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退休人員去世後,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江蘇省蘇州市回的標準是喪葬費6000元,撫恤答金16000元,如果選擇海葬或者樹葬,政府再補貼2000元。只有未達到退休年齡去世的人才可以把個人繳交的養老保險金取回。謝謝閱讀!
B. 什麼情況下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部分退還
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回中出國定居和到答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部分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C. 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可以取出嗎
1、目前政策,只有外地農村戶口離職,憑單位的離職證明、退保申請、身份版證、社保卡等權可以辦理養老保險退保手續,退取個人賬戶金額,公司交的不能退。
2、城鎮戶口不能中途退保,只有死亡、出國定居以及到法定退休年齡交費不滿15年才可以申請退保。
D. 養老保險個人部分可以取出來嗎
您好,如果您停交的話,退休後會返還給你 平時取不出來的
E. 社保如果斷了,可以取回自己交的那一部分嗎
不可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不能將個人繳納部分提取出來,除非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沒有繳納滿15年或者勞動者死亡,勞動者的親屬可以提取作為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5)取回個人部分養老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F. 養老保險沒交夠年限沒到退休年齡能取回自己交的一部分嗎
摘要 不能。社保沒繳滿年限的可以補繳但不能取出!因為社保屬強制保險,只有當受保人在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時突然身故的,退回所交社保金,如是未交滿規定年限的退還所交保金不享受社保待遇!請記住,只有在社保規定的時間里由社保清算後才有可能退還保金,個人是不能取回所交保金的,除非放棄社保不要社保金了
G. 離職後養老金個人部分怎麼取
法律分析:離職後養老保險是不能提取的,以下幾種情況是可以享受到正常的提取待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女不同計算標准)、同時參加了多份養老保險,或者要出國定居,再或者參保人已經發生死亡關系的條件後均可提取。個人賬戶的,辭職後處理方法基本同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H. 你好、怎麼可以提取養老金個人部分
根據規定,除非當事人移居海外、去世等極端因素及對應時間重復繳費,否則是不能退保的。
I. 養老保險辭職後直接提取個人部分怎麼提取
建議
1.不要提取,可以考慮轉移,或者委託一家北京的人才中心繼續給你繳納。
2.現在養專老保險是可以跨地區屬轉移的,就目前正常來說,對你個人未來受益沒有什麼影響,只要你老家能有社保機構接收就行,所以不要結算提取你的社保。
3.如果未來考慮還在北京工作的話,建議就不要轉移了,先放在北京的人才機構,持續繳納,滿15年,你退休就可以在北京領取養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