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查詢企業退休個人漲多少
沈陽市企業退休職工,2016年增加基本養老金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5、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1、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國人部發〔201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元人均養老金標准。
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遼人社發(2016)11號
各市人民政府,參加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國家機關所屬駐遼各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務部批准,現就2016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企業退休老工人),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企業: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5、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機關事業單位: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8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3.4%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
1、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國人部發〔201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元人均養老金標准。
機關事業單位: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天每月在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資金渠道
(一)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解決,待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啟動後,按相關規定由所在單位、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另行結算。
四、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和關懷,直接關繫到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地要把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各項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加緊落實,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盡快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所需資金,確保在2016年9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② 沈陽市養老工傷保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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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單位要到所在區的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XX分局辦理停保手續,然後職工本人憑身份證在工商銀行辦理養老保險代扣銀行卡,持停保單和銀行卡可以到社區辦理銀行代扣,如果有欠費的話,需持停保單和本人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區的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XX分局辦理補繳手續即可。
③ 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瀋河分局在哪
瀋河養老保險管理分中心
地址:西順城街46
④ 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和平分局在哪
和平分中心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長白西路51號四樓
個體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手續:
1、符合參保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持本人戶口簿或身份證到指定工商銀行辦理代扣養老保險費銀行卡開卡手續,並簽訂銀行代扣繳費協議後,到戶口所在區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個體窗口辦理參保業務。
被征地農民,還需提供《失地農民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證明》。
2、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工商登記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地稅)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雇員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工商注冊所在區分局個體窗口辦理登記。
個體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條件:
(1)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包括外埠在沈的個體業主及從業人員);
(2)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聘用關系的我市居民戶籍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商業聯銷員、推銷員等;
(3)按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參保,與企、事業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含並軌、失業等人員);
(4)在企、事業單位從業期間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與企、事業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經同級人社部門對其原參加工作錄用手續認定合格的人員;
(5)職工所在企業已參加養老保險,因企業不能正常經營,職工長期下崗,企業未能及時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因各種原因不能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本人申請,並與企業簽訂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協議後,自願按個體政策接續補繳的人員;
(6)外埠在沈從業人員、在我市各類企業從業期間已參加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費,失業後繼續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居住並從事自由職業,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本人申請,自願按個體政策接續繳費的人員;
(7)被征地農民中符合參加個體養老保險條件的人員(征地時年滿16周歲至男未滿45周歲、女未滿40周歲的,可根據本人意願從1999年1月1日起,至被征地並參保時止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未滿16周歲的,從16周歲時補繳[市政辦160號])。
⑤ 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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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內和平分局在和平區總站容路19號,電話:22532957
根據不同的情況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如下:
1、如你是單位職工,由單位統一為你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相關參保手續;
2、如你是個體工商戶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本人攜帶營業執照、二代身份證、戶口薄、一寸照片4張直接到當地的社保局服務大廳辦理參保手續;
3、如你是農村戶籍、城鎮居民,根據當地的政策,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持二代身份證、戶口薄、一寸白底彩照片6張到當地的社保局,如果有政策規定的,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辦理參保手續。
⑥ 沈陽市工傷和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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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專所有的社會養老保險機屬構與工傷保險認定管理機構,都是同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下屬管理部門!
沈陽市社會養老與工傷保險管理局應該是沈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具體職能部門!屬於同一個單位,是上下級關系!
⑦ 沈陽市社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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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鳳翔黨組書記、局長,沈陽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兼)
王軍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局級)
楊順昌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市總工會副主席(兼)(正局級)
張強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正局級)
馮志黨組成員、副局長
魏喜春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群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劍光黨組成員、沈陽市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局長
王義東黨組成員、沈陽市外國專家局局長
韓春麗黨組成員、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局長
喬佐文黨組成員、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黨委書記
崔劍平黨組成員、沈陽市軍轉辦主任
岳茂新黨組成員、沈陽市勞動監察局局長
金凡黨組成員、沈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
⑧ 請問沈陽市和平區社會養老與工傷保險管理局地址是哪裡
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和平分局在和平區總站路19號,電話: 2253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