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兒子管吃住,婆婆有退休金,兒子還 需要付贍養費嗎
贍養費,無非就是住宿條件,吃飯條件,平時零花錢,再加上有病治療的花費。如果這一切都有,還要什麼贍養費!
B. 有退休工資還需要給贍養人嗎
父母有退休工資的要給贍養費,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父母有退休金是父母的合法收入,子女不能以此為由用老人自己的退休金替代應當給付給父母的贍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C. 若父母有退休工資,子女還需要給父母贍養費嗎
如果父母有退休工資,子女還是需要給父母贍養費的。因為贍養費是作為子女的一種義務,這個義務是不管父母有沒有退休工資的。如果父母沒有退休工資的話,子女可以多給一點父母贍養費,如果父母有自己的退休工資的話,那麼如果自己的經濟條件比較緊張是可以少給一點贍養費的。錢的多少其實不是很大的問題,主要是做子女要體現自己的一番心意。
我覺得父母有退休工資,子女還需要給父母贍養費。因為在我看來這是一種基本的義務。如果你連自己的父母都不想贍養的話,那麼我覺得這是特別不好的一個行為。如果你真的希望自己可以很好地為父母盡一點孝心,那麼還是需要採取一點比較實際的行動。而並不是說父母自己有退休工資,不需要我們來贍養。
D. 父母有退休工資還需要贍養費嗎
父母有退休工資年齡超過60歲也是可以計入個人所得稅扣除金額的。
E. 公公婆婆有退休金.現在又要我們交生活費和贍養費
這樣的公婆確實做得有些缺少人情,在兒子困難的時候是應該幫一把的。不過他們沒能幫助你們,雖說情理上說不出,但是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畢竟你們都是成年人,對於自己的事情要為自己負責,主動幫助你們是對你們的關懷,不幫助你們也促進了你們面對困難的勇氣,使你們成長、成熟。
向你們要生活費也是正常的,你們都掙錢了,為什麼要賴在老人家里,靠老人照顧呢?就沒有一點點獨立的想法嗎?我想成年人就應該獨立的應對自己的經濟問題,對老人也不能無償索取。
至於婆婆收取養老費的事情,我感到既然老人自己能夠照顧自己,經濟上又能夠生活,有什麼理由向兒子要呢?難道就因為他們養了兒子長大嗎?
你們的問題是,成熟與獨立的問題,既然已經長大成家,就應該自己養活自己,照顧自己還有孩子,哪管生活再艱辛,都有勇敢的承擔起來,這是生活的錘煉,不能把責任推給老人們。
老人也讓他們有他們自己的生活,不過多的干預你們的事情,這樣你們之間有少了很多煩惱的事情。
核心是獨立與成長
F. 父母有退休金,子女還要給贍養費嗎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以父母有生活來源為由拒絕給付贍養費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6)公婆有養老金還需要贍養嗎擴展閱讀:
案例:為索贍養費海口7旬父母將3名子女告上法庭
7旬父母突然將3名子女告上法院,只因長子不願承擔贍養義務。張某某與李某某是一對7旬夫妻,生養了長子張某亮、次子張某明、女兒張某英,均已各自成家立業。
去年,張某某因病在廣西某醫院住院治療,後被送回海南繼續治療。張某某住院花費了不少錢,但是長子張某亮卻拒絕支付醫葯費,最後只能由次子張某明的女兒墊付。
張某某夫妻倆稱,自1995年起至今,他們跟隨次子或女兒一起生活,平時生病治療的費用均由兩人支付。同城的長子生活條件較好,但一直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於是,夫妻倆將3名子女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們一起承擔贍養義務。
法庭之上,兩位老人指責長子不僅遺棄他們,還將他們唯一的財物花梨木椅子偷走。張某亮則辯稱,父母都是某農場的退休職工,完全有能力承擔自付醫葯費部分。張某明稱,哥哥從未接父母回家照顧,也不願支付贍養費。
美蘭法院認為,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作為兩老人的長子,張某亮以經濟困難拒不履行贍養義務,有悖道德倫理。
兩老人雖然每月有固定的退休金,但因年老多病,已難以維持日常生活、治病和護理的需求,其要求三子女每月支付贍養費的請求應予支持,並且要求三名子女分別承擔孫女為父母墊付的醫葯費。
G. 父母有退休工資而卻和子女共同生活還需要子女給贍養費嗎
很多老年人認為自己有退休金,就不能再向子女要贍養費,這種認識是不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除非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才能免除贍養義務。退休金是老年人的合法收入,不能代替子女的贍養費,而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二者沒有直接關系。另外,子女也不能以父母未撫養自己或通過聲明放棄繼承財產而不承擔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所以,你要求追索十年前的贍養費一般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最早可以追要從2009年至今和以後的贍養費。
贍養費的支付方式和金額,可由父母和子女協商確定,如果不能協商解決的,法院會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綜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