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新政策養老金如何補交
具體如下:
1、參保人員繳費期間可補繳之前未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到達養老金領取年齡時,繳費未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繳不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2、補繳實行按年繳費,繳費標准根據辦理補繳手續當年的繳費標准最低檔次確定,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3、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
4、養老保險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5、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6、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1)欠養老金新規擴展閱讀
關於領取養老金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參考資料:網路:養老金)
B. 養老金凍結抵債新規定
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在發放給之前,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即不能直接扣發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在上海,退休人員因債務糾紛,法院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助代為扣留部分養老金抵繳債務,需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法院向區縣社保中心下達相關文書;
2、法院要與當事人簽定代扣協議,告知當事人;
3、保證代扣後當事人每月能夠領取的養老金不低於上海市最低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年修正)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C. 養老金補繳新政策是什麼
養老金補繳新政策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交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交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交費到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D. 公司拖欠八年的養老保險在2020年新規後還能給補交嗎
單位補交養老保險,不管是社保新規還是原來的規定,都沒有堵死這條路。只是新規出台後,要求更嚴格了。比如,補交三年以上的養老保險繳費,必須提供法院或勞動仲裁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
部分省份出台新規,是為了避免企業突擊繳費、突擊補交的現象。有的省份對於養老保險的補繳,還是比較寬松,只要補交時交了利息滯納金,都行。
所以,對於個案的問題,最好去咨詢當地社保經辦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處。
希望採納。
E. 2021年養老金凍結抵債新規定是真實的嗎
摘要 養老金具有銀行存款的性質,並享有與銀行存款相同的法律保護。當前有直接支持保護銀行帳戶和存款信息的法規和法律。
F. 養老保險2020年新規是怎樣的
據統計,目前廣東、內蒙古、重慶、天津等省市已公布了2020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都有一個共同特點「漲」。廣東規定,對繳滿15年的參保人增加基礎養老金;內蒙古則規定對各繳費檔次給予補貼;重慶對65周歲以上的參保人增加基礎養老金,其他省份都有先後的上漲。
但是要注意,國家對養老保險設置了門檻,只要達到條件,就能獲得相應的養老保險。通常情況下,只有養老保險繳滿15年,才具備領取退休金的條件。
一是按年補足。有些人會出現沒交滿15年的情況,一般是因為在退休之前,沒有在意自己的社保是否有斷交,缺交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只要將缺的社保的年限補繳上就好,補交完之後就可以去相關部門,或者企業辦理退休手續了,這樣你就能在你退休年齡生日過後的第二個月領到你的養老金。
二是延遲退休時間。但是有些人的社保是沒辦法補繳的,這種情況你就只能延遲退休,延遲退休就是說,每年繼續繳納社保費用,之前比如你已經交了10年了,那就需要延遲5年退休,再交滿5年的社保,補滿15年的年限,這樣你才有能領取養老金。
三是轉居民養老保險。對以上都不滿足的朋友來說,可以轉為居民養老保險後,繳納的費用要低些,不過多繳多得,繳納的少也就意味著退休養老金要少,利弊還要自己自身權衡。
四是對特定人群一次性補齊。包含3類,未繳納社保且在1961年-1982年下鄉過的知青;2011年前就已經退休的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2011年參加過社保的本地戶籍人員,這一類要求女性滿60歲,男性滿65歲。
G. 養老保險2019新規交不滿15年,不能一次性補交怎麼辦
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
可是,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有以下處理辦法:
(1)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然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2)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保機構按照程序,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H. 個人補交養老金有什麼新政策
朋友你好!個人補交養老金新政策具體如下:
1、參保人員繳費回期間可補繳之前未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費;答參保人員到達養老金領取年齡時,繳費未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繳不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2、補繳實行按年繳費,繳費標准根據辦理補繳手續當年的繳費標准最低檔次確定,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3、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
4、養老保險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5、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6、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I. 企業欠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怎麼辦
國有企業破產拖欠職工養老保險金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或對其拖欠養老保險的情況進行起訴,根據法律規定,職工的社保和工資是在進行破產清算時優先清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為規范企業破產程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06年8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條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
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J. 2019養老保險補繳新規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養老保險補交新政策
一、養老保險補繳對象
1、企業職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
2、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
3、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補繳養老保險。
二、養老保險補繳基數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執行的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進行補繳。
三、養老保險補繳年齡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以後每年繼續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滿45周歲,女未滿40周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只能從參保之月開始繳費,累計繳滿15年後,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四、養老保險補繳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從業經歷者提供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材料(原件、復印件)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4、部隊復員軍人提供軍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