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養老保險改革熱點

養老保險改革熱點

發布時間:2022-01-13 04:23:36

A.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哪些重大的改革

中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在過去20年中取得了重大進展,但不具備解決國民養老問題的整體方案。首先,現行政府養老金加企業年金制度方案尚處於制度建設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備,甚至在試點地區也僅取得初步性進展;其次,現行方案面臨巨大的財政壓力,勢必受到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齡化的考驗;第三,現行方案的覆蓋面還不夠寬,面向農村人口(特別是非農業農村人口)的養老保障體系改革尚未啟動。
目前,中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正在處於「為國有企業改制服務」轉向「為全社會和諧發展服務」的初期,但類似於美國1974年《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案 (ERISA)》的制度安排在中國尚未出現,表現在國家相關政府機構的行動缺乏統一法規協調,全社會各群體的利益還未得到全面統籌考慮,養老保障的各個部分還需要進一步整合。
養老保險制度現狀
中國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進程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傳統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的初步改革(1984—1993),暫時解決了國有企業養老金支付危機問題;
第二階段:新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的初步構建(1993—2000),試圖解決代際間的公平問題;
第三階段:新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與目標(2000年以後),初步確立了多支柱養老體系。
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性被歸納為以下5個方面: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為廣大參保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提供適當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迫切需要;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於改善居民對改革的心理預期,增加即期消費,促進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發展勞動力市場的要求;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需要。
根據上述原則制定的一系列養老保險制度,形成了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三支柱的共識。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政府在進行試點和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是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強制執行的,適用於所有企業和勞動者,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形成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其中社會統籌基金由企業繳費的一部分形成,職工個人賬戶基金由個人繳費的全部和企業繳費的一部分形成。
第二支柱是近年來逐步明確的企業年金基金。早在1991年,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文件和《關於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勞部發[1995]464號)文件,要建立多層次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補充養老保險是其中的一個層次。部分企業可以根據自身能力,為本企業職工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職工個人自願建立儲蓄性養老保險。企業為每個參保職工建立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完全積累,實賬運行。
我國城鎮養老的第三支柱主要包括自願的個人儲蓄和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一般屬於個人行為,通常不列在社會養老保險計算范圍內。
以上三個支柱在理論上將一個養老保險制度應有的再分配功能、儲蓄功能與保險功能有機地結合在一個共同的養老保險制度之中。
主要問題及政策建議
要研究和解決中國當前養老保險體制變革中存在的問題,應以科學發展觀的新視野,從中國和世界養老制度發展的歷史、現狀和未來著眼,准確把握其發展的時代特點和重要歷史使命:
首先,現行制度應盡快調整代際公平性問題。目前基本養老金由於存在「虛賬」、非公企業抵制、管理成本過高等問題,還不能完全發揮其基本養老保障的作用,老職工的養老金來源堪憂。
現行政府養老金加企業年金制度方案尚處於制度建設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備,甚至在試點地區也僅取得初步性進展。根據2003年初國務院在相關會議上的精神,這一試點將在多個省份推開,個別省份將沿用遼寧省試點方式。而遼寧省試點方式能夠取得一定成功的關鍵點之一,是由中央政府承擔了相當比例的資金,注入到基本養老金(第一支柱),做實第一支柱,為發展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提供了公平性基礎。國務院要求沿海發達省份則自行解決資金缺口。但實際上,這一方案面臨巨大的財政壓力,沒有回答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齡化問題。
一些研究指出,目前我國包括養老金在內的社會保障基金缺口已經高達1萬億至3萬億元。同時,社會保險覆蓋面過於狹窄,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不到勞動力人口的15%,而世界各類公共養老金計劃覆蓋的平均水平約為30%。另外,從養老、醫療和失業三項社會保險的項目來看,中國一些地區繳費總額已達到工資總額的 30%左右,這個比例明顯高於多數國家或地區的繳費水平(當然,這沒有計入非工資性收入)。較高的繳費率影響了企業的人工成本和盈利水平,這導致很多企業以各種方式逃避參保。而為了維持收支平衡,政府就不得不進一步提高繳費率,於是有更多的企業選擇逃避繳費。
因此,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作為中央政府重要的總調節基金,將在未來發揮重大作用。現在,其運作的重要環節都已經確立了基本模式,有的已有法律規范(如資金來源、投資范圍及比例限制、投資方式、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風險管理以及基金的支出和使用等),但應進一步多渠道盡快充實基金資產。
其次,現行制度還應盡快調整代內公平性問題。企業年金作為非強制性的養老保險,設計、利用更多的稅收政策鼓勵各種類型的投資計劃,如採用抵稅、緩稅和免稅的優惠方法等,可以促進其發展,提高其替代率,減輕基本養老部分的財政壓力。
從目前全球范圍看,許多國家仍採用較單一的社會保障體制。長期融資不足,積累不平衡,投資回報低,支付困難,人口老齡化的壓力等都對這種體制帶來很大挑戰。美國養老保險體制是社會基本保障和私人投資、儲蓄積累兩種形式的結合,但也面臨著同樣的壓力。歷任政府在此問題上都有新的改革或修正方案提出或實施。但中心點基本一致:除保留現有的強制性養老保障體系外,還應大力發展建立自願性的各類退休或退休補充體系,進一步降低替代率,形成更多層面的社會養老保障體制。
有些國家企業年金計劃達到較高的覆蓋率和替代率,很大程度得益於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行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當然也要制定相應的限制措施,避免僱主或雇員藉此逃避國家稅收。

