大制度的銜接問題。
暫行辦法主要從兩項制度的銜接時點、銜接方式、資金轉移、待遇領取、經辦規程等方面做出了統一規定。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只要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就可以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如果不滿15年,可以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參保人員無論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累計計算權益。
同時,按照優先保留待遇較高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的原則,明確了對參保人員重復繳費和重復領取待遇情況的處理意見。暫行辦法將於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 亮點
農民工城鎮非從業居民受益
「毫無疑問,暫行辦法出台的最大受益者是農民工群體和城鎮非從業居民。」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說,「當然,前者人數眾多,後者則相對較少。」
人社部統計,2012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2億人,同期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僅為4543萬。換言之,絕大部分農民工都游離在這一制度之外。
而截至2013年底,全國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總人數達到4.98億,其中2399萬為城鎮非從業居民。
「按照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才能享受待遇。」褚福靈解釋說,「以前沒有銜接辦法,不夠15年很可能錢就白繳了,所以很多農民工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寧肯參加待遇較低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現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間不銜接的矛盾開始顯現。」這位負責人強調,「盡早解決參保人員在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之間銜接的問題,已成為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會各界的熱切期盼。」
⑻ 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按現在政策: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再加個人賬戶資金(個人繳費、政府補助、利息)/139個月。15年後基礎養老金標准肯定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