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帳戶有30萬,40年工齡,在上海退休養老金有多少
摘要 您好,十分抱歉,讓您久等了,養老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2. 上海養老金如何計算2018
日前,人社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版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權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具體到個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節過後,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調整方案就會知道了。
3. 上海養老金計算
法律分析:上海退休工資是按照月養老金=個人養老保險帳戶儲存額÷120來計算的。法律明確規定,凡在《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職的人員,先按原辦法計算月養老金,再按個人累計繳費額的一定比例增發月養老金。增發比例按以下規定確定:
1、企業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11%;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16%。
2、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2%;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7%。
3、企業退職人員增發10%;機關和事業單位退職人員增發1%。
法律依據:《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 第二十八條 凡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職的人員,先按原辦法計算月養老金,再按個人累計繳費額的一定比例增發月養老金。增發比例按以下規定確定:
(一)企業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11%;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16%。
(二)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2%;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7%。
(三)企業退職人員增發10%;機關和事業單位退職人員增發1%。
前款所述人員不論在哪個月份到達退休年齡,退休當年按12個月繳費,並按前款規定增發養老金。離休幹部、勞動模範、高級專家以及按國家規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員等所享受的優惠待遇,仍按原規定執行。
4. 無社保養老故事例子
1、交通事故私了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案例】李某是陽光化工廠采購員,一日李某在外出購買原材料的途中被一交通肇事車輛撞倒,導致腹部大面積軟組織挫傷。李某與肇事司機,私下商定,由肇事司機賠償了李某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等共計5000元。事後李某並未將這一事件告知廠方,而是提出因身體原因病休兩個月,廠方同意了李某的病休申請,並支付其兩個月的病休工資。兩個月後李某病癒,但是並未上班,而是一紙訴狀將化工廠告上法庭,要求進行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並要求廠方支付李某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等項費用。法院經審查查明:原告李某故意隱瞞了具體的受傷情節,使被告化工廠無從知道原告在交通事故中發生的傷害,沒有及時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申請,且李某及其親屬也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交通肇事的司機已經賠償了原告的醫療費等項費用。因此,法院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駁回了原告的訴求。[討論]:是找出法律依據證實為何交通事故私了不能享受醫保待遇?2、女職工產假有何規定?【案例】湯某是一家外商投資企業的職工。1998年5月滿20歲後結婚,不久懷孕,1999年8月,湯某臨近產期,向單位請產假90天,單位卻只批准了56天,並且表示在產假期間,工資將按基本工資標準的60%發放。湯某找領導反映情況,領導解釋說,《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產假就是56天,企業完全是依法辦事。湯某知道自己的一個女友生育時休了90天產假,並且全額領到了工資,於是向有關機構咨詢,希望了解單位的做法是否合法,法定產假到底是多少天,產假期間是否減發工資。3、企業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就可以不支付患病職工的病假工資嗎?【案例】李某1995年7月大學畢業後到國有企業性質的A公司工作。A公司經濟效益很好,員工工資水平較高,1999年又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為所有員工按時足額繳納了醫療保險費,因此李某對自己的工作一直比較滿意。但天有不測風雲,2000年3月初,李某因患上了一場大病而住院治療。住院期間,A公司以已為李某按時足額繳納了醫療保險費為理由,停發了李某的工資,要求李某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有關醫療待遇。6月中旬,A公司決定發給尚在住院的李某相當於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並與李某立即解除勞動關系。李某認為公司侵害了其合法權益,委託代理人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申請,請求仲裁機構責令公司補發住院期間的病假工資、撤銷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案後經查,裁決A公司補發李某住院期間的病假工資,並撤銷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4、用人單位不得以在工資中支付社會保險費的形式逃避社會保險法定義務【案例】某市一外商投資企業在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員工領取貨幣工資,社會保險費包括在工資之中,由員工自行參加社會保險。該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在勞動保障年檢中發現這一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後,責令該外商獨資企業限期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補繳社會保險費。5、失業保險費應以本單位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案例】在一次社會保險執法大檢查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某公司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與其工資總額存在很大的差距。