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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的最新通知

發布時間:2022-03-03 08:39:45

1. 財政部關於職工享受養老金待遇的發布通知

職工享受養老金待遇的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 2019年退休金從幾月開始䃼發

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增加的養老金從2019年1月份起補發。

具體文件如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9〕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9年3月13日

3. 養老金調整通知來了

養老金調整通知:
1、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
2、掛鉤調整,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百分之一點四,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
3、傾斜調整,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養老保險的好處:
1、養老保險有利於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養老保險有利於社會的安全。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養老保險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繳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4. 人社部嚴查養老金的通知從什麼時候開始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根據您的描述:前來看,應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參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都需要進行養老金認證。並不是說達到一定年齡之後才需要進行認證。不過,也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退休人員與參保單位保持有效聯系,由單位統計退休人員當前情況後統一反饋,這種一般不需要退休人員單獨進行養老金認證,如果您對我的服務還滿意的話麻煩給個評價吧~

5. 2020年養老金上調通知是怎樣的

養老金調整通知還未發布

據《經濟參考報》1月8日報道,2020年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單專位職工退休人員養老屬金將迎來16連漲,養老金上調方案已在醞釀,或於近期加快出台。同時,2020年養老金領取方式可能會發生變化。

2019年10月下發的《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壓縮制發周期優化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的通知》提出,2019年底,全面實現通過社保卡發放養老保險待遇。2020年底,實現養老保險業務全流程使用社保卡,推進社保卡在就業服務、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發放等領域應用。這意味著以後退休人員可以用社保卡領取養老金了,比以前用銀行卡更加方便,目前,天津和山西已經發布了相關政策,批量制發社保卡,社保卡申領時間大大縮短,廣大退休人員將迎來更便捷的退休生活。



6. 社保養老金最新消息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透露,全國各地已經基本實現省級統籌,將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考慮到2018年經濟增長率將會在6%-7%,社會平均工資將上調,養老金也會相應有所上調!
2016年漲幅為6.5%、2017年漲幅為5.5%。而2018年養老金的上漲,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2018年養老金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未來可能是4.5%。具體到個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節過後,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調整方案就會知道了。

