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養老保險擴面征繳

養老保險擴面征繳

發布時間:2022-02-02 08:54:43

⑴ 遼寧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百日行動農村戶口的可以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這是遼寧省百日行動的政策,具體咨詢朝陽社保局,他們最權威。
我在這時只能回答你第三點,肯定劃算。

⑵ 創新社保費征繳措施

摘要:本文首先從確定合理社會保險基數和繳費比率及其將徵收社會保險費改革為徵收社會保險稅兩個方面,闡述了社保擴面徵收需要的制度設計,然後對創新工作舉措破解社保擴面徵收難題進行了簡要的探討。
關鍵詞:創新舉措破解社保擴面徵收難題
社會保障制度在現代國家社會經濟制度中佔有極為重要的地位,是保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穩定與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近年來,我國不斷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不足的社會保障資金來源與急劇增加的社會保障支出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迫切需要改革社會保障制度,而創新工作舉措破解社保擴面徵收難題無疑是一個重要途徑。
一、社保擴面徵收需要從兩個方面完善制度設計
1.確定合理社會保險基數和繳費比率。在確定社會保險基數和繳費比率時,應該嚴格依據我國的國情,在推行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全覆蓋的初期,社會保障的特徵應該為實現最低社會保障。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應該逐步有序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因此,應該將社會保險基數和繳費比率維持在一個較低的合理水平上。同時,應該將我國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實情況考慮在內,實行地區差別基數和繳費比率。
2.確定將徵收社會保險費改革為徵收社會保險稅。要實行社會保險全覆蓋面,就必須將徵收社會保險費改革為徵收社會保險稅,稅收具有普遍性、強制性原則,這就是說社保稅的徵收應該將社會全體成員覆蓋在內。但是,目前我國經濟屬於一種二元經濟,城鎮和農村、不同農村之間的經濟發展存在的差異十分嚴重,因此,在對社保稅進行實施的初期,應該主要在城鎮設置徵收面,也可以在具有較為發達經濟的農村開征社保稅,同時其所享受的社保待遇和當地城鎮職工是同等的。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經濟實力得到了不斷的增強,尤其是地方財力,這就為城鄉統一社保稅制的逐步實現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創新工作舉措破解社保擴面徵收難題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參保意識。社會的支持與理解是順利徵收社會保險費的重要保證,因此,要進一步加大《社會保險法》宣傳力度,努力營造一個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良好社會氛圍,促進企業依法繳費認識的不斷提高;要加大宣傳方式和手段多樣化,充分科學地使用廣播、電視、報刊等,讓社保宣傳深入人心,努力讓廣大群眾從根本上從「要我繳費」轉變為「我要繳費」,形成全社會都關心、關注社會保障工作,促進全社會參保意識的提升。
2.嚴格基金監督,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現階段,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面臨的一項極為重要的任務就是使基金管理規范化,加大監督基金的力度,對基金的安全運行進行有效的維護。要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管好用好社會保險基金,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規,採取科學合理的措施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防範工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制度進行有效地完善,促進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與形態定期報告制度的建立健全。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工作機制,切實實行財政專戶與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方式,定期將籌集、使用、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公布給社會,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規范經辦行為,有效地控制經辦風險,促進管理水平的提高。依據有關規定對侵害基金安全的行為進行徹底地查處,並對有關人員的責任進行嚴肅追究。
3.不斷開拓創新,共同推進社保征繳工作。國務院既然將徵收社會保險的工作職責賦予給社保機構,各級政府應加強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方面領導,人社部門就應該主動加強與地稅部門、工商部門、工會以及社保經辦機構、勞動監察部門聯系,形成合力,協同解決社會保險費征繳所遇到的難題,查驗了解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情況,認真細致研究工作方法,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符合條件但拒絕參保的單位,實行由勞動監察處罰,地稅強制徵收,督促其參加社會保險。同時,建立完善社會保險信息網路,盡早實現財政、人社、稅務、銀行等部門的數據聯網,實行社保信息與數據資源共享。在徵收社會保障費時,全面使用計算機MIS系統的社會保費徵收模塊,並將電子報稅系統開通,使徵收渠道得到極大的拓寬,積極開展銀稅合作,讓銀行窗口協作徵收社保費,促進社保費徵收工作的多元化進行,為繳費人辦理手續提供切實的便利。
綜上所述,社會保障對社會經濟政治等各方面的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而切實解決社保擴面徵收難題是發揮社會保障良好作用的重要保證。我們應該對社保擴面徵收的制度設計進行有效地完善,並採取科學合理的工作舉措破解社保擴面徵收的難題,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做出積極的貢獻。
參考文獻:
[1]鍾國柱.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應注意的幾個基本問題[J].稅務研究,2010,10
[2]吳錦旗.職工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的政策過程分析——基於江蘇省的實證分析[J].經濟研究導刊,2009,24
[3]李磊,段隆振,姚磊岳,劉飛榮,楊彥鈴.基於SDO的社會保險數據整合平台的研究[J].江西科學,2010,28(5)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⑶ 河北養老保險擴面通知

