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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制度改革的中心

發布時間:2022-01-25 07:33:12

⑴ 為什麼中人歸央保中心後養老金都減少幾百元而退休老人卻都沒減少

當時為了考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損害中人養老金,所以設置了10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採用新老辦法對比計發退休工資,其實當時如果按著文件中的標准實施的話,中人養老金也不會少發幾百元,畢竟要考慮多交幾年養老保險要體現出來

⑵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間

我國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時間最早從1995年1月1日建立。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國務院發布《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開始全國性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行社會統籌並從一九九二年四月開始個人繳費。
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建立養老保險通常賬戶和個人賬戶,退出了兩套方案,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選擇試行,各地開始建立個人賬戶,但建立的時間不一,最早的從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起實施,最晚的建立於1998年元月1日。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統一了各地養老保險制度。
二OO五年十二月三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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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2021養老金制度改革

2021養老金制度改革三大改革點:
1、基礎養老金實現17連漲板上釘釘;
2、養老金業務全部經由社保卡辦理;
3、養老金省級統籌全部完成。
眾所周知,逐步調整與完善養老金制度,並加快推動社保制度改革是近些年來國家努力的一個方向。而且,為了讓更多的年輕人意識到社保的重要性,以及讓更多退休職工及農民享受到政策紅利,幾乎每年各地的養老金標准都會有所上調。
2020年疫情肆虐,但各地均上調了基礎養老金的發放標准實現了16連漲,為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提供了更切實的保障。而到了2021年,養老金連漲的習慣不會就此中斷,像甘肅、山東、江蘇等省份已經陸續公布2021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上調方案。不出意外的話,其餘省市詳細的調整方案也將會在近期陸續公布,預期上漲幅度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
社保卡可以應用到的場景其實比較多,比如買葯、住院治療、乘坐地鐵和公交、金融賬戶取款等等。以往,不同地區辦理養老金業務的處理方式不同,有的是直接發放現金,有的發放到存摺。而自2021年開始,所有的養老金發放業務將全部經由社保卡辦理,即通過社保卡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省級統籌即同一個省份內養老保險業務實現統收統支,進行統一化管理。而之所以要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確保養老金能夠足額按時發放,同時利於均衡各地的養老金負擔。而且,養老金省級統籌完成之後,同一個省份內養老金的發放周期是一樣的,基本不會再出現晚發或者不發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⑷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什麼樣的

12.23,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代表國務院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做了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報告中首次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五個同步」,即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

報告稱,由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於各地財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結余分布不均,且統籌層次仍偏低,社會保障互濟功能發揮不夠,導致地區之間待遇差別較大;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雙軌」運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會反響強烈。

由於我國社保體系建設採取先城鎮後農村、分人群漸次推進的方式,再加上農村社保制度實施時間不長,而且實行自願參保政策,目前全國還有1億多人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主要是部分非公經濟組織員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以及部分農村居民等。