7. 關於繳納養老保險的通知

【法規標題】關於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
【發布部門】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發文字型大小】粵人社發〔2011〕237號
關於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局)、地方稅務局,橫琴新區地方稅務局,順德區地方稅務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妥善解決我省企業未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障問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范圍
現為廣東省戶籍,至本通知實施之日前曾與我省各類企業(含農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以下簡稱「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因所在單位關閉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無生產經營能力等原因無力承擔繳費責任或因超過法定時效無法要求用人單位補繳,從未參加我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人員。
用人單位依法主動補繳或者按法院、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要求補申報和補繳手續的,不適用本通知。
二、納入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辦法
(一)直接納入。目前仍未參保,原所在單位為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單位所在地正式實施《頒布〈廣東省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規定〉的通知》(粵府〔1993〕83號,以下簡稱「83號文」)前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並已在原單位辦理退休(職)手續的原固定工和幹部,從本通知實施之月起直接納入單位所在地養老保險統籌。
(二)繳費納入。除直接納入以外的其他未參保人員,自願按照本通知規定的一次性繳費辦法繳清費用後納入我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三、繳費辦法
(一)一次性繳費年限。
一次性繳費年限依據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前建立勞動關系的工作年限確定。工作年限不含以國家幹部(固定工)身份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年限。勞動關系通過個人的人事檔案資料、勞動合同書、工資支付憑證等能證明本人曾有過的工作經歷的材料,或人民法院、勞動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進行確定。
屬於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原固定工和幹部身份,計算一次性繳費年限的起始時間最早不超過當地實施83號文之月;屬於合同制職工身份的,計算一次性繳費年限的起始時間最早不超過當地建立合同制職工養老保險之月;屬於臨時工身份的,計算一次性繳費年限起始時間最早不超過當地建立臨時工養老保險之月。屬於縣以下集體企業和鄉鎮企業職工身份的,計算一次性繳費年限的起始時間參照合同制職工身份確定。
(二)一次性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由申請人自行申報。繳費基數不低於申請時所在地級以上市(以下簡稱「所在市」)執行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不高於申請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三)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為20%。
(四)繳費指數。
一次性繳費指數=繳費基數÷申請辦理繳費時所在市社會保險年度使用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五)繳費費用。
一次性繳費的總額=繳費基數×20%×繳費月數,不計算利息。
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賬戶和個人賬戶
(一)繳費年限。
繳清全部費用後,一次性繳費年限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一次性繳費年限不作為地方養老金的計算依據。
繳清全部費用的時間為申請人的首次參保時間。
(二)視同繳費賬戶。
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由一次性繳費受理地按照《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以下簡稱「96號文」)的規定為其補記視同繳費年限部分的視同繳費賬戶。
(三)個人賬戶。
一次性繳費基數的8%計入個人賬戶。
五、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
(一)直接納入人員。
首次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的月標准:以當地實施83號文時的標准,按83號文第三十四條規定的辦法計算初始值,再按照當地實施83號文以來當地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辦法將初始值調整至本通知實施之月的標准。
基本養老金從本通知實施之月起按實施之月的標准發放,之前不補發。
(二)繳費納入人員。
1.本通知實施之月前已經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一次性繳清全部費用後,符合96號文規定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限條件的,按96號文和《關於改革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粵勞社電〔2009〕32號)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從繳清費用的次月起發放,之前不補發;計發基數為繳清費用當月所在社保年度使用的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不符合96號文規定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限條件的,可按96號文的規定繼續繳費。在符合《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繳費有關規定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37號)條件時,可申請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
2.本通知實施之月後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在達到96號文規定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按96號文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六、一次性繳費受理地
在原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繳費。原單位為中央、省屬和軍隊駐穗單位的,在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辦理。在不同單位工作過的,在工作時間最長的原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
七、待遇核發地
按照省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08〕76號,以下簡稱「76號文」)規定,最後參保地為待遇核發地。按本辦法辦理一次性繳費前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一次性繳費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人員,一次性繳費受理地即為其省內的最後參保地。
八、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按本通知一次性繳費形成的養老保險關系,在省內跨統籌區轉移的,按照76號文以及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責任與轉移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勞社函〔2008〕2092號)的規定執行;跨省轉移的,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的規定執行。
九、辦理程序
(一)繳費納入人員。
由申請人或原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反映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經審核確認後可辦理一次性繳費手續。
地稅部門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的一次性繳費申請材料或生效法律文書受理申請人員的一次性繳費手續和徵收養老保險費。
(二)直接納入人員。
直接納入人員由原單位或個人向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核,並經公示7天無反對意見後報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予以資格確認。經確認資格的,由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待遇核發手續。原單位為中央、省屬和軍隊駐穗單位的,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辦理資格審核,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辦理待遇核發。
經辦規程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起草,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定。
十、其他
(一)未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已參保人員,符合第一點其它規定,與單位(不含現工作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期間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可參照第三點和第四點的規定繳費、計算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
(二)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適用本辦法。
(三)本通知從2011年7月1日起實施。各地已經出台辦法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8. 2020年增加養老金什麼時候發放

2020年增加的養老金。到目前沒有發放的。到了7月份發放了養老金的日子,就會把原有的養老金和新增加的養老金發放。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8)養老金的最新通知擴展閱讀:

最近幾年,養老金都是按照10%左右的增幅來調整的,為什麼今年(2016年)突然降低到了6.5%,下降了3.5個百分點?人社部表示,今年(2016年)按6.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是國務院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

一方面,我國經濟發展速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物價漲幅、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均放緩。另一方面,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養老保險贍養負擔不斷加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越來越大,基金支撐能力出現下降趨勢。養老金調整既要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也不宜超過經濟、社會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9. 什麼時候的養老金停止支付最新消息

領取保險待遇人員死亡的,從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其標准按參保人員死亡當月享受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的10個月確定,所需資金由縣(市)人民政府負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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