勞動保障部門詢問其原因,企業解釋說,該企業是按支付給本企業所招用的城鎮職工的工資為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中未包括支付給農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資。勞動保障部門指出了該企業的錯誤,並作出了責令其補繳應繳而未繳的失業保險費的決定。6、養老金應由誰繳?【案例】陳愛民系某供銷社1985年4月招收的亦農亦商的臨時工,1994年11月成為農民合同制工人。在陳愛民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用工期間,供銷社按月收取陳愛民工資總額的3%款項作為離職返家的補助費,並納入專戶管理。自1996年12月起,供銷社開始為陳愛民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社會保險法律宣傳的不斷深入開展,人們社會保障意識逐步提高,陳愛民深感社會保障對自身的重要性,想到自己在企業幹了十幾年,供銷社沒有給他繳納養老保險金,到退休時,就少領養老金,這是對自己權益的侵犯,1997年初陳愛民遂要求供銷社為其補繳做臨工期間的養老保險金。供銷社認為:陳愛民於1996年12月與供銷社正式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期限為5年,勞動合同簽訂後,單位已經為其繳納了養老保險金;在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期間,陳愛民是亦農亦商人員,整個供銷社系統與他同樣身份的人都未納入社會保險范圍,其間對其所扣的工資總額3%的返家補助費可以退還,供銷社不具有補繳養老保險金義務。因此,供銷社拒絕為其補繳養老金。雙方爭執不下,陳愛民於1997年初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要求供銷社補繳養老保險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駁回了陳愛民的請求。陳愛民不服,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997年4月,法院對當地首起養老保險民事訴訟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判決供銷社從1986年8月起為陳愛民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供銷社對此判決不服,於1997年10月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7、[案例]李某是某私營運輸企業經理,趙某是其聘用的司機。1998年9月,李某的朋友張某請李為其運輸一批貨物,李便指派由趙完成,要求越快越好,時間可以由趙某看著辦。為了盡快完成李某指派的任務,趙某犧牲「十·一」放假休息時間,加緊運輸。10月1日晚九點多,在運輸途中,由於路況不好和連日勞累,不幸撞車,造成重傷。事故發生後,李某指派專人到醫院照顧趙某,主動支付了所有醫療費用和趙某住院治療期間的全部工資,還特別贈送趙某家5000元作慰問。趙某一家對此表示感激,但由於傷勢過重,出院後趙某落下了重度殘疾,喪失了大部分勞動能力。去年6月,趙某找到李某,要求為其申報工傷,享受工傷待遇,被李某拒絕,二人發生糾紛,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要求解決。李某提出,趙某不能算作工傷,理由有三:第一,趙某負傷時從事的工作,雖是受自己指派,但並不屬於企業正常業務范圍。第二,趙某負傷時間在節假日,而且是晚上,根本不在工作時間內。第三,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266)第十條規定:「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趙某已經遠遠超過工傷申請時效,無權再申請工傷,勞動保障部門也不應再受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經審查,很快作出認定:司機趙某的負傷為工傷,應享受工傷保險有關待遇。8、生育保險繳費需按政府規定執行【案例】某合資企業,按照省政府規定1997年參加當地的生育保險,並要求按企業中方職工工資總額的0.7%的比例,按月向當地社保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但是,企業自行規定按照每個職工月工資0.3%的比例,向職工個人徵收生育保險費。該企業職工認為,國家規定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用。因此,向勞動仲裁部門反映此情況,勞動部門與企業就這一問題進行協商。9、他的醫葯費該不該報銷?【案例】潘強原系駿馬橡膠鞋業公司(以下簡稱鞋業公司)供銷科科長。1985年6月因私自收受回扣被鞋業公司免去科長職務,但仍留在供銷科任銷售。1995年春節期間,潘強帶著妻兒前往上海探望父母,在此期間,潘強因急性黃疸性肝炎住進醫院,住院治療18天後出院,共花去醫葯費54785元人民幣。潘強回單位後,持病歷、醫葯費發票等有關單據要求鞋業公司予以報銷,鞋業公司以經濟困難為由,告知潘強暫緩報銷。同年12月,潘強因累計曠工35天被鞋業公司除名。1996年1月5日,潘強再次找到鞋業公司,要求鞋業公司報銷其在上海住院期間的醫葯費用,鞋業公司以潘強看病並非在定點醫院及其已被除名為由,拒絕報銷醫葯費用。在多方求助無果的情況下,潘強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被訴人鞋業公司報銷醫葯費54785元人民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後,立即組成仲裁庭進行審理,在查明上述事實後,經多次主持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如下:①被訴人鞋業公司報銷申訴人在上海期間治病的醫葯費5478?5元人民幣;②仲裁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10、社保繳費基數有「貓膩」【案例】某單位職工李某每個月的工資是4000元左右,可工資條上扣的養老保險費卻只有幾十元錢。李某心想,單位代扣我的養老保險費少,是不是表明單位給我交的那部分也少了呢?是不是我退休以後拿的養老保險金也會少了呢?李某的擔心很有道理。其實,別看用人單位表面上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可是不是沒把職工實際發放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少報、瞞報了工資總額呢?11、[案例]某市的一家企業招用了幾十名農民合同制工人,今年8月,其中5名農民合同制工人合同到期後沒有能與該企業續訂勞動合同,處於失業狀態。當他們發現與他們一起失業的城鎮職工能每月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後,也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告訴他們,他們原來所在的企業在他們就業時沒有為他們繳納失業保險費,也就是沒有將支付給他們的工資計入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因此,他們無資格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於是,這5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他們原來所在的企業為他們補繳失業保險費,以便他們也能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勞動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市有關失業保險的規定裁定,農民合同制工人不在失業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之內,企業不應為他們繳納失業保險費。