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今年江西省一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一、調整范圍和時間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二、 調整辦法和標准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 36 元。(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 15 年以下(含 15 年)的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繳費年限超過 15 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 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法律依據:詳見《關於江西省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② 山東養老金上調細則是什麼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將本人繳費年限進行分段,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5元。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2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適當傾斜。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2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將本人繳費年限進行分段,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5元。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2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③ 養老金上調的最新消息
2018年,我國實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④ 訶北2O17年的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調整補發嗎
(1)什麼是中人、新人、老人?
所謂中人,指的是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機關事業單回位養老保險改革後退休答的人。改革之後參加工作並退休的稱之為新人,改革之前退休的稱之為老人。
(2)新中老養老金不同發放原則?
目前實行的是:新人新辦法、中人過度辦法、老人老辦法。
(3)中人養老金怎麼發?
在養老金調整中,中人是受影響最大的群體,因為其養老金最為特殊,分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個部分。
在這里,重點介紹一下過渡性養老金的發放具體計算公式,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
而且,對於中人養老金的發放實行一個10年的過渡期政策,一直到2024年10月1日,在此期間退休實行的都是保低限高的原則,對比新老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即哪個辦法計算的養老金高就按哪個算。如果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於老辦法,那麼就按老辦法來發養老金。反之,同理。
⑤ 天津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調整方案如下: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8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業工作並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470元的,補齊到3470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8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業工作並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470元的,補齊到3470元。
⑥ 重慶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從重慶市人社局獲悉,經國務院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國家要求各地以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為高限確定調整比例和水平。據悉,重慶的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第一,定額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2元。
第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9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第一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⑦ 內蒙古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內蒙古養老金上調包括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第一種,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第二種,掛鉤調整是指,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
法律依據:《內蒙古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一條調整范圍: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第二條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
⑧ 江蘇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20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1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3元、32元和41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以及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勒令整改,所涉資金列入管理性收支缺口,全部由當地政府承擔。
法律依據:《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