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冀人社發[2012]11號
各設區市、省財政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號)和《關於做好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2012〕4號)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2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其中按照冀人社發〔2011〕49號文件一次性補繳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和1983年9月9日職改前取得的中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員,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280元,副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170元。
2、截止2011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3、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5、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待月增加額達不到158元的,補足到158元。
6、2011年年度內達到70周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700元的補足到70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50元的補足到550元。其中: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解決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冀人社發〔2011〕49號)和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通知》(冀人社發〔2009〕8號)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人員中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低標准繳費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650元的補足到650元。
三、資金渠道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各設區市和省財政直管縣要通過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於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1、2月份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退職人員手中。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養老保險出現斷層怎麼辦

養老保險出現斷層,可以補繳,也可以不補繳。

養老保險可以分段累計繳費年限。

1、補交規定

中辦國辦印發《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規定「參保後繳費中斷的允許補繳。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出現欠繳、斷繳的,允許按不超過本人軍齡的年限補繳,補繳免收滯納金。」具體執行細則,建議向當地社保局咨詢。

2、不補交可以。只要到退休時,累計繳納養老保險達到180個月,就可依法辦理退休。

養老保險保累計夠15年享受養老金。

醫療男性累計夠25年,女性累計夠20年,享受退休後醫保。

3、養老保險中斷的不利因素

(1)繳費時間與養老金掛鉤,中斷會使養老金減少

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由此看出,新的計發辦法將基礎養老金水平與職工參保繳費年限更加緊密地聯系起來,即基礎養老金標准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作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增發1%。也就是說,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大,退休待遇也就越高。改變了以前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不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費時間比15年延長多少,基礎養老金都一樣的做法,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

(2)少繳費個人賬戶累積就少,養老金亦會變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個人賬戶是職工辦理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主要依據。一般情況下,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時間越長、繳納的工資基數越高、繳費額越大,個人賬戶儲存額就越高,退休時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就越多。反之,則越少。而且退休越早,計發月數越大,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就越少。參保人員如果中斷繳費或提前退休,勢必影響養老金的待遇。

(3)養老保險中斷影響養老金調整待遇

據吳處長介紹,近兩年省會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普調時都與繳費年限掛鉤,即繳費年限越長,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就越多。比如,今年實施的調整養老金政策規定,2004年底以前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發5元養老金,可見繳費年限的重要性。

(4)養老中斷補繳壓力更大

養老保險費的繳納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而近幾年,省會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每年在增長。中斷後補繳部分也要按續接時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所繳費用將更多。暫時中斷保險,以後再補繳則壓力會更大。"斷保"一方面會使職工的個人利益受到很大影響,另一方面會對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帶來"斷層"。這個問題不可小視。國家在努力做到"應保盡保",而那些沒到退休年齡就"斷保"人,更應該珍惜機遇,注重維護自己的利益,主動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⑸ 養老保險擴面征繳順口溜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7

