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兩地養老保險如何合並重復繳納部分怎麼處理
養老保險重復交費可以只保留一個賬戶,其他賬戶予以清理。
重復繳費的處理辦法為:同時在兩地以上參保,存在多重賬戶並有重復繳費的人員,在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後,可與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協商,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將其他賬戶予以清理。
將重復部分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本金退還,利息並入個人賬戶,相應的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或者參保人員在2009年12月31日前存在的多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重復繳費,可按規定辦理合並。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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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兩地都交了養老保險怎麼合並
要先轉後清,由轉入地社保機構清退;無論在哪個制度內領取待遇,只退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本金,政府補貼、利息部分與個人賬戶金額合並計算。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八條 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對於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2)養老金兩地合拼擴展閱讀:
青島市的做法是:
(一)轉移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後,信息系統自動進行信息比對,確定重復繳費時段。重復時段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各年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重復繳費的月數。
(二)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重復繳費月份錄入信息系統,確定重復繳費清退金額,生成並列印《城鄉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清退表》。重復繳費清退金額計算方法:年度重復繳費清退金額=(年度個人繳費本金+ 年度集體補助本金)/12×重復繳費月數;清退總額=各年度重復繳費清退金額之和。
(三)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重復繳費清退金額退還參保人員,並將有關情況通知本人。
❸ 養老金是否可以兩地交了合並
不能合並。
社保只認一個。自己選一個。多的那個,退個人費用,企業繳的充公。
❹ 我不同地方交的養老金什麼時候能合並在一起
養老保險是可以跨地區轉移、合並的。
1、《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辦理程序
當事人憑身份證在原參保機構開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將其交給擬轉入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轉移並同時申請辦理合並賬戶手續,後續事宜由兩地社保機構協調即可。
當事人過一段時間憑身份證查詢是否辦妥即可。辦妥後前後繳費時長、個人賬戶余額累計計算。
(4)養老金兩地合拼擴展閱讀:
對於個人養老賬戶建設,提出四點建議。
第一,開放個人養老賬戶給多種金融理財產品,使得個人對賬戶資金有產品選擇權;
第二,體系建設應考慮便利性,比如退稅安排等可增加加入賬戶的吸引力;
第三,考慮到大部分人沒有產品選擇能力,建議為個人賬戶設置產品的默認選項,比如只需設定退休日後賬戶自動設計產品類型,年輕時多承擔風險,年老時少承擔風險;
第四,進行投資者教育,提示民眾關注養老金問題,養老不能只靠儲蓄,還要重視長期投資復利的收益,選擇好的養老產品。
網路-養老金
❺ 兩地養老保險可以合並嗎
要先轉後清,由轉入地社保機構清退;無論在哪個制度內領取待遇,只退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本金,政府補貼、利息部分與個人賬戶金額合並計算。
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八條 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對於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
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第九條 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二)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三)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四)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
(5)養老金兩地合拼擴展閱讀:
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經辦規程(試行)》:
第八條 參保人員存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情況的,由轉入地社保機構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進行信息比對,確定重復繳費時段。重復時段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各年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重復繳費的月數。
(二)確定重復繳費清退金額,生成並列印《城鄉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清退表》(附件6)。重復繳費清退金額計算方法:
年度重復繳費清退金額=(年度個人繳費本金+年度集體補助本金)/12×重復繳費月數;
清退總額=各年度重復繳費清退金額之和。
(三)將重復繳費清退金額退還參保人員,並將有關情況通知本人。
第九條 參保人員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負責終止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核定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金額,通知參保人員退還。參保人員退還後,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扣除政府補貼,下同)退還本人。
參保人員不退還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從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中抵扣,抵扣後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
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抵扣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向其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社保機構發送《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協助抵扣通知單》,通知其協助抵扣。
參保人員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完成抵扣後,應將協助抵扣款項全額劃轉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地社保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同時傳送《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協助抵扣回執》。
❻ 退休是兩地養老金金和工齡怎樣合並
依照退休時所在地的福利(可以計算的 總工齡,與繳納總數 ),綜合以前外地的繳納總數,高於當地的適當補充,低於當地的,按照當地。
❼ 兩地養老保險怎樣合並.怎麼算退休工資
兩地的繳費年限累計合並,個人帳戶儲存額也合並。然後按合並以後的繳費年限和個人帳戶儲存額來計算退休後的養老金。
❽ 兩個養老保險怎麼合並
在同一個城市裡,養老保險可以自動合並。
養老保險兩個帳戶合並時,對於沒有發生重疊的合並計算,發生重疊的部分由本人選擇一個,另一個帳戶屬於個人繳費部分退還本人。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
辦理條件:
參保職工在同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賬戶。
申請材料:
1、《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申報表》;
2、合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辦理程序:
1、受理:個人賬戶處理崗位受理並審查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交的資料。資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並告之申請人一周之後在信息平台上查詢合並結果;因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並當面告知理由。
2、辦理合並:個人賬戶處理崗位在信息系統中辦理個人賬戶合並。
3、復核信息:征繳崗位復核人員合並資料和合並信息。
4、資料存檔:資料存檔崗位將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整理、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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