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廣州市這次補發的是養老金是工零補貼還是什麼補貼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9
B. 廣州市2020年退休金1300元,有差額調整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7-26
C. 廣東省養老金上調方案公布,廣州省養老金平均能漲多少錢
廣東省養老金上調方案公布,廣州省養老金平均能漲多少錢?
養老金平均能漲4.5%以上。
廣東省2020年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是7月6日發布的。雖然2021年廣東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目前還沒有公布,但由於國家人社部、財政部要求各個省份在4月30日之前必須上報各個省份的養老金調整實施方案,比往年整整提早了整整一個月來看,6月份廣東省一定可以公布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並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舉例說明:
劉師傅今年72歲,養老金水平4500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40年。那麼劉師傅今年能上漲養老金多少呢?
在定額調整環節增加55元;在掛鉤調整環節,繳費年限增加15+25×1.5=52.5元,養老金水平增加4500x2%=90元;在傾斜調整環節增加55元。
通過計算,劉師傅今年可以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為: 55+52.5+90+55=222.5元。養老金上漲幅度為4.9%左右。
D. 廣州市退休金調整多少
養老金每年調整一次,2017年已經調整到位,2018年國家還沒有出台政策
E. 2017年廣州退休工資是多少,2017年廣州市養老金上調方案
2017年廣州退休人員是會上漲養老金的!
人社部與財政部已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將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廣東省政府將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各地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F. 廣州市2021養老金倒掛新政策
法律分析:1、養老金倒掛,是指交的養老金保險的錢還沒有拿到手的養老金多,實際上就是說交的錢比拿的錢多的意思。
2、為了調整養老金倒掛問題,廣州市出台了補貼政策,對老人進行補貼,以實現領取的養老金高於繳納的費用。
法律依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財政局 關於解決廣州市企業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倒掛問題的通知》 第三條 加發養老金的計算。加發養老金=定額金額+定比金額
(一)定額金額
1.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定額金額=200元×系數。
2.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定額金額=300元×系數。
3.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定額金額=400元×系數。
4.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定額金額=500元×系數。
5.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定額金額=600元×系數。
6.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定額金額=700元×系數。
7.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定額金額=800元×系數。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未參保,按《一次性繳費政策》(見附件1)辦理一次性繳費滿15年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簡稱「一次性繳費人員」),其定額金額按以下辦法計算:
一次性繳費人員的定額金額=申領養老金時所在時段的公式計算的定額金額-一次性繳費依據的文件實施之日適用的定額金額。
G. 廣州19年調整養老金細則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H. 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詳細方案,有社保局工作人員才知道,我們表面一點毛皮,今年上調養老金,2019年的基礎上調整5%。
I. 廣州市有落實國務院今年再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10%指示的具體方案了嗎
現將廣東省文件轉發給你,供你參考:
關於2015年廣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粵人社發〔2015〕64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委),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企業(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
二、調整對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准時,同時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三、調整比例
調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
四、調整辦法
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辦法,並按國家文件要求確定傾斜人群。具體的調整辦法如下: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計發。
2.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二)傾斜調整。
1.對2015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三)離休人員調整。
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參照普遍調整辦法進行調整。所在市已經採取加發生活補貼方式將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費拉平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後,按相關規定沖減生活補貼。所在市已經建立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離休費同步增長機制,不再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企業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按機關離休費調整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