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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養老金上調

發布時間:2022-02-11 08:13:11

1. 北京市退休人員今年九月份調整養老金

退休金如有漲,都是每年一月份增發!

2. 甘肅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政策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

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蘭州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社保局,省直參保單位,在甘中央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精神,結合省情實際,研究擬定的我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已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和十三屆省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含符合規定推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其中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2018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等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9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調整體現對部分特殊群體的傾斜。

(一)定額調整

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8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以2018年12月份本人發放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2018年同類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5%。

(三)傾斜調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16元;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類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劃分,省內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147號)劃分的類別為准,省外以當地的類區劃分為准。退休(職)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原則上以退休(職)時參保單位所在地為准。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696元的,調整到2696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並由社保經辦機構預發養老金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由原單位代發養老金的人員,由原單位按相關政策調整,調整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對於尚未納入參保的在甘中央單位,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工作指導,確保退休人員按時領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五、確保發放落實

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涉及廣大退休人員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級人社、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抓好落實。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未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由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填報《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審核表》(附件1),經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按原資金支付渠道發放落實。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基礎信息庫,及時更新和完善退休人員基礎信息,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准確。各級人社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總結報告工作,及時匯總數據,保證數據的完整性,認真總結分析,填寫待遇調整統計表,形成書面報告,按時上報。

六、加強宣傳引導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制定具體工作落實方案,積極主動地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准確解讀政策,密切關注輿情,正確引導輿論,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要結合實際,仔細排摸風險點,制定部門聯動預案,及時做好風險預防和化解工作,推動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平穩實施;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

七、建立調度報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於7月1日前向省社保局上報《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落實工作聯絡表》(附件2)

(二)調待期間,實行周調度制度,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周三16:00時前向省社保局上報發放落實情況,重點是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發放情況。上報表式為《2019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進展情況表》(附件3)。

(三)各市、州人社部門認真分析總結本地區待遇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於8月30日前報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五七工、家屬工」待遇調整統計表》(附件4)、《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統計表》(附件5)於8月30日前報省社保局,省社保局負責匯總全省調整情況並分析總結,總結報告於9月10日前送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以便及時匯總後上報人社部、財政部。

省人社廳聯系人:

袁文濤 電話:0931-4895275 郵箱:[email protected]

省社保局聯系人:

企業聯系人:杜 勁 電話0931-7873885 郵箱:[email protected]

機關事業單位聯系人:孟育鵬 電話 0931-7873824 郵箱:[email protected]

省財政廳聯系人:

吳 琦電話:0931-8891313

3. 湖北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具體調整辦法為:

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7元。

二是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三是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後,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5、具體到每位退休人員,由於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水平高低、現在年齡大小、參加工作時間早晚的不同,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每個人增加的金額有所差別。

6、今年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後實行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的第一年,為確保調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含補發今年1—5月)在7月1日前發放到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提前部署,在6月份基金支出用款計劃中已包含了調待資金。仍未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上線運行的機關事業單位,由所在單位對其退休人員代調或預調。

法律依據:《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一條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第二條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第三條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第四條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4. 退休金上調方案

昨日,四川省人社廳正式發布2017年全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從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補發到位。