⑹ 如何做好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工作

首先自己要有深刻的認識,把這件事情當做自己的事情來做,為自己的家人來做,自己的親戚版來做那權就好了。有好處的事情誰不想做那?事情都有正反面,當人們理解不正確的時候你要用最簡單的比方讓對方明白道理。如果人窮的連吃飯都有問題,那這個就是政府的事情了,你也無能為力。

⑺ 山西省養老保險擴面征繳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發布的山西省2014年社會平均工資為48969元,企業在職人員個人按本人上年平均工資的8%繳納,但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社平工資60%基數的按60%繳納(月最低基數為2448),最高按社平工資的3倍執行(12242)。自己計算就行了,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⑻ 養老保險需要怎麼年審,沈陽地區

這是關於沈陽市2007年企業社會保險年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為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規范用人單位依法參保繳費行為,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年第259號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登記管理暫行辦法》(1999年第1號令)和《沈陽市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百日行動」方案》(沈社辦發[2007]6號),市政府決定,從2007年8月1日起,對全市應參加養老保險范圍的用人單位,開展社會保險登記各項基礎信息年度審驗認證工作。為將本次年審工作落到實處,特製定本實施方案。一、年審范圍凡納入我市企業養老保險范圍的已參保和應參保而未參保的單位及個體工商戶均在本次社會保險年審范圍之內(含有臨時用工的機關、事業和社會團體等單位)。已參保的進行年審,未參保的在辦理新參保登記的同時進行年審。二、年審時間安排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07年8月1日前,市勞動保障部門通過新聞媒體和沈陽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養老中心)、沈陽市地方稅務局外網發布年審通告。市養老中心和市地稅局在各自的辦事(稅)大廳張貼年審通告,告知年審單位須攜帶的資料,發放《沈陽市養老保險年審登記表》(年審單位也可通過網站自行下載《沈陽市社會保險年審登記表》等年審資料,做好年審的各項准備工作。下載網址:http//或http//)。各區縣(市)政府做好本地區的社會宣傳,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要積極配合本次社會保險年審工作,做好公益性宣傳,在本社區內張貼宣傳標語、年審通告。第二階段自查准備階段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各參加年審的單位對本單位參保信息進行自行核對和繳費情況進行自查。1、已參保單位要對本單位的參保基礎信息逐人進行核對。未簽勞動合同的,要在年審以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各險種參保手續;要確保企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一致,如不一致要在2007年8月31日前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員增減變動手續;自查中發現有漏繳工資基數和欠費的,要到地稅部門及時辦理補繳。凡在2007年9月1日前補繳欠費和自查補繳漏繳款的,可不加收滯納金。2、年審通告下發以後,未參保的單位要在年審期內及時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3、各參保單位在基礎信息核對和自查工作完成以後,尤其是在參加醫療保險與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信息核對調整一致的情況下,方可填寫《沈陽市社會保險年審登記表》,並到所在區、縣(市)養老分中心辦理年審。4、用人單位辦理年審時須攜帶的要件(1)工資手冊;(2)七月份工資發放明細表;(3)七月份職工花名冊(包括電子信息盤);(4)地稅登記證副本;(5)組織機構代碼證;(6)《沈陽市社會保險年審表》;有欠費的還要攜帶如下資料復印件:①資產負債表(年審前一個月);②現金流量表(年審前一個月);③2006年所得稅匯算報表-「工資薪金和工會經費等三項經費明細表」(實行所得稅查實徵收的企業)。第三階段年審和稽核階段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各區、縣(市)養老分中心正式受理參保單位年審工作。同時由市社保領導小組組織抽調勞動保障、地稅、審計、財政、工商等部門組成養老保險擴面征繳聯合執法隊,對百人以上的參保用人單位的年審情況進行聯合稽核。對瞞報、少報繳費工資總額、參保人數,惡意欠繳和偷逃養老保險費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第四階段總結階段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0日,對年審工作進行總結。