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蘇州高新區,個人怎麼交社保,需要什麼材料,到哪裡每月大概交多
要的 按照最新政策 除蘇州戶籍外(含集體戶口在內)外地人在蘇州購房 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 都必須交滿一年以上社保 計算方式(從現在買房時間開始向前推一年時間)要去公積金管理中心 去開參保證明 加蓋管理中心章有效 本人是做房產的 類似於你這樣的問題 經常碰到 希望能幫到你。
⑵ 蘇州高新區 社保繳費
蘇州高新區 社保繳費
社保可以自己交納,但交費蠻高的即全額交清,交費趨勢隨生活水平上漲;也可以單位出面交納。
分兩種情況:幫你分析個人交和單位交的區別:個人養老交社平工資20%,醫療為社平工資的10%;有單位的話,單位養老保險承擔20%的12%,醫療為10%的8%即個人只交一個8%和2%即可。
養老保險最低為15年,可以累交計算交費年限。國家目前規定是女55男60歲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⑶ 蘇州高新區社保中心
這個嗎?你要不直接去社保中心,因為你辭職後企業會把你到社保中心做減少手續,你去社保中心時就說自己的社保本子和卡都丟了,如果向你要
離職證明
,你就說丟了好了。
⑷ 蘇州市高新區社保卡去哪裡取啊
去當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取。
《蘇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條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全市社會醫療保險政策的制定、組織實施、監督管理以及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縣級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市、縣級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具體承辦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檢查等醫療保險事務。
(4)蘇州高新區養老保險在什麼地方擴展閱讀:
《蘇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四十一條按照不低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收入1%的標准,由市財政統一安排資金,逐年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風險儲備金。
當風險儲備儲備金規模達到當年基金收入總額的10%後不再提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風險儲備金納入市級財政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管理。支出風險儲備金應按規定程序報批。
第四十二條市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城市居民醫療救助制度,構建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切實解決城鎮居民中特困群體和大病患者無力負擔個人自負醫療費的問題。
⑸ 蘇州高新區社保和農保是在哪裡辦的啊
新區社保局
在新城花園邊上,江蘇銀行的二樓
⑹ 蘇州高新區社會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蘇州新區的社保網站:
蘇州新區的社保地址:蘇州市獅山路22號人才大廈3樓
蘇州新區的社保郵編:215011
蘇州新區的社保咨詢電話:0512-68083038,
蘇州新區的社保傳真:0512-68083148
州高新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於1995年,隸屬於蘇州高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全額撥款的行政類事業單位,另加掛「蘇州高新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心」牌子,內設基金結算科、基金支付科、待遇審批科、農村養老科、征地養老科、社會化管理科、財務科、綜合科等8個職能科室。
社保中心位於蘇州高新區獅山路22號人才大廈3樓,具體負責:區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管理工作;社會保險費的申報結算繳納管理;社會保險待遇的支付審核、發放和調整工作;居民醫療保險的徵收結算工作;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發放;農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和老年農民的待遇發放;社會保險費的稽核和社會保險年檢工作;實施和指導街道(鎮)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籌集和使用基金等。
⑺ 江蘇蘇州高新區的社保局在哪個位置 具體地址是什麼 坐公交車怎麼走
如樓上所言,68、2、317、502、511、325、38等等呢個N趟公交都可以到,公交車「新城花園酒店」站下車,就在酒店西面的東吳證券的三樓,從外面的樓梯上。
⑻ 蘇州新區社保局在哪
蘇州高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蘇州市新區虎丘區獅山路17號
⑼ 蘇州新區交醫保社保養老保險在哪兒交,如果自己交的話大概交多少呢
帶上你的身份證,戶口本,登記照一寸四張,去所在區的社保局個人窗口開戶辦理即可。
社保基數分為六檔,你可以按自己的承受能力選擇繳納。
個人繳納只能繳納養老,醫療兩個險種。
2015年度蘇州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5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00856元(1673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2364元(2697元/月)。
二、2015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5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6738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700元。
四、2015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5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五、2015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02139元(2517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60428元(5036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5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93579元(779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