2017年四川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據悉,四川省今年調整對象共涉及742萬退休人員。按照國家規定,預計四川省總體調整水平將略高於全國6.5%的平均調整水平,企業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將高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
三種調整辦法相結合
定額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參加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定額調整標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養老金到底應該按照怎樣的標准調整?據四川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此次養老金調整的最大亮點在掛鉤調整方面,今年四川首次將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人員同步進行調整。全省91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納入此次調整范圍。」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掛鉤調整包括三類人群,如果是企業退休人員,將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同時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年。第二類是針對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10月l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此類人群將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第三類是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
除了執行以上兩種調整方法外,部分特殊情形的人員還可以進行適度傾斜調整。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2017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的企業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給予適當傾斜。其中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不滿80歲、滿80不滿90歲、滿90歲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40元、80元、120元。對2017年度新增的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仍按往年適度傾斜的辦法和標准執行。
9月底前補發到位
全省742萬退休人員受惠
此次四川省總體調整水平將略高於全國6.5%的平均調整水平,這將讓四川742萬退休人員受惠。
由於今年是首次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基本養老金,養老金發放時間較往年有所延後,不少退休人員關心,調整標準是從2017年1月日起執行,今年1月-8月上調的養老金會不會補發?為此,省人社廳明確表示,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補發到位,1月-8月的增加部分也會同步補齊。
按照國家規定,預計四川省總體調整水平將略高於全國6.5%的平均調整水平,這將讓四川742萬退休人員受惠,而其中企業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將高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
2017年四川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2017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爐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按照2017年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6.5%確定
此次養老金調整將涉及全省742萬退休人員,調整待遇在9月底發放到位
本報訊 (記者 劉春華)9月7日,省人社廳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2017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從2017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6.5%確定。
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是體現公平性,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增加40元。掛鉤調整既體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兩種制度的「並軌」,也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標准為:企業退休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此外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分兩種情況:一是2017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執行。二是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適當傾斜部分主要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2017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的企業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給予適當傾斜。其中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不滿80歲、滿80不滿90歲、滿90歲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40元、80元、120元。對2017年度新增的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一、二類地區增加40元,三、四類地區增加50元,五、六類地區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重復享受。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17]29號文件給予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據悉,此次養老金調整將涉及全省742萬退休人員,其中企業退休人員651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91萬。調整待遇在9月底發放到位。
2017年四川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9月7日,2017年全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出爐。與往年相比,今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待遇有何特點?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回應養保制度並軌呼籲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標准一樣
2017年10月1日,我省正式啟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今年是我省首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
按照國家精神,以及回應社會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企業養老保險兩種養保制度並軌的呼籲,同時為今後的待遇調整辦法完全統一打下基礎,此次待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執行標准一樣,在定額調整方面都是每人增加40元,掛鉤部分以及適度傾斜部分的標准也完全一樣。
往年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方案上半年就會公布,今年為何公布得這么晚?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表示,這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
往年只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待遇,但今年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退休人員一起調整,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正在推進過程中,因此在時間上受到一定影響。此外,按照國家要求,此次調整待遇在9月底前落實,和全國大多數省份一樣,我省也將於9月底前將所有待遇落實到位。
為應對人口老齡化,今年的調整體現了對高齡退休人員的關懷,對70至79歲、80至89歲、90歲以上三個不同階段高齡群體,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分別再給予40、80、120元三個不同檔次調整。
是否足額參保首次直接影響養老金漲幅
近日一家社保專業網站發布的《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7》數據顯示,全國有74.89%的企業未按照職工工資實際核定社保繳費基數繳費,其中36.06%的企業統一按最低基數繳費,這意味著員工的社保被「降低標准繳納」。
像這樣的「降低標准」,今後將直接影響到職工養老金的漲幅。
據介紹,今年我省在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時,首次與基本養老金掛鉤,且掛鉤幅度達3.5%,也就是說今年養老金調整幅度除了與繳費年限相關,還與基本養老金水平相關,比如某職工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1500元,與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他可以漲52.5元,但如果他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1000元,則此部分只能漲35元。而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領取高低與本人和企業是否按基數足額繳納有很大關系。「此舉意在鼓勵職工和個人連續足額參保,防止斷保漏保等現象發生。」該負責人說。
此外,職工還應注意自己的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幅度不僅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還與繳費年限掛鉤。也就是說,在足額繳費的同時,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水平越高,調整待遇時增加的額度也會越多。」該負責人說。
三個指標有下降但總體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與去年相比,今年基本養老金人均調整幅度從去年的10%調整為6.5%;定額調整方面從去年的每人增加120元調整至40元;超過15年基本繳費年限的,每超過一年的養老金待遇從增加5元調整為增加3元。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認為,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財政收入增收比例呈下降趨勢,養老基金負擔越來越重的背景下,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更加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對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視。「雖然與往年相比,人均調整幅度有下降。但按照國家規定,預計我省總體調整水平將略高於全國6.5%的平均調整水平,其中企業退休人員的調整待遇增幅將高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增幅。」這位負責人表示。
去年的定額為120元,今年為40元,這80元會去哪裡?「與以往相比,今年調整結構發生了變化,這80元將在今年新增與基本養老金水平相掛鉤的3.5%這一部分得到體現。」據這位負責人介紹。
這位負責人進一步解釋,國家規定今年的調待水平為6.5%,但國家文件同時規定,基本養老金水平要向中西部地區傾斜,所以6.5%是綜合平均水平,我省總體調整水平不會低於這個平均水平。另外,由於今年調整的指標與往年也有區別,往年說的是「與繳費年限掛鉤」,而今年強調既要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也要與繳費年限掛鉤,因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後,年限部分增加的就少了。

5. 9省市上調養老金,在哪裡退休拿得最多

同等條件下,深圳最多。

6. 今年已有10餘地上調養老金,養老金上調有哪些重要的意義

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中新經緯客戶端梳理發現,自2021年起已有10餘地宣布上調養老金。

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1月1日以來,已有甘肅、山東、江蘇、長沙、廈門、宜興、福州、泰安、連雲港、淳安等10餘地上調城鄉居民養老金。

甘肅2021年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113元。5月底前將補貼資金全部撥付到位,確保在6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礎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

此外,山西在全國率先實施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礎上,實施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年繳費檔次設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個繳費檔次。個人繳200元政府補貼70元、繳500元補貼120元、繳1000元補貼200元、繳2000元補貼360元、繳5000元補貼600元。

2月26日,人社部部長介紹說,我國養老保險參保人數9.99億人,全國所有省份都實現了省級養老基金的統收統支。建立退休人員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惠及超過1.2億退休人員。為近1.7億城鄉老年居民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

近年來,我們在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框架下系統謀劃、整體設計第三層次制度模式,目前已經形成了初步思路。總的考慮是,建立以賬戶制為基礎、個人自願參加、國家財政從稅收上給予支持,資金形成市場化投資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在緊鑼密鼓地推出。

7. 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

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分為以下幾種:
1、定額調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養老金;
2、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3元,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六增加。年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3、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
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8. 黑龍江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具體如下: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9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確定。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9年月基本養老金的0.79%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法律依據:

《黑龍江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9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確定。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9年月基本養老金的0.79%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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