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民生山西社保卡中查到了養老待遇明細,那個總額就是退休金的數額嗎
對,一點不錯。
2. 太原市養老金計算方法
近日,隨著退休職工調整養老金辦法的出台,太原數十萬企業退休職工喜出望外。但究竟自己能漲多少錢,怎樣計算,卻是許多人不知的。據了解,關於養老金標准和計發辦法全國各地因標准不同,會有不同的結果。
根據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勞社廳發【2006】275號)以及的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退休後實行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改革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計算公式:
(一)並政發【1998】104號文件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牞計算到月) 在計算基礎養老金時,職工從事特殊工種工作年限折算的工齡不作為視同繳費年限。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法:
先用本人退休當年、前一年、前二年至繳費起始年歷年本人繳費工資分別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三年至繳費起始年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求出每年繳費指數,與本人視同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和相加後(視同繳費年限每年的繳費指數均按1.0確定)除以本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得出平均指數,再乘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二)並政發【1998】104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並政發【2007】2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按第(一)款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
1、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按11%比例 (2006年1月1日後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企業的職工按8%)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3%
在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實行個人繳費前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可以折算工齡,但折算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折算工齡作為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視同繳費年限。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法:
先用本人退休當年、前一年、前二年至繳費起始年歷年本人繳費工資分別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三年至繳費起始年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求出每年指數,將歷年指數相加除以本人實際繳費年限,得出平均指數,再乘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調節金:
2006年調節金為96元,2007年為72元,2008年為48元,2009年為24元,2010年以後(含2010年)取消調節金。
(三)設立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過渡期。具體辦法按並政發【2007】28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並政發【2007】28號文件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 (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再發給一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本通知計發基礎養老金時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辦法計算。
二、並政發【2007】28文件實施後,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的原固定工,不具備退休條件,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
退職生活費計算公式:
退職生活費=(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40%+個人賬戶養老金
職工辦理退職手續時年齡不滿40周歲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一律按40周歲計發月數取值。
退職生活費實行新老辦法對比(老辦法為晉勞社養【2002】361號規定的辦法),新老辦法實行五年過渡期,過渡期辦法按並政發【2007】28號文件規定的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過渡辦法執行。
三、並政發【2007】28號文件實施前事業單位已轉制為企業的,實施後對轉制過渡期內,職工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並政發【2007】28號文件規定執行。如按並政發【2007】28號文件規定新老計發辦法對比後計發的養老金低於轉制時按原事業單位退休金計發辦法計發的養老金,其差額部分仍按原規定採用加發補貼的辦法解決。涉及基本養老金計發其他有關問題,按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辦法執行。
3. 山西省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後養老金如何計算
退休金有計算公式的,看一下就知道了。
退休前前一年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儲存額/120
4. 2016山西退休養老金太原市的養老金如何計算
2016年山西太遠城鎮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按照下列辦法計算: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度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法律依據
山西省人民政府
《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實施意見》
晉政發〔2006〕32號
六、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從2006年1月1日起,按下列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一)《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晉政發(1998)21號,以下簡稱《意見》)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計算到月)發給1%.
