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保險可以由家屬繼承嗎
養老保險五個常見問題
一問:購買養老保險,是否有年齡限制?如有,是多少?
答:凡不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者,均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是,達到退休年齡而繳費不滿15年者,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因此,大家應該及早參加養老保險,參保時間越長、繳費越多,將來退休後領的養老金就越多。
二問:養老保險要交多少年才可領取?屆時領取的養老金可以維持基本生活嗎?
答:參保人員必須達到退休年齡且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如果不中斷繳費,當然可以維持。
三問:參保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後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就去世的,家屬是否可繼承其養老金?
答:家屬可繼承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部分。
四問:養老保險繳滿15年後還不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請問還要繼續繳嗎?多繳部分領取時怎麼處理?
答:按照新計發辦法,這種情況的參保人員還必須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繼續繳納部分每多繳1年增發基礎養老金1%。
五問:按照新計發辦法,中斷的養老保險費不能補繳。那麼,以前繳納的保險費會作廢嗎?如不作廢,怎樣處理?
答:新計發辦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因故中途中斷繳費的,其中斷期間不能補繳,以後可以繼續繳費。其中斷繳費前所繳保險費不會作廢,社保機構已作封存,中斷繳費前後所繳養老保險費可合並計算。
『貳』 養老保險可以繼承嗎
法律分析:養老金是可以繼承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個人賬戶中的養老金餘款是可以依法繼承的。養老金的繼承方式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分割。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叄』 社會養老保險可以繼承嗎
社會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可以繼承提現,公司繳納部分就不可以
『肆』 養老保險是否能繼承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基本養老保險能夠繼承部分為個人賬戶余額,社會統籌部分不能繼承。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伍』 養老金能繼承嗎
養老金可繼承。
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其餘部分並入統籌基金。繼承額按如下公式計算:繼承額=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退休時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本息占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比例。
『陸』 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可以繼承嗎
社會勞動保險(養老保險)按社會勞動保障法規定,不允許轉讓、過戶、買賣、繼承。 只有投保者亡故,親屬可以繼承結算回,他個人賬戶資金余額。
『柒』 養老保險能繼承嗎
一般而言,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此外,也可進行個人繳費。基本養老保險能夠繼承部分為個人賬戶余額,社會統籌部分不能繼承。
也就是說養老保險也是可以繼承的,前提是個人賬戶里還有餘額。而余額將在退休後多久領完,鑒於每個人情況不同,是無法計算的。
另外,如果參保人員在退休前身故,那麼此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及其利息,將全部退還,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