三、年審的方式、內容和程序本次年審的方式採取以養老保險為主,養老與醫療參保信息聯動的方式進行。年審的重點內容包括:一是審驗用人單位上報的基礎信息及職工參保人數是否與計算機系統中的信息一致,如有漏項、不符的內容要及時更正;二是重點審驗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時進行調整(政策另有規定除外)。具體操作程序如下:1、首先將年審單位提供的各項年審資料認真核對,查看年審資料是否齊全,凡是提供年審資料不齊全的,要求年審單位補齊資料,否則不予年審。2、將年審單位的參保信息(包括參保人員的明細資料)與系統中的參保單位基礎信息、人員信息逐人進行核對,核對的主要內容包括職工姓名、身份證號是否正確,凡是發現錯誤信息,應由年審單位認定,說明原因,及時將錯誤信息修改正確。對於已參加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年審單位,養老中心要與醫保中心的參保人員數據相銜接,年審工作人員輸入單位編碼後,系統自動提示參保人員差異。對參加醫療保險人數大於參加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的單位,要督促參保單位將漏保人員及時補錄。對參加醫療保險人數小於參加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的單位,要通知年審單位到醫保中心辦理人員增加變動,信息一致後再來進行年審。對醫保中心一戶參保,參加養老保險為多戶參保的單位,必須由單位寫出證明材料,按照一個稅務登記對應一戶的原則調整過來,再進行年審。3、年審工作開始後,養老中心、地稅局、醫保中心要加強合作,密切配合,醫保中心負責每月及時提供核定的繳費信息,地稅局負責提供並督促只申報稅不申報養老、醫保費的企業及時到養老中心、醫保中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養老中心負責將年審完的信息每十天按《養老中心與地稅交接單》反饋給市地稅局,以確保年審完的單位次月起按年審後的參保人數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年審工作結束後,養老分中心負責將各年審單位上報的《沈陽市養老保險年審登記表》及欠費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復印件移交給對應的地稅分局。四、對未按期進行年審及未參保單位的處理1、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進行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2、年審日期截止後市養老中心將未按期進行年審及未參保的用人單位名單轉給市、區兩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按其職責分工對其用工狀況進行重點監察,視相關情況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3、養老中心負責按期將已年審完的單位信息及未參保的用人單位名單反饋給稅務部門。年審截止期以後,對未按期進行年審及未參保的用人單位,稅務部門在其申領發票時,要督促其先到養老保險管理分中心辦理年審手續,對拒不辦理參保登記和年審的,稅務部門可暫緩售發票,暫停已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4、市、區、縣(市)醫保中心對未按期進行年審的用人單位,在辦理繳費核定時,督促其要先到養老中心辦理年審手續,否則將暫緩辦理該單位繳費核定。5、養老中心對未按期進行年審的用人單位,將暫緩辦理該單位各種人員變動手續;暫緩辦理退休審批手續,直至該單位參加年審。6、年審工作結束後,養老中心要將欠費企業名單全部報給市社保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社保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沈陽市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百日行動」方案》移交給有關部門進行處理。五、幾點要求1、年審工作是加強企業參保登記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年審總體指導原則是:覆蓋面要全,年審環節要細,掌握政策要嚴,年審效果要突出。通過年審進一步提高單位信息的准確度,努力做到統一基礎信息、統一參保人數、規范工作流程。希望各部門領導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周密布置、合理安排人員,使年審工作順利實施。2、把年審工作與日常業務結合起來,通過年審將企業的基礎信息、登記信息核准補錄齊全。重點檢查業務系統中企業信息與《沈陽市社會保險年審登記表》是否一致;企業職工人數與參保人數是否一致,杜絕少繳、瞞繳現象的發生。表中所涉及的醫療、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要與參保信息庫人數相一致後,方可加蓋沈陽市社會保險年審審驗章。3、各單位要做好年審企業的資料留存、裝訂、登記、統計工作。此項工作的進度、質量將納入年終績效考核體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⑼ 關於做好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的通知