在計算基礎養老金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時,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指數均按1.0確定。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二)《意見》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過渡性養老金中的過渡系數調整為1.3%,調節金從2006年1月起,在原來120元的基礎上每年遞減24元,直至取消。
過渡性養老金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5. 山西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如何計算
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社會性養老金、繳費性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按月發給: (一)社會性養老金以當地上年末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單位和個人繳費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21%計發;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22%計發;滿20年不滿25年的按23%計發;滿25年不滿30年的按24%計發;滿30年以上的按25%計發。 (二)繳費性養老金以工作人員本人繳費工資為基數,單位和個人繳費每滿一年,按1.3%計發。計發年限最高不超40年。 (三)個人帳戶養老金以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80計發。 隨著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滾動積累,逐步降低繳費性養老金計發比例。 第二十條 本規定施行前,工作人員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 其個人帳戶養老金,按本規定施行時本人工資總額的3%乘以原工作年限再乘以12計算予以補貼(不計息,不繼承,不隨個人帳戶轉移),與本規定施行後個人帳戶內基本養老金合並計發。 第二十一條 工作人員獲得勞動模範等稱號或重大貢獻獎勵者,由獎勵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不另外提高基本養老金計發標准。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施行前已退(離)休的人員,仍享受原規定的養老待遇。 本規定施行後離休的人員,仍按國家離休政策享受待遇。 退職人員仍按原渠道享受退職待遇。 第二十三條 按本規定計發的養老金低於晉政發[1994]46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三個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標準的,按文件規定標准補貼,但非因繳費年限所應享受的部分不予補貼。 第二十四條 單位補充養老保險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金可根據本人意願在退休時一次性或按月發給。 一次性發給的,須將本金和利息一次付清。 按月發給的,計發辦法與基本養老金中個人帳戶養老金相同。 第二十五條 退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喪失或暫時喪失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權利: (一)服刑期間; (二)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未包含的其他待遇,仍由原渠道按國家規定執行。 晉勞社養[2003]160號 四、關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問題 在國家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職)金計發辦法原則上不變,離退休(職)人員仍享受原規定的養老待遇。實行個人帳戶的參保人員,除按照現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用計發辦法計發養老金外,同時加發個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由企業調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在計發待遇時,原企業的個人帳戶儲存額的處理仍按晉勞社養[2001]261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政策出台後改按國家統一政策執行。
6. 山西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計算退休金是一個很復雜的公式,社保的專業人員都有太會算,更不用說網上了,
具體咨詢當地社保吧。
與工齡、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帳戶儲存額多少有關。
7. 山西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計算辦法
山西省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全省統一,其中參保單位%,個人8%;從2006年1月起,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為20%(有雇員的個體工商戶,僱主為雇員繳納12%,雇員本人繳納8%)。
山西省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其中,省直管單位的繳費比例是,單位6.5%,在職職工個人2%,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各個統籌市的單位繳費比例有所差異,最高為6.8%,最低為6%。
山西省失業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
山西省生育保險:單位按工資總額的0.5%—1%繳納,個人不繳費。省直管單位按工資總額的0.5%繳納。
山西省保險的繳費標准相對特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傷保險費平均繳費率,原則上要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1%左右。在這一總體水平下,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各級統籌地區三類行業的基準費率要分別控制在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具體由各級統籌地區確定。
社保繳費多少與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都有關
值得關注的是,社保繳費多少,不僅與社保繳費比例高低相關,還與繳費基數密切相關。因為社保繳費等於社保繳費比例與繳費基數的乘積。這就意味著,在當前社保繳費比例不變的前提下,繳費基數上漲必然帶來社保繳費數額的上漲。
社保繳費基數又如何確定?省人社廳規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這就意味著,通常情況下,去年你的工資漲了,今年你的社保繳費便會漲。」省社會保險局綜合業務處處長姚振義介紹,「你的工資年年漲,社保繳費自然也年年漲,當然,社保待遇會更好。比如養老保險,繳費越多,將來領得越多。」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省已實施「五險統征」。這樣,企業職工應當參加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共五種社會保險費一並徵收,杜絕以往企業只選擇養老保險等一兩種保險參保的情況,確保勞動者合法權益。
社保繳費基數為個人工資有「保底線」也有「封頂線」
目前,我省社保參保人員,可通過電腦、手機客戶端等多種方式查詢自己的社保權益,包括社保繳費基數等。「為什麼我的社保繳費基數與工資不一樣?」省城市民李女士在一家企業工作,她每月收入都在2000元左右,2015年社保繳費基數卻是2320元。
這是因為,社保費雖然是以個人工資為基礎繳納的,但繳費並不是沒有限制,它有「保底線」和「封頂線」。省人社廳明確,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核定職工繳費基數;超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核定職工繳費基數。這就意味著,2015年企業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一定會在2013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這個「保底線」至300%這個「封頂線」之間。
本信息來源於省社會保險局綜合業務處處長姚振義的對外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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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山西養老金上調細則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此次調整是針對已於2020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據希財君了解山西省新增的養老金會在7月1日前一次性補發1-6月的差額。其調整方案如下: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1元。2、掛鉤調整(1)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月;以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1元;以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3、傾斜調整(1)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75周歲、80周歲的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分別增加37元、40元、44元。(2)向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每月增加10元;(3)向企退軍轉幹部傾斜:調整後養老金未達3303元/月,按3303補齊。
法律依據:《2021年山西養老金上調新消息 山西養老金將調整的計算方法》 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9. 山西職工養老保險計算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2016年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4975元,由此確定的2017年的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32985元,最高繳費基數為164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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