B. 中國養老保險雙軌制形成的原因

近期,在人民日報和人民網聯合推出的「兩會」熱點調查中,社會保障問題廣受關注,廣大網友就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是否合理展開激辯,投票結果是94%網友認為不合理。網路民意似乎某種程度上體現著社會共識。養老雙軌制要不要改,如何改,是把雙軌制變成統一制度,還是打通制度通道,縮小兩者差距?還需要認真研究。
對此,我們不能單純取經於國際,因為世界上實行公務員單獨保障和統一制度的國家,數量上幾乎相當,還需要客觀分析我國養老雙軌制形成的歷史原因。
企業養老保險是按照社會保險的基本原理建立起來的,以職工平均工資和繳費年限為基數;機關事業單位是以退休前的最高工資和工齡為基數,一般退休金相當於退休前工資的70%以上,並且還有一定的津貼,兩種制度之間不能互相轉換。
這兩種制度造成的結果就是,企業職工退休後收入大概相當於工作時50%左右,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收入相當於工作時80%左右,由此導致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待遇差距較大。如果再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還有津貼,這個差距可能還會加大。
養老金雙軌制確實需要改革。不過它既然是歷史形成的產物,要改變這一長期積淀的制度安排,就很難畢其功於一役,一蹴而就,需要在尊重歷史的原則下逐步調整、打通制度。必須明確的是,一些企業退休人員的心態可以理解為「不患寡而患不均」,但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的卻不應是簡單地實現「均貧富」,而應當是實現社會公平。
公平不是結果的平均,而是制度設計中體現出兩者待遇差距的縮小及制度之間可轉換性。如果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差距得不到彌合,最終受損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社會的公平。如果養老保險制度之間不能轉換,不利於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也就不利於人的合理流動與全面發展。
因此,改革養老雙軌制不在於追求養老金水平的平均化,而重在縮小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待遇差距;不在於追求完全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而重在讓兩種制度安排類似、能夠互相流通和銜接。
從這一起點出發,首先應是縮小待遇差距,重點在提高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水平,建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正常增長機制,使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工資、物價上漲指數、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綜合因素的變化來確定,逐步縮小其與機關事業單位的差距,保證企業退休人員能夠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與此相應的是,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障設計類似企業的制度安排。目前國家已開始著手改革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目標就是類似基礎養老金加職業年金;有的地方如上海啟動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試點,為公職人員建立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津補貼被專門的職業年金或年功年金所替代,保證基本待遇不大幅下降。在這樣一個基礎上,逐步實現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身份轉換時,順利轉移接續。
通過理性漸進的改革,讓養老保險待遇不再亂花漸欲迷人眼,而像太陽的光輝公平地普照到每一個退休人員身上,這應該是養老保險未來的發展方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我國養老保險改革的走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中國的養老保險事業,從1951年政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開始,便和新中國相伴相隨。但長期實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新老企業負擔畸輕畸重、苦樂不均。進入80年代中期,我國的養老保險事業進入建國以來最活躍、改革力度最大的時期。其幾次改革舉措在養老保險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筆。到1998年底,新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包括了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全國有8475.8萬企業職工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占企業職工總數的80.7%。有2727.3萬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了離退休費社會統籌,占企業離退休人數的98.5%。全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為1459億元,支付全國離退休退職費總額為2073.7億元。
社會統籌——均衡企業負擔
1984年,我國開始了以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為主要內容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對企業按照工資總額的同一比例徵收養老保險費,使退休人員多的老企業從沉重的負擔中解脫出來。1991年,國務院頒布《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將社會統籌確定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從而使企業從各自負擔退休人員的「自我保險」變為社會互濟、共擔風險的保險。到目前為止,全國己全部實行了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其中,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包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立了省級調劑金制度。
三方負擔——權利和義務的體現
1991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確定改變養老保險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辦法,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職工個人也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繳費的費率從1991年標准工資的3%到1997年的不得低於繳費工資的4%,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財政建立社會保險後備基金,在必要時給予補貼。實行三方負擔,不僅扭轉了國家包攬過多、企業負擔過重、個人自我保護意識薄弱的現狀,緩解了國家和企業雙方負擔的壓力。更重要的是轉變了人們的觀念,增強了個人的參與意識,使參保者個人始終關注著養老問題。
三個層次——責任的重新定位
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初,實行的是單—的退休金制度。職工退休後按月領取本人工資75%~90%的退休金,這是職工退休後生活的唯—來源。隨著向市場經濟的過渡,國家、企業、個人三者責任開始了重新定位,從而產生養老保險的三個層次,即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政府統一組織,基本保險建立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待遇水平以滿足基本需求為標准。目前基本養老金的替代率為60%。補充保險的建立是在國家政策規范下,由用人單位具體實施,重在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得到不斷的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個人儲蓄性保險由勞動者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依賴商業保險類機構進行的自願性養老儲蓄。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公平與效率的體現
1992年前後,當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工作基本完成後,各地不約而同地把下一個改革的目標轉向了養老金支付方法的改革。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首次提出「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以求在公平的前提下更好地體現效率,突出激勵機制。1997年7月,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確定個人賬戶規模為本人工資的11%。其中,個人繳費部分全部記入個人賬戶(由目前的5%逐步增至8%)。其餘部分由企業繳費劃入。待遇支付分為兩部分:—是基礎養老金,相當於社會平均工資的20%左右;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支付標准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20。
全國統一制度——系統的管理體系建立
80年代中後期,養老保險制度出現了區域性管理,並產生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勞動力難以跨地區流動,阻礙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中央政府失去宏觀上的調控權,地區橫向攀比待遇水平,而分散風險的能力卻很弱;極易導致資金的流失。針對這些問題,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至此,完成了50年來由企業保險到區域保險再到全國統一養老保險的演變,從而在我國養老保險史上寫下了最完美的一筆。統—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標志為:統一和規范企業個人繳費率比例;統—個人賬戶規模;統一基本養老金支付結構和標准。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是社會保險自身規律所決定,是勞動力資源配置走向市場化過程中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央政府加強宏觀調控能力的需要。1998年,行業統籌順利移交地方管理,為統一制度提供了必要的基礎。
【另附一篇:】

