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社保補交一年多少錢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關於公布2015年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京人社規發[2016]102號)文件,2015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5038元,月平均工資為7086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現就統一2016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7086元。
二、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834元。
六、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七、個人委託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金額:
(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1.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417.2元、失業保險費85.03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850.4元、失業保險費51.02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566.8元、失業保險費34.01元。
4.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70.04元、失業保險費5.67元。
(二)醫療保險
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347.2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4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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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北京養老保險補繳費用
補繳條件:
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補繳業務。
社保是不能個人補繳的,補繳必須是單位。
補繳材料:
1、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2、《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
3、《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5、「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生成數據文件的U盤。
6、工資支付憑證原件
7、勞動合同原件
補繳流程:
單位辦理——已經工作
1、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下卸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參保信息導入本地「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2、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錄入補繳明細;
3、用人單位補繳錄入完成,導出補繳報盤文件並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4、職工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系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並列印相關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補繳超過三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補繳期間與職工存在勞動(聘用)關系的證明、工資收入憑證,其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
個人辦理——暫無工作
社保是不能個人補繳的,補繳必須是單位。
可以等到找到工作時和公司商量叫公司代繳,但補繳費用需要自己掏單位和個人的全部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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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北京社保中斷兩個月後,怎麼補交
北京社保補繳的方法:
補繳人向新的用人單位申請補繳;用人單位同意幫你補繳之後,用人單位帶著相關資料去社保局辦理補繳手續,前提是必須證明用人單位和補繳個人存在事實勞工關系。
然後用人單位就可以幫你補繳,你只需要把補繳的費用還給用人單位即可。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補交時所需材料: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Ⅳ 北京社保怎麼補繳
一、北京社保可以補繳嗎?
北京社保可以補繳。讓單位準備好相關資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即可;也可以讓單位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進行補繳操作。
補繳近3個月內的社保手續較簡單,單位直接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操作即可。
補繳超過3個月社保(2011年7月之後),則需要提供補繳期間與職工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合同書),補繳期間工資證明(裝訂成冊的財務記賬憑證和工資表),個人納稅清單等資料。
二、北京社保怎麼補交
1、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2、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3、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4、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
三、北京補繳社保需要多長時間
1、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