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1〕20號
頒布機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生效日期:2001.12.2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
〕26號)實施以來,全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制度已實現了
基本統一,養老保險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率逐步
提高。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革深化,養老保險工作出現了一些新
情況、新問題,需要盡快明確相關政策。根據完善城鎮職工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要求,現
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不論因何種原因變動工作單位,包括通過公
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賣、租賃等方式轉制以後的企業和職工,以及跨統籌地
區流動的人員,都應按規定繼續參加養老保險並按時足額繳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其
妥善管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二、職工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應按規定保留,由社會保
險經辦機構負責管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協議期滿出中心時,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參加工
作、年齡偏大且接近企業內部退養條件、再就業確有困難的,經與企業協商一致,可由企
業和職工雙方協議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方式、繳費期限、資金來源、擔保條件及具體人
員范圍等按當地政府規定執行。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新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其簽訂勞動合
同,並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自謀職業者及採取靈活方式再就業人員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
,有關辦法執行省級政府的規定。

三、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在其參加養老
保險後,按照省級政府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一般應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按季、
半年、年度合並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時間可累計折算。上述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
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
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
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四、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合同制職工,在與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由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保留其養老保險關系,保管其個人帳戶並計息,凡重新就業的,應接續或轉移養
老保險關系;也可按照省級政府的規定,根據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申請,將其個人帳戶個
人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凡重新就業的,應重新參加養老
保險。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
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
給本人。

五、破產企業欠繳的養老保險費,按有關規定在資產變現收入中予以清償;清償欠費
確有困難的企業,其欠繳的養老保險費包括長期掛帳的欠費,除企業繳費中應劃入職工個
人帳戶部分外,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報省級人
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核銷。職工按規定的個人繳費比例補足個人帳戶資金後,社會保險經辦
機構要按規定及時記錄,職工的繳費年限予以承認。

六、對於因病、非因工緻殘,經當地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認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
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由本人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經地級勞動保障部
門批准,可以辦理退職領取退職生活費。退職生活費標准根據職工繳費年限和繳費工資水
平確定,具體辦法和標准按省級政府規定執行。

七、城鎮企業成建制跨省搬遷,應按規定辦
理企業和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在
職職工個人帳戶記帳額度全部轉移,資金只轉移個人繳費部分,轉入地社保機構應按個人
帳戶記帳額度全額記帳。企業轉出地和轉入地社會保險機構,要認真做好搬遷企業養老保
險關系及個人帳戶的轉移、接續工作,按時足額發放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如搬遷企業
在轉出地欠繳養老保險費,應在養老保險關系轉出之前還清全部欠費。

八、加強對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工作的管理。設有特殊工種的企業,要將特殊工種
崗位、人員及其變動情況,定期向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報告登記,並建立特殊工種提前退
休公示制度,實行群眾監督。地市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規范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
程序,健全審批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檔案和資料庫,防止發生弄
虛作假騙取特殊工種身份和冒領基本養老金問題,一經發現,要立即糾正並收回冒領的養
老金。

九、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已經進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
的地區,要進一步鞏固改革試點成果,不能退保,要完善費用征繳機制,探索個人繳費與
待遇計發適當掛鉤的辦法,積極創造條件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加強基金管理,確保基
金安全。按照勞動保障部、財政部、人事部、中編辦《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
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規定,認真研究做好
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養老保險關系轉移銜接工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主題詞:勞動養老保險通知

抄送:各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2001年12月25日印發
黑龍江省城鎮企業和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
作者: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
頒布日期:2005-3-4
執行日期:2005-3-4

