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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拖欠養老保險

發布時間:2022-01-22 04:09:06

❶ 企業拖欠養老保險不交怎麼辦

先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勞動者可以去社保局舉報。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綜上法款,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員工繳納保險,如若不交,先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勞動者可以去社保局舉報。

(1)企業拖欠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作用

養老保險顧名思義就是跟養老相關的一款保險,它能夠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大家的老年生活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同時也可以讓大家在年老後老有所養。

對於現在而言,參加一份養老保險,就意外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規劃,免除了因年老問題喪失勞動力的後顧之憂,同時也可以為子女減輕贍養老人的負擔。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者在年老時可以安心退休,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社會就業機構的合理化。勞動者退休後,只要參加了五險中的養老保險,即可每月領取養老金

其中養老金的領取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著直接的聯系,這樣可以激勵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勞動積極性,提高了員工的工作效率。

❷ 用人單位欠繳養老保險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欠費要補繳滯納金。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注冊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將受到處罰。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為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養老保險費,或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養老保險費的,將被收取滯納金。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逾期不到賬即為欠費。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當月正常征繳計劃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或未按當月滯後補繳計劃足額繳納相關費用的,或還有其他月份歷史欠費的,經辦機構將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補繳。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補繳的,經辦機構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提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劃撥,要求用人單位以抵押、質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向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用人單位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或利息。非經規定程序辦理延期繳費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免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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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企業欠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怎麼辦

國有企業破產拖欠職工養老保險金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或對其拖欠養老保險的情況進行起訴,根據法律規定,職工的社保和工資是在進行破產清算時優先清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為規范企業破產程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06年8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3)企業拖欠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條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

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❹ 公司拖欠養老保險,我該怎麼辦,求助!!!

通過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以單位告訴你不補交養老保險起算,如果很長時間持續沒有補交,因為是持續的,追繳一年以上的保險金,我認為也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職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糾紛,程序是先雙方和解,不行再申請仲裁,若不服仲裁再起訴法院,如果直接起訴法院是沒有用的,也要經過仲裁裁決。
因為你們公司已經是虧損了,虧損到一定時間或者有其他債權人申請貴單位破產,在單位破產期間員工的這部分保險金仍是優於其他債權人的債權而受到法院保護的。
建議你收好相關的證據,最好讓單位給你們寫一份情況說明。有助於單位破產的時候歸還該部分錢。

接著回答:仲裁時效是一年,如果擔心,應當在一年內要求單位給你們出具相關不交的說明,即使說明沒錢也可以的。將情況說明清楚,這樣就重新計算時效問題了。
另外你們單位這種情況應當申請破產了,法律上對破產單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和廠房)是優先保護職工的利益的~可以優先受到償還

❺ 企業拖欠養老保險金,又不給補繳怎麼辦

及時咨詢當地主管部門。及時補交,國家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政策有明文規定,但各地執行略有差異。
參照;關於統一和規范企業職工
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的通知
魯人社發〔2015〕29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妥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我省用人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和職工中斷繳費、應保未保等問題,統一和規范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繳范圍和條件
(一)我省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具有我省戶籍,曾在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具有我省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發生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情形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補繳基數和比例
(一)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可按申報並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歷年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為其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含本金和利息)。無法確定歷年工資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設區的市,含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下同)執行的歷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補繳。利息以歷年公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算。補繳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一次性繳清。
(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所在市執行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20%的比例,補繳歷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費用由個人負擔,一次性繳清。
三、個人賬戶和繳費工資指數
(一)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補繳費用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8%的比例為參保人員計入或補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今後在省內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或計發基本養老金時,按上述辦法補繳期間歷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均統一認定為0.6,並在其個人賬戶信息中作特別標記。
四、補繳年限和年齡限定
(一)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年限不得超過10年,補繳時間不得早於所在市實施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的時間,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
補繳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延長繳費的具體辦法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三)在計算養老金待遇時,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有關規定執行,70周歲以上人員統一按70周歲的計發月數確定。
以上年齡計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五、審核程序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在單位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按屬地原則,在現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補繳手續。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此進行審核備案。申辦補繳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2.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六、其它問題
(一)以個人身份補繳、有過工作經歷、按本通知規定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且能夠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二)按本通知規定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已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暫予封存,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魯人社發〔2014〕36號)規定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已享受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自辦理補繳手續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的當月起停發其原待遇。
(三)各市自行出台的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今後國家有新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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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企業拖欠養老保險不交怎麼辦

你拖欠養老保險不交怎麼辦?這個時候你就只有通過人社部門勞動保障部門來解決這一個問題,甚至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❼ 企業拖欠養老保險金不交怎麼辦

可以去上告要求辦理

❽ 企業拖欠我的養老保險,我該怎麼辦

1.員工一起找企業協商,落實好繳納的期限2.如果是國有企業的話,可以向企業的主管部門反映。3.可以向當地的工會組織反映,要求工會協調解決。4.企業拖欠社會保險金是違背《勞動法》和兩條例的規定,可以依法向當地的社會保障部門申訴,要求企業依法行事,如期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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