這5人不服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並要求企業為他們補繳失業保險費。法院根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定,判決企業應當將支付給農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資納入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即為農民合同制工人繳納失業保險費。12、老人「失蹤」退休金如何發?【案例】劉景秋原系某通風設備廠(以下簡稱設備廠)的工人,患有輕度精神分裂證,1996年6月退休,退休月工資為462元人民幣。劉景秋老伴趙彩霞原系農村居民,1980年辦理「農轉非」手續後與劉老漢共同生活,一直在家操持家務。老漢退休後,老倆口主要依靠設備廠所發的退休金維持生計。劉老漢夫婦婚後生育一女,女兒長大後在外地成家生活。1997年6月9日,劉老漢得知居住上海的女兒生病住院,遂乘車前去看望,從此,下落不明。1998年4月20日,鑒於退休工人多、負擔重,而企業效益不好及劉景秋老人失蹤達7個月之久等原因,設備廠遂停發了劉景秋老漢的退休金。停發退休金後,趙彩霞老人當即找到設備廠,請求設備廠繼續發放劉景秋老漢的退休工資,但未得到解決。因女兒生活困難,在多方努力均無結果的情況下,趙彩霞老人於同年8月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被訴人設備廠繼續發放劉景秋老漢的退休工資。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申訴後,立即組成仲裁庭,在核實了上述事實的基礎上,主持申訴人與被訴人進行了調解,最後雙方達成協議如下:設備廠每月發給趙彩霞老人生活困難補助費200元人民幣,直至2001年7月止;劉景秋老人重新出現,設備廠恢復其退休工資的發放。至此,因老人「失蹤」而導致的養老金爭議案件得以圓滿解決。13、[案例]張某是一家建築公司工人,並與該公司簽訂了為期5年的勞動合同。2001年8月,張某在一次施工中受傷,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張某屬於工傷,並被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評定為五級傷殘。對此,張某及其所在單位均無異議。後來,張某主動提出一次性結算傷殘撫恤金及其他工傷保險待遇並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其所在單位研究後同意了張某的要求,並按照《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266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將應按月發給張某的傷殘撫恤金、因工傷導致工資降低的傷殘補助金以及按傷殘等級應發給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進行了折算,一次性發給了張某20年的傷殘撫恤金,並終止了與張某的工傷保險關系。事後,張某所在單位帶著張某工傷有關的相關材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求其支付單位已經支付給張某的傷殘撫恤。對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只部分滿足了張某在所在單位的要求,即支付了應一次性發給張某的十六個月的傷殘補助金。而張某所在單位認為,我們參加了工傷保險,我們支付給張某的傷殘撫恤金屬於先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墊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該如數返還給企業。張某所在單位就此事向直接管理該經辦機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經審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維持了經辦機構的做法。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上海養老金
你是不可能按照07年的社平的調整了
只是將來如果有漲退休金的話,你可以漲一些
補充:
關於計算社平工資的問題,看的就是退休前當地是否已經公布了上年度的社平工資,要在公布以後退休才能是按照新的基數算,公布前退休的都是按照原來的算
6. 誰能舉個例子,看看養老金怎麼算的
以北京市為例。
按照《北京市養老保險》第十二條規定,城鎮職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照8%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額計入個人賬戶。
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工資基數;超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
企業以全部城鎮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企業繳費工資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
依據《關於發布2019年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相關規定,結合全市經濟發展,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考慮參保人經濟承受能力,2019年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年繳費1000元,最高繳費標准為年繳費9000元。
也就是說,北京市養老保險以職工為例,繳費標准按照9000元計算,那麼職工個人要交納的費用為:9000*8%=720元。而企業需要按照12%交納,也就是9000*12%=1080元。合計就是720+1080=1800元。
(6)上海養老金案例擴展閱讀:
以北京市為例,基礎養老金=(退休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之和×1%。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的實際繳費工資指數。
用每年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除以相對應的上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各年比值相加後除以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後即得到實際繳費工資指數。
實際繳費工資指數,可以理解為個人繳費水平和社會平均繳費水平的比較,在計算養老金時,這個指數起到了對計算基數進行放大或縮小的作用。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養老金拿得也就越多。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布2019年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網路-北京市養老保險
7. 在上海交15年養老保險退休後每月可領多少錢
在上海交15年養老保險,按照上海平均工資7132元每月來算,65歲退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為101個月,每個月可以領2086.6元。上海職工領取養老金,要達到國家、本市規定的退休年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從事管理和技術工作年滿55周歲、直接從事生產服務工作年滿50周歲。
