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專文件第三條規定,屬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繳費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
企業繳費部分全部進入統籌賬戶。
Ⅱ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哪幾項
法律分析:繳納職工社保養老保險分,單位繳納部分的統籌賬戶和個人部分養老賬戶。職工繳費金額等於繳費基數乘以8%,企業繳費金額等於職工繳費基數乘以16%。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Ⅲ 基本養老金由哪幾部分組成確定的依據是什麼如何計發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3)基本養老金單位部分擴展閱讀:
主要分類: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Ⅳ 單位幫繳納的那部分養老金部分有什麼用
Ⅳ 單位部分養老保險比例
法律分析:單位以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工資基數,以個人繳納工資的8%,單位繳納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Ⅵ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去哪了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6)基本養老金單位部分擴展閱讀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九條,凡屬於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范圍的單位,均應當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單位和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設立的單位應當在設立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
單位發生分立、合並、破產或者被撤銷以及錄用或者辭退在職人員(包括辭職、自動離職和開除、除名等情況)時,應當在1個月內向原受理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時,應當為單位設立養老保險編碼,為在職人員設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並核發《養老保險手冊》。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條,在職人員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終身不變。《養老保險手冊》記錄在職人員在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和本辦法實施後記入個人養老保險帳戶中的儲存額,作為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依據。在職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養老保險手冊》隨同本人轉移。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一條,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在職人員每月按規定期限繳納,不得逾期繳納或者漏繳、少繳。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二條,單位應當按本單位上一月全部在職人員工資總額的25.5%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
在職人員應當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按3%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人員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200%以上的,2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於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60%的,以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為繳費基數。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的計算口徑,應當與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的計算口徑相一致。單位和在職人員養老保險費繳納比例的調整,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報市社會保險委員會決定。
Ⅶ 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職工退休時是否計算在內
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進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退休時是按如下兩部分組成。
《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2、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7)基本養老金單位部分擴展閱讀:
影響養老金多少的三個因素: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 (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
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Ⅷ 已知本年養老金總額,怎麼計算個人與單位部分
參保人符合下抄列條件之一的襲,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Ⅸ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去了哪裡
用人單位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均已進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不同的是,用人單位支付的部分記入統籌基金,個人支付的部分記入個人賬戶。 政府給予的補貼也將計入基金,與支付部分一並管理。 此外,基金還包括利息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貼收入、下級收入等。
拓展資料:
社會養老保險是中國政府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解決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解除勞動義務後,或因故喪失勞動能力後的基本生活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 到老年並退出他們的職位。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重要的社會保險類型之一。
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為保障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勞動年齡限制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後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勞動能力。其目的是通過社會保險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為他們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只有在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法定范圍內的社會工作生活後,養老保險才會自動生效。所謂「完全」,其特點是工人與生產資料分離;所謂「基本」,是指參與生產活動尚未成為社會生活的主要內容。法定年齡限制是實際措施。
同時,被保險人僅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即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已辦理相關手續;已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期限為15年的,經行政部門批准後,自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喪葬補助費。勞動和社會保障。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照不同的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繳納其總繳費基數的20%,職工繳納其工資的8%。其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 % 包含在個人帳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