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的第二條規定: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2、依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的第三條規定: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1)養老金10年過渡期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一、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二、養老保險的作用: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
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為市場提供更多的資金,通過對規模資金的運營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
Ⅱ 中人的10年過渡期滿後退休的按什麼辦法計算退休金
公務員,事業編十年過度期後,退休金計算統一並軌社保企業退休人員退休金計算公式。
Ⅲ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養老金並軌後10年過渡期內提前退休劃算嗎
養老保險制度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晚退多得。提早退休,不劃算!
綜上所述,越晚退休計發出來的比例越高,新方法養老金也越高,綜合領取的養老金會越高。過渡期完畢以後,完整運用新方法退休待遇的話,這樣的差距會愈加明顯。
Ⅳ 過渡期十年過去之後,中人的基本養老金計發會有哪些變化
這里問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問題。要對「中人」特別是對十年過渡期完畢後,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計發談一談見地。
綜上所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十年過渡期完畢後,退休中人根本養老金計發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不能「實行新老待遇計發方法比照,保底限高」了。但這些「中人」除了根底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外,還會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並且還有職業年金可領。
Ⅳ 中人過渡期後退休的退休金怎麼算
「中人」,指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前參加工作,改革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所以在2014年10月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以後退休的人員都是屬於「中人」。今年是2019年,那麼今年退休的人員肯定是在2014年10月以前參加工作的,所以肯定算是「中人」。
其實按照這種計算方式,如果2014年9月大學畢業參加工作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年齡是22歲,那麼到60歲退休,需要工作38年,也就是到2052年9月,所以說2052年退休的人員中可能還是有「中人」的。
新辦法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新辦法計發待遇高於老辦法,超出的部分,根據退休時間不同發放不同比例。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二、2024年10月開始,這個時間點開始過渡期就已經結束了,那麼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就完全按照新辦法執行,領取的養老金就是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
Ⅵ 退休中人10年過渡期滿了後養老金怎樣重新核算補發差額部分
摘要 退休中人的第一筆錢:提高原退休費和補貼比例
Ⅶ 國家養老金改革十年過渡期從什麼開始的
自2014年10月起。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行十年過渡期,是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實行十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起,過渡期為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15]28號
三、准確把握《決定》的有關政策。
(四)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 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 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 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4.職業年金計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Ⅷ 十年過渡期政策結束後,上海市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是否重新核算嗎
不重新核算
依據老人老辦法,中人過渡期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已有的退休金體系不變,而新人則統一納入到社保體系內進行核算
Ⅸ 公務員養老金並軌十年過渡期結束後怎麼辦
根據省制定的實施方案再辦理參保。參保前的審核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原人事辦法和社保辦法進行比對,就高不就低,確保不降低待遇,平穩過渡。如果10年後應該是社保+年金高於按原人事辦法
Ⅹ 養老金並軌超過十年過渡期的中人怎麼辦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超過十年過渡期之後,完全和企業一樣計算退休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