⑸ 養老金制度的改革趨勢

亞太養老金制度及其改革趨勢
亞洲人口結構正面臨劇烈且重大的挑戰,整個亞太地區未來的養老金體系景像正在成形。
亞洲擁有全球六成人口,正面臨全球最為劇烈的人口結構轉變。2050年,亞洲平均老年人口依賴比率預計將從10%增加近3倍,至27%,而某些國家甚至可能高達70%。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及都市化程度日益增長,亞洲傳統家庭結構也日趨解體,並引發劇烈社會經濟變革。在亞洲,老年人多半依賴子女奉養,在歐洲相當普遍的養老金准備,在亞洲尚屬特例,並非常態。
亞太各國家和地區政府已開始建構穩健與財務健全的養老金制度,以應對未來需求。亞洲政府正試圖避免重蹈西歐國家的覆轍—西歐的錯誤正是在於遲遲未能推動全面性的養老金改革。本報告將著重探討亞太地區正在發展中的養老金制度,檢視個別地區或國家為應對迫在眉睫的老年人口貧困問題而增加養老金覆蓋率及提供充足的收入替代的種種做法,並分析亞太地區未來養老金市場的成長前景,同時也是德盛安聯資產管理在出版西歐、東歐國家養老金制度報告後,系列養老金制度研究報告一部分。
亞太各國在養老金改革的步調上頗多差異。其中,澳大利亞改革壓力最小,其養老金制度為全球所稱道,能夠為所有人口提供長期、財務健全的養老金收益,足以滿足其財務需求。改革壓力最大的則是印度,該國只有9%的工作人口加入各種養老金計劃中,而政府也才剛剛推動養老金改革,以期彌補現有養老金制度的種種缺失。
亞太地區政府面臨的挑戰是,在老年人口快速增加的情況下,必須在極短時間內做好養老金准備。他們已經開始在強制性或自願性的養老金制度中推行基金式養老金計劃。
至2015年時,亞太養老金資產將較成長逾250%,金額從1.1萬億歐元擴增至2.9萬億歐元。以規模計,日本是亞太最大的養老金市場,然而在未來10年內,預期其養老金資產將不再明顯增長。人口最多的中國內地與印度將最具成長潛力,終將成為全球最大養老金市場。
當前,隨著全球養老金儲備缺口愈來愈大,養老金資產管理將逐漸成為討論重心。由專業資產管理者進行養老金投資,將影響退休人士所能取得的養老金福利水準與養老金制度的整體籌資成本。強化投資回報是民營資產管理業者的核心競爭力之所在,因此,基金式養老金的資產應由民營部門管理。投資監管應強化養老金投資組合最優化的過程,而不應干擾這一過程。卓越的投資解決方案有助於緩解養老金改革壓力與全球養老金制度提存不足的問題。
日本與澳大利亞
為更清楚地描繪出本報告提及之亞洲國家養老金制度,我們認為,將其區分為工業化國家,即日本和澳大利亞,與其他亞洲新興經濟體兩部分較為適宜。
日本與澳大利亞擁有全面性的、傳統的三支柱養老金體系,類似前述所提之教科書架構。
澳大利亞相當倚重基金式養老金制度,第一支柱提供了普遍性的、依據生計與資產調查(means- andasset-tested)的全民養老金制度;第二個支柱則藉由強制性的、與收入相關的架構以為營運。自1992年起,只要員工收入在特定水準之上,每位僱主最多必須貢獻員工薪資的9%至對應的「養老金基金」(super annuation)中。僱主的強制性供款外,個人亦可自願向現有或分立「養老金基金」賬戶供款。澳大利亞相當倚重基金式養老金制度,且其養老金制度的建構,祉有舉足輕重的重要性令其為即將來臨的人口結構挑戰做好准備。
同澳大利亞不同,日本的養老金制度更為復雜。1961年,日本建立了全民性養老金架構。其中,第一支柱由統一費率的基本養老金,即「國家年金」(NationalPension),及與收入相關的職工養老保險(Employee Pension Insurance,簡稱EPI)構成,此兩種方案均為「隨收隨付」制。這些強制性的養老金計劃通常同基金式就業養老金方案配合使用,一般是受益基準(defined benefits,簡稱DB),但可以轉換為供款基準(Defined Confnibution,簡稱DC)。
要應對人口結構變化可能帶來的問題,日本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需求至為必要與殷切。當前,日本擬將可以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從60歲提高至65歲,並調降公共養老金制度的收入替代水準。為了維持退休後生活的穩定,個人養老金准備將更顯重要。
總之,由於人口結構情況日益惡化,加上高度依賴隨收隨付制,日本養老金制度前景並不若澳大利亞的樂觀。
未來
綜觀亞太各國家與地區養老金制度,有些特點相當明顯。許多國家養老金制度涵蓋比率明顯低於多數工業化國家水準,且收入替代率通常更低。各新興經濟體中,只有少數提供全面性養老金制度,在老年人口逐漸增加,且原有社會結構無法再支撐退休生活時,這些國家正在推動養老金改革以解決浮現中的老齡人口貧困問題。
改革浪潮幾乎席捲各地,基金式養老金制度的重要性亦與日俱增。基金式養老金安排通常被設計為「供款基準」(DC)式,並通過僱主組織,非常適合拓展養老金涵蓋范圍。然而在許多國家,這些基金只開放讓部分人口參與,如政府員工或正式部門勞工(如在印度的情形)等。
但當不同職業或企業設立自己的養老金架構時,從業人員轉職時將更為困難,原本的工作年資也不見得會被承認,最終,勞工的養老金准備依然不足。很重要的一點是,要讓養老金制度內不同的基金開可以互相移轉,比如當員工在不同產業間轉換工作時都能適用。
政府角色
在新加坡和印度,養老金基金由政府控制,甚至成為政府的一部分。這就帶來了一個耐人尋味的問題,而如果養老金制度是「供款基準」制時尤為如此。
「供款基準」式的養老金安排意味著個人要承擔養老金的最終投資風險。如果運氣不佳或年屆退休時仍有相當規模的高風險投資,則退休時可能無法取得足夠資金。在強制性「供款基準」式養老金制度中,基金由政府管理所引發的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從基金經理人的角度看,究竟什麼水準的風險-回報權衡水準才是恰如其分的。如果政府直接或間接管理養老金基金,基金經理人的動機和一般民營基金經理人不同。民營基金經理人會在可接受的風險水準下追求最大回報,但政府的動機則並非如此,因為養老金准備不足將使政府增加額外支出,以社會保險或任何其他型式的社會福利來「掏腰包」援助貧窮的老年人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養老金余額超過必需,政府並不因此受益,而如果余額不足,政府則可能處於不利地位,因此,政府普遍採用回報與風險較低的投資策略。
正因如此,將養老金基金交由專業化民營公司管理與操作,是較為恰當的作法。只要基金管理公司間有足夠的競爭,對客戶沒有過高的轉換成本,且搭配適當的規范與監管,民營資產管理業者將最能滿足客戶的需求。另外,養老金基金外包管理還有其他優點,即養老金基金不會被挪用為政府項目融資—畢竟,政府項目的投資回報通常極難量化。
如果政府將其核心任務定位為提供基本養老金、以實現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則在養老金方面,政府與民營部門間可以形成良性分工。再者,政府必須設定養老金准備規則,並為民營產業建立適合的規范架構。公眾亦必須明白了解自己在養老金方面的權利及其與養老金提供者的關系,並要接受充分的教育,了解有關投資過程的相關知識,從而明了自己需要承擔為晚年生活儲蓄的責任。
然而,「完美」的養老金制度在現實中幾乎不存在。在現實世界中,政府在養老金准備方面扮演著
相當重要的角色。隨收隨付式的養老金只能由政府運營,因為這種制度必須以政府稅收為依託。但從歐洲經驗看,隨收隨付制根本無法應對老齡人口依賴比率日益高漲的情況,必須仰賴基金式養老金制度的輔助。這種情況最好交由民營部門解決,但實際上很多國家選擇了一條不同的路徑。
有時政府會選擇在重新設計養老金制度的過程中設立一個中央緩沖基金,其目有在於趁人口結構情況尚未惡化前積累資金,等到人口結構情況不再如以往樂觀時再予提取應用。此類緩沖基金已在法國出現,中國內地也有類似的發展。中國內地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Fund)的資金來源包括來自國有企業民營化的收入、彩票銷售收益與政府注資,成立目的在於部分填補當前尚無資金准備的養老金缺口。
由政府主導成立的這些基金未必非得由政府管理不可,相反,要設定適當的激勵模式,從而最大化養老金資產風險調整後的回報,此類基金的管理通常應外包給資產管理公司管理。
政府基金投資
除了民營的基金式職業養老金計劃,政府養老金基金亦積聚了大量資產
截至2004年底,政府養老金基金資產管理規模已達7090億歐元,約占民營(或基本為民營)的職業養老金市場規模的63%。截至目前,日本政府養老金基金(GPIF)規模達5470億歐元,是全球規模最大的養老金基金,韓國的國家養老金(NSF)以900億歐元規模居次。此外,中國內地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印度的員工強制基金組織(EPFO)、中國台灣的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PSPF)、勞工退休基金(LPF)與勞工保險基金(LIF)、泰國的政府養老金基金(GPF)等,也擁有大量資產支撐政府的養老金負債。
這些基金成立目的與架構差異極大:日本的政府養老金基金管理國家養老金體系中的基金式部分;中國內地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則屬於緩沖基金,在省市政府第一及第二支柱負債發生緊急情況時為其後盾;印度、韓國、中國台灣及泰國的養老金基金則屬強制性的養老金基金,是基金式或部分基金式的養老金安排,只有特定人口可以加入。
這些基金傳統上均屬國家所有,資金經常被挪用為基礎建設融資,或做「經濟導向投資」,如投資於社會或房屋等福利計劃等,甚至將資金轉貸回政府機構亦是相當普遍的事。養老金基金投資回報通常差強人意,有時甚至還比不上通貨膨脹,等於實質虧損。因此,許多政府已經開始讓養老金基金管理更加專業化,意圖強化與穩定投資回報。
改革的第一步是政府開始轉移投資標的,從原來的政府項目,轉向應用可以由市場定價的金融資產上。養老金基金管理的可靠性、透明度與治理因而得以大幅改善。
第二步允許基金資產配置適度多元化。過嚴的投資范圍與量化投資規則可以帶來次佳回報。養老金准備的最終目的在於覆蓋收益基準制下的養老金負債,或最大化供款基準制下的養老金福利。因此,養老基金的投資政策不應為與此無關的目標所影響,否則,必然會導致儲蓄錯誤配置與投資回報低於最優值的風險。

