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中間斷了一年會有什麼影響
需要辦手續補齊繳費,否則影響後面的領取
B. 養老保險在調動時中間斷了一年怎麼辦
自從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之時,也就是自1996年1月1日起,實行全省職工平均工資調整。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於貫徹國務院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川府發〔1995〕178號
四川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辦法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
(二)企業和職工個人按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以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額(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口徑計算)作為繳費工資;企業以全部職工的繳費工資作為繳費工資總額。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超過全省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低於全省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未按60%執行繳費工資的,相應扣減其繳費年限。
(三)企業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包括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具體繳費標准按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仍按工資總額和退休總額兩項之和的一定比例征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改為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征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四)從1996年1月起,職工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3%的比例繳費,以後隨著職工工資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個人繳費比例,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已離退休人員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五)城鎮個體工商戶本人、私營企業主等非工薪收入者,以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按不超過當地企業繳費比例與職工個人繳費比例之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具體比例由當地政府規定。繳費年限自開始繳費起計算,直至到達規定退休年齡時止。
(六)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從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困難時,由財政予以支持。
二、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一)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原則,從1996年1月起,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國家標准GB11643-89),為每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按職工繳費工資的11%記入,包括:
1.職工個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養老保險費;
2.從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職工個人繳費工資一定比例記入的部分。本辦法實施後按職工繳費工資的8%記入,以後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從企業繳費中記入的部分逐步適當降低。
(三)城鎮個體工商戶本人、私營企業主等非工薪收入者,按其繳費工資的11%記入個人帳戶。
(四)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按銀行同期居民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每年計算一次,利息並入個人帳戶。
(五)職工在省內調動工作,不變換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職工由於各種原因停止工作而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個人帳戶予以保留。職工調動或中斷工作前後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利息連續計算。
職工跨省調動工作,個人帳戶及其儲存額隨同轉移。
(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及的儲存額,只能用於職工本人退休後支付養老金,不能提前支付或移作它用。
(七)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年定期將上一年企業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時間、數額和個人帳戶儲存額等情況,通過企業通知職工,並受理核對和查詢。
(八)職工在退休前或退休後死亡,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尚未領取或未領取完的,個人帳戶儲存額或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職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從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記入的部分,歸入社會統籌基金。非工薪收入者死亡,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尚未領取或未領取完的,全部發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領取完畢時,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按規定標准繼續支付,直至死亡。
三、建立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一部分作為社會統籌基金。社會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原有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後的部分養老金、壽命長和收入低的職工的部分養老金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服務等費用。
社會統籌基金要為人口老齡化和抵禦風險留有一定的儲備積累。
四、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齟,同時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或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連續工齡)滿10年及以上的,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按以下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1.本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時基本養老金按兩部分計發:
第一部分為個人帳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總額的1/120計算。
第二部分為社會養老金,按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算。計算社會養老金的比例為:繳費年限滿10年的,按全省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15%計算,在此基礎上,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加發0.5%。社會養老金比例最高為25%。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月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總額×1/120+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社會養老金比例。
按上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不得超過本人退休時上一年月平均繳費工資額。
2.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時基本養老金按三部分計發:
第一部分為個人帳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總額的1/120計算。
第二部分為社會養老金,按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算。計算社會養老金的比例為:繳費年限滿10年的,按全省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15%計算,在此基礎上,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加發0.5%。社會養老金比例最高為25%。
第三部分為繳費養老金和補貼,繳費養老金按本辦法實施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連續工齡),每滿1年按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算,同時加發一定比例的補貼。計算繳費養老金的比例為1.3%~1·4%。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月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總額×1/120+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社會養老金比例+(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辦法實施前職工個人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繳費養老金比例×全部工作年限+補貼)×(全部工作年限-建立個人帳戶繳費年限)÷全部工作年限
按上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不得超過本人退休時上一年月平均繳費工資額。
3.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原來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同時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待遇。
(二)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連續工齡)不滿10年,或者本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不滿15年,到達退休年齡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的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低於按繳費每滿一年計算兩個月退休時上一年本人繳費工資數額的,從社會統籌基金中予以補足。
(三)符合離休條件的人員,其離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四)非國有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按本辦法規定執行,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地政府確定。
五、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制度
(一)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原則是:調整水平與全省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公平和效率相結合。
(二)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1日按照全省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當年退休的人員從下一年7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具體辦法由省確定執行。
(三)每年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在個人帳戶的儲存額中列支,個人帳戶的儲存額不足列支或沒有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在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
(四)國家當年另行規定提高待遇或全省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負增長時,當年不調整基本養老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養老保險交了24年中間斷了一年用補交嗎
現在國家不允許補繳社保。中間斷交就斷了。社保的最低繳費年限是15年,繳夠15年就可以領取社保,自己交了24年,即時斷交了也夠最繳費年限了。
D. 如果養老保險中間停掉一段時間怎麼辦
養老保險中間停了一年,如果找到了新的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繳納,如果現在沒有找到工作,可以不繳納,只要累積繳納滿15年即可,中間是可以停繳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原來在杭州工作,企業交養老保險到2005-6-30,然後到蕭山工作,企業說從2006-5-1開始交養老保險。中間斷掉了10個月,前面的沒有白交。如果找到了新的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繳納,如果現在沒有找到工作,可以不繳納,只要累積繳納滿15年即可,中間是可以停繳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E. 養老保險斷交一年後再交是否有影響
首先,會導致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減少。
我國退休政策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舉祥繳納夠15年,是我們辦衫答掘理退休的基礎年限。如果已經達到法定年齡,沒有繳納15年的社保,是無法辦理退休,中間斷繳幾年,後續繼續繳費,不影響年限的累計,但是會導致年限的減少。
如果加上斷繳的幾年,剛好可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15年,如果這種情況影響還是比較大的。建議大家參保的時候一定要根據年齡計算一下繳費時間,確保繳納的年限。
其次,養老金會減少。
社保繳納年限越久,領取養老金越多,長時間斷交會減少養老金,比如說本來可以繳納20年,中間斷繳幾年就只能是15年。
養老金計算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兩個部分。基礎養老金領取基數額領取比例和繳費年限是有關系的,繳費年限越高,每月領取的養老金也會增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的關系是緊密的,繳費年限越長,個人賬戶儲存金額越或核多。
F. 養老保險交了一年,中間停了一年,還可以繼續交嗎
養老保險交了一年,中間停了一年,可以繼續交養老保險,以後記得連續交社保,對退休年限有要求。
G. 養老保險中間少交一年的,後果是什麼
1、養老保險是交的越多,在退休時候領取養老金也就越多。而在中斷期間內個人賬戶部分是沒有資金進入的,在將來計算養老金的時候會有一定虧損的情況。
2、養老保險在中斷期間內是不計算工齡的。因此,被保險人以後的工齡和工資都會減少。工齡工資是工資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一家公司工作比較久的話,工作年限就會比較長,工資也會越多。
3、養老金一般都是按照退休當年的平均工資作為參數的,但它會在退休後將一生所有中斷的時間進行累加,累計中斷一年養老保險的就會推一年計算養老金。也就是說如果到了退休年齡,即使交滿了15年,如果中途累計斷交一年的話,就會按照前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領取養老金。
H. 個人交養老金中間斷了一年沒有補交以前交的部分有效嗎
有效,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如果是個人繳費,也可以把漏繳的補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