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去哪單位辦養老保險
1、性質是一樣的,繳費相當的情況下,養老金待遇沒區別的。有區別的是承擔的費用上,個人繳比企業繳,費用負擔要重一些。有單位繳,個人只要承擔8%的比例,而靈活就業人員需承擔20%的比例。
2、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與哪種方式繳費(個人繳或企業繳)沒影響的。
3、有單位繳的話,繳費比例一般如下: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單位所繳比例,各地區略有差別,以當地規定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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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100求溫州養老保險在哪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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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一年在職職工平均工資(1839這個數字大概是你們那裡的吧?)的60-100%為交納基數。
企業負擔18%,個人8%,這是總共要交納的全部費用8%從個人工資里扣除
『叄』 100求--溫州養老保險在哪裡辦
沒見你的100分在哪裡啊。
1、如果辦理社保,持身份證、照片到當地社保局申請辦理即可。
2、如果辦理商業養老保險,到保險公司辦理即可。
這個年齡,如果是自己交費辦理,建議還是辦理商業保險比較好,有二點:
一、交費每年都是固定不變的。
二、有受益人,保證拿回來的錢比交的錢多。
『肆』 溫州市鹿城區養老保險在哪辦
摘要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伍』 溫州市養老保險在哪
在哪裡繳納就在哪裡領取。
社保繳納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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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去了哪裡
職工社保中的養老保險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其中,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直接進入當地養老保險的統籌賬戶中,而個人繳納的會進入到個人賬戶中。如果參保人員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在達到退休年齡後便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領取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另外,如果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後,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15年,那麼,僅能領取個人賬戶余額。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拓展資料:
1.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九條,凡屬於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范圍的單位,均應當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單位和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設立的單位應當在設立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
單位發生分立、合並、破產或者被撤銷以及錄用或者辭退在職人員(包括辭職、自動離職和開除、除名等情況)時,應當在1個月內向原受理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時,應當為單位設立養老保險編碼,為在職人員設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並核發《養老保險手冊》。
2.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條,在職人員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終身不變。《養老保險手冊》記錄在職人員在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和本辦法實施後記入個人養老保險帳戶中的儲存額,作為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依據。在職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養老保險手冊》隨同本人轉移。
『柒』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去哪了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7)溫州辦養老保險單位在哪裡擴展閱讀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九條,凡屬於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范圍的單位,均應當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單位和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設立的單位應當在設立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
單位發生分立、合並、破產或者被撤銷以及錄用或者辭退在職人員(包括辭職、自動離職和開除、除名等情況)時,應當在1個月內向原受理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時,應當為單位設立養老保險編碼,為在職人員設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並核發《養老保險手冊》。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條,在職人員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終身不變。《養老保險手冊》記錄在職人員在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和本辦法實施後記入個人養老保險帳戶中的儲存額,作為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依據。在職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養老保險手冊》隨同本人轉移。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一條,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在職人員每月按規定期限繳納,不得逾期繳納或者漏繳、少繳。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二條,單位應當按本單位上一月全部在職人員工資總額的25.5%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
在職人員應當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按3%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人員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200%以上的,2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於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60%的,以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為繳費基數。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的計算口徑,應當與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的計算口徑相一致。單位和在職人員養老保險費繳納比例的調整,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報市社會保險委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