為提高全省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促進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黑龍江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實施方案的批復》(國函〔2004〕3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和原則
(一)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是:建立獨立於企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覆蓋城鎮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和個體勞動者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全省統一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統一繳費比例和統籌項目,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統一基金管理和業務規程。
(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原則是:省級統籌的保障水平要與我省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管理,基金缺口由省、地市、縣(市、區)政府分級負責,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二、規范全省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一)調整繳費比例和基數。
參保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以上一年度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基數,按22%的比例繳費。原繳費比例高於22%的,調整到22%;繳費比例低於20%的,調整到20%.
參保職工個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8%的比例繳費。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費;超過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繳費,超過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計入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
參保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以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
(二)規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項目。
對執行《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之前已離退休人員的統籌項目,按原省勞動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黑勞發〔2000〕79號)和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市地級統籌的指導性意見的通知》(黑勞社發〔2000〕12號)以及勞動保障部《關於核定原行業統籌項目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22號)規定的中直行業離退休人員的統籌項目執行和規范。
對執行國務院國發〔1997〕26號文件至全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期間,實行新老養老金計發辦法在過渡期內對比時,應按上述文件確定的統籌項目來計算新計發辦法的基本養老金。過渡期結束後,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人員,計發基本養老金時不再實行新老計發辦法對比,取消統籌項目,完全按新的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後,其遺屬可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喪葬費和一次性救濟金)。
(三)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實行省級統籌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仍按《黑龍江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黑勞社發〔2004〕67號)規定執行,但計發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職工平均工資基數改按以職工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四)統一基金管理。
基金實行省級統籌,預算管理。預算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社會保險制度實施計劃和任務編制的、經法定程序審批的年度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收支計劃,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按照預算編製程序,遵循核定收支、定額補助、結余留用、確保發放的原則編制,報省勞動保障廳復核、省財政廳審核,經省政府批准執行。
1.預算的編制。
(1)基金籌集計劃,根據繳費工資、參保人數,同時考慮實際繳費人數增長等因素對養老保險費(含清欠)、利息、個人賬戶等收入指標進行綜合測算確定。當年財政補貼收入,依據財政部、勞動保障部財政資金補助辦法確定。做實個人賬戶應由地方負擔的資金,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各級財政負擔數額。
(2)基金支付計劃,根據離退休人數、統籌項目、基本養老金支出水平變化情況對基本養老金、喪葬補助金、個人賬戶轉出等支出指標進行綜合測算確定。
(3)對各地未完成省下達基金征繳計劃而形成的基金缺口,由當地通過動用歷年結余、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予以補足,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2.分級征繳、支付。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各級地稅部門征繳,省農墾、森工系統的養老保險費仍由本系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繳;離退休人員以地市、縣、系統為單位,按省統一規定的計發辦法支付基本養老金。
3.結余基金的使用與管理。2004年底前各地累計結余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當期結余基金,暫不上繳,存儲於當地社保基金財政專戶。需要動用時,由地市、縣、系統提出意見,經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審核,報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審批。
4.做實的個人賬戶基金,按規定上解運營。做實的個人賬戶基金與社會統籌基金實行分別管理核算,社會統籌基金不能佔用做實的個人賬戶基金;個人賬戶記錄要真實完整,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統一管理,實賬核算,納入省財政專戶。各地市、系統按季度上解做實的個人賬戶基金,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按照省政府制定的基金管理、運營辦法投資運營。綜合運營收益率每年根據實際投資運營情況確定,經省勞動保障廳審核同意後,報省政府批准,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每年年初公布,作為個人賬戶記息的依據。省勞動保障廳和省財政廳對基金管理、運營實施監督。
(五)統一業務規程和信息系統。
1.統一養老保險業務規程。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金保工程總體規劃,使用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和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業務規程;准確核定繳費基數,督促企業按月進行繳費申報,並向稅務部門提供征繳計劃。職工個人賬戶管理要公開、透明,職工退休待遇審核按政策規定執行。
2.對全省養老保險業務經辦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通過中心資料庫隨時掌握各地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征繳計劃完成、退休人員自然增長、同級財政投入等情況,對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結余基金支付能力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和分析,向勞動保障部門提供報告,保證省級統籌正常運轉。
3.建立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對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基礎數據實行集中式管理的地市,將參保企業及各類人員全部基礎數據進入省中心資料庫,實行集中管理;對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基礎數據實行分步式管理的地市,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初始化的要求,調整和完善基礎數據,使原信息系統能夠實現與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對接,確保全省基礎數據的完整,實現管理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
