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職工可以提起仲裁和訴訟嗎
當然是可以的,這是職工的權利,你可以提起仲裁和訴訟的。
Ⅱ 企業職工因養老保險未繳能向法院訴訟嗎
企業職工因養老保險未繳一般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法院一般不受理。
《專勞動合同法》做出了明確規屬定,該法第92條第2款規定,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
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的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權益。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Ⅲ 職工可否起訴單位要求補繳養老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近期有勞動者向我咨詢,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單位未給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可否訴就此事至法院,要求法院判決單位補繳養老、醫療等保險。董律師認為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出台之前和《社會保險法》實施前,絕大多數法院支持對職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養老等社會保險的請求是支持的,但是結合司法實踐中的運用和法律法規的完善,法院就單位拒不補繳保險一事很難強制執行,因此當前在石家莊職工如果起訴單位要求補繳養老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主要有以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63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27條規定:「職工認為用人單位有未按時足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等侵害其社會保險權益行為的,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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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職工可否起訴單位要求補繳養老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近期有勞動者向我咨詢,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單位未給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可否訴就此事至法院,要求法院判決單位補繳養老、醫療等保險。 董律師認為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出台之前和《社會保險法》實施前,絕大多數法院支持對職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養老等社會保險的請求是支持的,但是結合司法實踐中的運用和法律法規的完善,法院就單位拒不補繳保險一事很難強制執行,因此當前在石家莊職工如果起訴單位要求補繳養老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主要有以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63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27條規定:「職工認為用人單位有未按時足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等侵害其社會保險權益行為的,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
Ⅳ 單位願意補繳養老保險,社保中心不讓補,是否可以起訴
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進行現金補償,而不需要單位補繳社保,這是不可能也是不現實的。
1.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這是國家社會保險的基本目的,社會保障作用。
2.我國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待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進入基本養老統籌基金,用於支付職工退休時社會統籌部分養老金,統籌基金用於均衡用人單位的負擔,實行現收現付,體現社會互助共濟。另一部分是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進入個人賬戶,用於負擔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支付,體現個人責任。這是職工社保的繳費原則。
3.員工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4.現在已經有許多地方的勞動仲裁部門不單獨受理社保繳費的勞動仲裁案件,一旦受理的,也是仲裁判決單位補繳員工的社保,而且必須按照法定流程進行補繳。且用人單位按規為勞動者補辦相關手續以後,員工需要同時補繳相應保費。員工個人不同意繳費的,單位也不必單方面繳納。
5.對於直接要求相應補償的,一般只能是雙方私下協議達成。一旦走到仲裁或訴訟程序,只能是用人單位和員工個人依法補繳保費,而且是按照勞動仲裁時候所在地社保的最新繳費標准執行。
6.雙方對於勞動仲裁處理不服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之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申請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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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因社保局員工失職造成我個人養老保險斷繳一年如何申請補繳已向社保局提出申請但社保局不受理補繳怎麼辦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內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容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Ⅶ 單位職工欠養老保險三年以上補繳需要向社保部門通過什麼依據
如果是職工欠費社保局的社保費,需要單位憑著公章去社保局局辦理,社保局直接從公賬裡面扣,員工自己補繳是補繳不了的。
Ⅷ 養老保險十年未交,投訴也沒用,法院又不受理怎麼辦
以下情況可補繳應保而未保的用人單位職工具體包括情形:
自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統籌范圍內在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辦理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具有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因歷史客觀因素應保而未保的職工(含勞動合同制工人)。
經本人申請、單位申報,可到原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補繳手續。
對於申請人原單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門履行申報手續。
(8)河南省職工難補繳養老保險起訴人社局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