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換了個城市養老保險怎麼辦理流程
如果你換城市工作,首先應在該城市參加社會保險,然後再將原異地城市繳納的社會保險轉入新的城市,目前社會保險只可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其他險種(工傷、失業、生育保險)不辦理轉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②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參保范圍:
具有本地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以上、60周歲以下,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基金籌集: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重點:個人繳費部分。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個檔次,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當增設繳費檔次。
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按規定逐年繳納保費,多繳多得。
省根據國家要求和經濟發展及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各地可按制度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確定繳費方式。
集體和政府補助: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可參照當地相關文件)
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2)城市養老保險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一、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
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
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
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③ 換城市養老保險怎麼辦
如果你換城市工復作,首先制應在該城市參加社會保險,然後再將原異地城市繳納的社會保險轉入新的城市,目前社會保險只可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其他險種(工傷、失業、生育保險)不辦理轉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④ 城鄉養老保險怎麼辦理流程
(一)參保人(包括新參保、續繳保費人員)持本人實名身份證件,到商業銀行開立專用存摺。同時,簽署《銀行代扣代繳協議書》。
《銀行代扣代繳協議書》一式三份,參保人一份,銀行一份,區縣經辦機構一份。協議書只在開立銀行專用存摺時簽署一次。
(二)參保人到銀行存入繳納的保險費後可在每月1日—10日辦理參保手續,新參保人員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專用存摺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村委會)填寫《參保人員信息表》,辦理參保手續;續繳保險費人員持專用存摺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村委會)填寫《繳費確認表》。
(三)村委會在每月13日前將新參保人員身份證明復印件、《參保人員信息表》及續保人員《繳費確認表》交至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將《參保人員信息表》和《繳費確認表》內容錄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預繳費信息系統。
(四)區縣經辦機構在每月18日前將全區匯總的電子預繳費數據交至銀行扣款。並在每月20日前將銀行交來的電子扣款成功信息導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將電子扣款失敗信息導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預繳費信息系統。
(五)社保所根據電子扣款失敗信息通知參保人進行核對,及時修改錯誤信息。根據電子扣款成功信息為繳費成功人員開具《北京市社會保險專用基金票據》,並於次年的3月底前為繳費人員列印《繳費對賬單》。
⑤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辦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程序: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⑥ 城市無業人員如何辦養老保險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社保局遞交申報材料,社保局經辦人員當場對資料和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核。
2、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並列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核定表》(一式兩份),一份由申請人備存,另一份交申請人簽名確認後由我局備存。
3、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所需資料
1、《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申報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即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中的任意一家銀行開立的通存通兌個人活期存摺首頁復印件。
3、《委託銀行自動結算社會保險資金授權書》(一式兩份)。
4、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6)城市養老保險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一、未達到退休年齡與原國有企業解除關系等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從當地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時起按城鎮個體勞動者的參保辦法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並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統籌結合」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可以按照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補繳從當地實行繳費開始至法定退休年齡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原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2011年底已經有34名從事靈活就業人員(其中含超齡人員2名)符合參保條件,進入人力資源市場按個體身份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使原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能夠及時繳納養老保險。使他們解決後顧之憂,使其達到 「老有所養」「病有所依」。
三、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可申請從1999年10月開始補費。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階段性特殊政策,有時間要求,請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緊辦理,過期不再辦理。從2012年1月起,我國將按國家、省有關規定辦理。
四、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在2011年底前補繳2011年6月前的歷史欠費,不徵收滯納金。年底前未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從2012年1月1日起,按規定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年底前補欠費不收滯納金,2012年補欠費要收滯納金。
五、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政府的給優惠政策比黨政發[2009]11號還多,其適用的是2010年2月出台的《自治區社會保險補貼辦法》,如果您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的,不僅能享受養老保險補貼,還能享受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已享受了下崗人員優惠政策和就業困難人員優惠政策的不再重復享受此政策。各地的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優惠政策均不相同,投保人可根據自己的養老保險所在地進行咨詢。
⑦ 城鎮養老保險是怎麼回事應該在哪兒辦理
有單位的單位就應該給買了,沒有單位的
戶口所在地
的社保中心,自己也可以買。單位買的一般是
五險一金
;個人在社保只能上養老、醫療和失業三種險,有些地方也可以上
生育險
的
⑧ 想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3、如果屬於失地人員等情況,可以參加戶口所在地的農村養老保險。4、如果所在城市允許銀行代繳的話,到協議銀行辦理自謀職業參保兩險。繳費額=繳費基數*繳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⑨ 城鎮居民個人怎樣辦理養老保險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1、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2、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3.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4.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5.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