三、調整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設置及管理體制
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全省企業、機關事業和農村養老保險經辦工作,對地市、縣(市、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實行垂直管理。各地市、縣(市、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在實行垂直管理後,其原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業務經費等預算指標上劃基數由省財政廳核定,並全部上劃到省級財政納入省級預算。其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納入省發改委的發展計劃。省以下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機構編制、人員管理及資產劃歸到省。其領導班子實行雙重領導,以省勞動保障廳管理為主,地市縣協助管理。農墾、森工系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維持不變。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依照公務員管理。統一省、地市、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名稱,稱xxx(行政區名稱)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統一機構規格,哈爾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為副局級單位,其他地市的為副處級單位,省森工、農墾的為正處級單位,縣(市、區)的為副科級單位。現任幹部職級高於新定機構規格的,可保留原職級不變。今後新配備的幹部應按新建的機構規格配備。
四、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責任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證省級統籌平穩運行。
(一)地方各級政府要把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改革和發展的大事,層層落實目標責任制。要組織勞動保障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財政、地稅等相關部門認真落實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優先足額安排資金,加強對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二)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逐步健全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政策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各項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做好企業參保登記、繳費基數核定、繳費申報、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及基金管理運營、職工退休待遇審核、業務稽核、基本養老金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等經辦工作,及時准確地為地稅部門提供基金征繳計劃,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
(三)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監督檢查,千方百計籌措資金。省財政廳要督促各級財政部門足額安排資金,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四)各級地稅部門要認真執行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計劃,強化基金征繳,加大清欠力度。省地稅局負責監督考核各級稅務部門征繳計劃完成情況,提高基金進賬額。
(五)各級工商部門要將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注銷登記、變更登記基本情況按季度通報同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助做好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工作。
(六)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發放和管理的審計監督,嚴肅查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運行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全省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從2005年5月1日起實施。《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的通知》(黑政辦發〔1998〕80號)同時廢止。
本實施意見由省勞動保障廳負責解釋。
10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⑽ 2019年鄉鎮養老保險服務站具體做了哪些工作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工作職責:
(一)負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和企業退休人員待遇結算、調整、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配合局有關科室制定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具體實施市級統籌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算,擬定三縣養老保險征繳工作目標,協同做好市本級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參保登記等。(
二)負責制定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農村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負責對縣區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檢查考核;負責農村養老保險費的匯集、上繳和使用;承辦市本級農村養老保險業務的具體登記、檔案管理、帳戶處理、待遇核定和發放等工作。
(三)負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審核、接收、移轉,接收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指導督促區街居做好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庫,統計上報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礎數據;建立健全退休人員檔案庫,指導退休人員社會保險事務服務中心保管和使用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對異地居住退休人員進行社會化管理服務;配合開展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調查,對領取養老金資格進行認證;積極開展和推進「銀發幫扶工程」等。
(四)負責新批退休人員的待遇核定;死亡離退休人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的結算;在職、個體繳費人員死亡及繳費不足十五年人員帳戶一次性返還結算;負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日常管理;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指導退休人員社會保險事務服務中心工作。
(五)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市級統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反映和監督基金及各項資產的運行狀況,及時編制各項會計報表等工作

閱讀全文

與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老年人每天走多少步對身體最好 瀏覽:468
老年人胃病嚴重可以吃什麼零食 瀏覽:342
企保養老金醫保等按什麼比例交 瀏覽:331
美國的養老機構 瀏覽:501
你最令父母欣賞的一件事是什麼 瀏覽:200
孝順家訓家規的作文 瀏覽:448
老人家為什麼不會死 瀏覽:785
2015靈活就業養老保險中段怎麼繳 瀏覽:635
疫情下的中國人怎麼養老 瀏覽:336
體檢前一天睡多久 瀏覽:1
幼兒園國學孝敬父母教案 瀏覽:680
順義區老幹部局老年大學 瀏覽:396
漳州長壽 瀏覽:506
滁州社保基數和養老金 瀏覽:601
網上能交社會養老保險 瀏覽:96
父母和男朋友之間的矛盾怎麼處理 瀏覽:83
豐盛路哪個小區適合老年人養老 瀏覽:69
孩子獨立戶口怎麼轉回父母處 瀏覽:394
美國體檢多少美元 瀏覽:555
衢州老年大學位置 瀏覽: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