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業年金和養老保險怎麼做賬
1、計提時來
借:製造費用——自社會保險 (企業負擔部分)
借:銷售費用(營業費用)——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2、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3、發工資時收回個人負擔的養老金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2. 養老保險怎麼記賬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公民身份號碼,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發給參保人員手冊,記載繳費情況。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本人繳費工資的百分之八建立,由個人繳費形成。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按記賬利率計息一次,記賬利率由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考城鄉居民銀行存款同期利率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確定並予公布。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城鎮個體勞動者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期間,不計算個人繳費年限,欠繳部分不記個人賬戶,按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後,應當補記個人賬戶,並計算個人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因失業等原因中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期間,不記個人賬戶,不計算個人繳費年限,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並繼續計息。參保人員再就業後應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重新繳費前後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和繳費年限累積計算。
3. 養老保險等社保怎麼做賬務處理
計提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金額是企業應承擔的數額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專分
貸:應付社保費(或其屬他應付款-社保費,看你社保費是在哪個科目設置)
發員工工資時:借:銀行存款(如果是現金發工資,就是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繳社保費時:
借:應付社保費(或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4. 社會養老保險如何記賬
企業所得稅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專圍屬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5. 養老保險金的賬務如何處理
根據新的《企業會計准則》規定,養老保險費的賬務處理:
(1)按規定計提單位應負擔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借:生產成本——社會保險費
製造費用——社會保險費
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
銷售費用——社會保險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單位部分)
(2)代扣職工個人應負擔養老保險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個人部分)
(3)按期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單位部分)
——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現舉例說明:
【例】A有限公司,有職工300名;其中:一線生產人員為200名,一線輔管人員為20名,總部管理人員為50名,銷售人員為30名。該公司與勞動者原訂立了全員勞動合同,未發生人員變動。2010年6月,假定該公司按當地人均薪金基數1100元計算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按現行相關政策規定,假定應繳比例為28%,其中:單位繳費20%(17%劃入統籌金,3%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費8%,其計算及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1.繳費的計算
(1)月度繳費基數:1100×300=330000.00(元)
(2)月度應繳金額:330000×28%=92400.00(元)
其中:單位繳費共計:330000×20%=66000.00(元)
個人繳費共計 :330000×8%=26400.00(元)
由單位承擔的月度繳費總額66000.00元當中,
①劃入個人賬戶共計:330000×3%=9900.00(元)
②劃入統籌賬戶共計:330000×17%=56100.00(元)
2.個人賬戶清單
(1)月度繳費基數:1100.00(元)
(2)月度應繳金額:1100×28%=308.00(元)
其中:單位繳費:1100×20%=220.00(元)
個人繳費:1100×8%=88.00(元)
由單位承擔的月度繳費220.00元當中,
①劃入個人賬戶:1100×3%=33.00(元)
②劃入統籌賬戶:1100×17%=187.00(元)
3.賬務處理
(1)按規定計提單位應負擔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借:生產成本——社會保險費 44000
製造費用——社會保險費 4400
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 11000
銷售費用——社會保險費 66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單位部分)66000
(2)代扣職工個人應負擔養老保險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64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個人部分)26400
(3)按期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單位部分)66000
——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個人部分)26400
貸:銀行存款92400
6. 養老保險金怎麼做憑證
一)個人負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按個人交納比例,從中扣除)
借:應付工資內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容保障金(代扣職工應交納的部分)
貸:現金(實際發放的金額)
(二)企業負擔部分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三)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金 (單位 + 代扣個人應繳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總交納的金額)
7. 養老保險等如何入賬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公民身份號碼,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發給參保人員手冊,記載繳費情況。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本人繳費工資的百分之八建立,由個人繳費形成。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按記賬利率計息一次,記賬利率由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考城鄉居民銀行存款同期利率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確定並予公布。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城鎮個體勞動者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期間,不計算個人繳費年限,欠繳部分不記個人賬戶,按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後,應當補記個人賬戶,並計算個人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因失業等原因中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期間,不記個人賬戶,不計算個人繳費年限,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並繼續計息。參保人員再就業後應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重新繳費前後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和繳費年限累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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