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方養老金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地方養老金也稱退休金,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⑵ 退休養老金領取地點有什麼規定
養老金的領取地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養老金是地方擴展閱讀: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第九條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
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
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
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第十條建立全國縣級以上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庫,並向社會公布,方便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情況,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⑶ 社保的地方養老保險是什麼
基本養老保險就是指社保的養老保險,部分地方在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增加了地方養老保險,這個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
比如東莞,從單位交費里劃入一些錢進入個人賬戶里,這個部分就是地方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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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養老金是地方政府支付還是國家支付
現在的社保實行的是在統籌區域現收先付的體系。實際支付人是全體參加保險的人。只有資金出現短缺,才由本地政府從財政補足。
⑸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歸什麼地方發放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繳納的有養老保險的,由當地社會保險部門進行養老金專的發放。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5)養老金是地方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⑹ 什麼是地方養老保險
養老,辭典來解釋為奉自養老人。這里是每個人在年老時能夠從家庭、社會、國家取得一定的收入或物質幫助,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一般意義的保險,是由參加保險的單位或個人向保險機構繳納一定數量的費用,保險機構對集中起來的分散資金進行管理和運用,對遭受災害、意外事故或人身傷亡造成損失的投保人給予一定經濟補償的制度。
養老保險定義為:政府為保證勞動者在老年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力隊伍後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通過法律形式的制度安排,要求勞動者在其有收入來源(能力)的情況下向專門保險機關繳納部分收入,由專門保險機關負責管理、統籌使用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⑺ 退休金是在戶口所在地還是養老保險繳納地領
退休金領取與戶口所在地、養老保險繳納地都沒有關系。
職工基本養老金由參保地社會保險機構按月發給,與戶籍所在地並無直接關系,與退休後居住地有關。退休後居住地與基本養老金發放地不再同一地的,同行每月提取每筆不超過兩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的免收異地取款手續費,超過的以及異行取款的要收取手續費。
(7)養老金是地方擴展閱讀:
退休金(Pension Plan)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參考資料:網路-退休金
⑻ 社會保險地方養老金怎樣計算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公式比較復雜,個人也無從計算,一般退休時才能由社保機構計算出結果的。
⑼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歸什麼地方發放
無論機關事業單位還是企業,所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歸當地社保局發放。
⑽ 什麼是地方養老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地方養老不與企業養老合計的,與計算養老金無關,詳細如下:
一、地方養老的建立:2006年7月份國務院發文規范個人帳戶的建立,取消原來單位劃入的3%到個人帳戶,統一規范養老金的核算方法等。而我市為了與東莞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維護社會安定,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新建立了“地方養老個人帳戶”,即將取消的繳費工資的3%改劃入到地方養老個人賬戶,逐步向全國過渡。
二、地方養老劃入的變更:2010年隨著國家轉移新政出台,我市為了切實做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工作,於2010年3月起,地方養老不再轉入個人帳戶,改為劃入統籌基金。而2010年2月前剩下的地方養老個人帳戶余額,當個人市外轉移、退休、在職死亡等時,退回給本人。
我國的社保體系沒有什麼地方養老保險還是國家養老保險,社保基金都是地方政府在管理。主要包括:
1、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主要針對在職職工,而且各地的繳費標准不一樣,養老金的計發辦法也不一樣,沒有全國統一。
2、居保,包括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針對城鎮戶籍的無業無保障人員;
3、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主要針對農村戶籍的無業無保障人員。
有些地方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新農保合並實施,稱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區別:除了繳費對象不同,2、3兩項跟1項相比,繳費水平低,享受的待遇也低。
4、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這個也是各地政府各有各的標准。
以上便是地方養老保險是什麼的詳細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