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勞動合同與補繳養老保險的問題
補繳養老保險需要歷年的合同和歷月的工資單到開戶的社保去申請,由稽核部進行審核批復,最後到社保處進行補繳,如果批不下來就不能補,挺麻煩的,如果你是北京的話,我覺得還是找個專門辦這事的代理公司
⑵ 新勞動合同法如何規定企業辭退時補交養老保險金
1、《勞動合同法》沒有關於企業辭退時需補繳養老保險的規定。
2、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作了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也把社會保險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組建國家對社會保險的高度重視。
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義務,必須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就為勞動者開始繳納社保,而不是在解除勞動關系後補繳。
⑶ 現在公司要為一個員工補繳養老保險,可是社保站說沒有勞動合同不予補繳,請問有相關規定嗎
員工要求單位補交社保,既可以向當地社保部門舉報,也可以通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方式予以解決。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勞動合同補交養老保險勞動合同必須鑒證嗎
不知道你是哪裡的,揚州現在勞動合同不是強制鑒證的,雙方簽字蓋章就行。
⑸ 勞動合同法補繳養老保險
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計算方法是上年底止個人帳戶累計儲蓄存額X(1+本年記帳利率)+個人帳戶本年記帳金額X(1+本年記帳利率X1.083X1/2),其中1.083是為使"年度計演算法"的計算結果在相同條件下與月積數法計算結果一致而設置的調節系數。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⑹ 用假的勞動合同辦養老保險違法嗎
這個東西很難說違法不違法,只有正規開戶的企業才有資格給員工繳納社保。既然能繳納社保就不是假的勞動合同。
⑺ 臨時工,在用人單位工作22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用人單位補繳養老保險嗎可以獲得怎麼樣的賠償
可以要求的補償包括:
1、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專定解除合同的,應當屬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合同的,還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
2、補交養老金等社保款
3、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人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
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⑻ 單位不給繳納養老保險,偽造勞動合同
單位偽造勞動合同且不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已違返了《勞動法》和社會保障相關法律。為維護自已的合法權利得到保障,可將單位違法亂紀的相關證據舉報到當地社會保障監察部門,對單位負責人和單位進行相應的處罰,並補繳員工的養老保險。
⑼ 單位出具虛假勞動合同補繳社會保險違法
是違法行為。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⑽ 現在公司要為一個員工補繳養老保險,可是社保站說沒有勞動合同不予補繳,請問有相關規定嗎謝謝!
補簽一張勞動合同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