⑹ 對於養老金改革,是否存在不公平的地方呢

有。退休金差距太大。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後的工資差別懸殊,非常不公平。

⑺ 我國養老金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是什麼

我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到本世紀末,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應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基本養老保險做到統一制度、統一標准、統一管理和統一調劑使用基金。

⑻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城鎮各類企業的職工;城鎮所有企業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義務。目前,企業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0%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8%。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月基礎養老金為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0%,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基金積累額的1/120。個人賬戶養老金可以繼承。對於新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職工,還要加發過渡性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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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有哪些

一、是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全面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軌,養老金「雙軌制」走向終結。職工養老保險基本實現省級統籌。

二、是補充養老保障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出台了鼓勵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建立企業年金的政策。實施了修訂後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推出了擴大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范圍和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政策。

三、是商業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逐步建立。國務院出台《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9)養老金制度改革的中心擴展閱讀

2017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點:

1、養老保險從縣市級、省級統籌向全國統籌邁進

世界各主要國家的養老保險普遍採用統籌到國家層級的形式。就國內而言,國內地區收支失衡和個人異地繳納社保的問題都可通過提高統籌層級得到緩解。

2、「統賬結合」模式更新

個人賬戶基金積累,統籌賬戶現收現付,是當前「統賬結合」模式的核心。由於諸多歷史問題,個人賬戶「空賬運行」成為飽受各方爭議之處。

3、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方案出台

延遲退休可以有效延長繳費時間,延緩養老金領取時間,相應降低撫養比,是緩解養老保險兌付壓力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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