在上海交15年養老保險,退休後可以拿多少錢呢?按照最新上海平均工資7132元/月來算,你需要繳納的養老保險總額是:
個人繳納部分 :7132×8%×12×15=102700.8元
單位繳納部分 :7132×20%×12×15=256752元
總計 :102700.8+256752=359452.8元
看起來是一筆很大的數目呢!別著急,還要接著算!然而我們退休後每個月可以拿到的是
基礎養老金 =(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7132+7132)÷2×15×1%=1069.8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繳納總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102700.8÷101=1016.8元
(註:65歲退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為101個月)
所以每個月可以到手的是 :1069.8+1016.8=2086.6元
養老金領取條件
一、 在職人員
1、達到國家、本市規定的退休年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從事管理和技術工作年滿55周歲、直接從事生產服務工作年滿50周歲(不包括事業單位在編的幹部身份的女職工)。
2、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3、繳費年限(含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累計滿15年。
二、 失業人員
凡——參加本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並建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後停止繳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本市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滿15年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下列人員,可在本市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
1、具有本市戶籍的人員;
2、在本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含在本市就業期間按照國家規定可計算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出國(境)定居人員;
3、根據國辦發(2009)66號規定,待遇領取地確定在本市的外來從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幫工、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
2、繳費年限(含「虛賬實記」記賬年限及視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3、符合國家關於養老待遇領取地確定為本市條件的。
三、 從事特殊工種人員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繳費年限(含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累計滿15年;
3、在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在井下和高溫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在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
曾經從事過兩個及以上特殊工種的人員,可將兩個及以上特殊工種的實際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條件按從事特殊工種要求工作年限長的規定掌握。
四、 因病完全喪勞人員
1、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 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
3、 繳費年限(含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累計滿15年;
4、符合本市規定的申領養老金條件。
五、 境外來滬工作人員
境外來滬工作人員參保後,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繳費年限的,可以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並按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上海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結合上面的政策和案例,對於來滬打拚的朋友來說,要在上海領取養老金,需滿足如下條件:
1.達到國家、本市規定的退休年齡;
2.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退休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本市);
3.繳費年限(含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累計滿15年(含外地社保年限);
4.在上海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不含外地社保年限)。
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且待遇領取地確定為本市的參保人員,其基本養老金計發按照本市現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執行。
養老金領取地哪兒領?
8. 上海市養老金最新計算公式
養老金計算公式: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回。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 * 繳費年限*1 %。
(8)上海養老金案例擴展閱讀:
按照規定,職工符合領取養老保險條件之後,其養老金計算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的儲存額,包括本息,除以一個系數,如果是男性除以139、女性除以170,計算出其每個月應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標准。
另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大體上是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相互關系確定最終領取待遇的基數,然後繳費滿15年,就領這個基數的15%,在此基礎上如果多繳費一年就再多領一個百分點。也就是說繳費20年就領20%,繳費30年就領30%。
9. 上海人繳滿20年,養老金拿多少在哪裡拿需要什麼材料
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以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的標准根據繳納養老保險費由社會保險去計算。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退休手續。
10. 上海的養老金怎麼 算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