D. 改革後的養老保險是怎樣的

改革後,警察也要交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2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其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 養老保險熱點問題研究

這是一個十分開放的問題。況且養老保險涉及的內容又非常廣泛,我只能提幾點膚淺的建議:
一、養老保險的宏觀政策研究:
1、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完善問題;
2、事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政策建議;
3、養老保險政策的問題研究(專門研究中央政策與地方政策的沖突、不同地方政策的差異、政策在總體上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問題)。
二、養老保險政策的執行研究:
1、單位不願意繳納養老保險的原因分析
2、養老保險繳納過程中的規避行為(探討故意不足額繳納的行為)
3、養老保險待遇給付的合理性
4、養老保險金的缺口問題(基金緊張)
5、參保人的養老保險觀念問題研究
三、養老保險政策的熱點問題研究
1、做實個人帳戶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2、做實個人帳戶對個人養老保險待遇的影響;
3、被單位做出自動離職處理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對策研究
四、與養老保險相關的問題研究
1、養老保險與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
2、養老保險對單位用人制度的影響。
以上只是原則性的建議。你可以做純理論方面的研究,也可以做實證性的研究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F. 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有哪些

一、是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全面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軌,養老金「雙軌制」走向終結。職工養老保險基本實現省級統籌。

二、是補充養老保障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出台了鼓勵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建立企業年金的政策。實施了修訂後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推出了擴大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范圍和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政策。

三、是商業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逐步建立。國務院出台《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6)養老保險改革熱點擴展閱讀

2017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點:

1、養老保險從縣市級、省級統籌向全國統籌邁進

世界各主要國家的養老保險普遍採用統籌到國家層級的形式。就國內而言,國內地區收支失衡和個人異地繳納社保的問題都可通過提高統籌層級得到緩解。

2、「統賬結合」模式更新

個人賬戶基金積累,統籌賬戶現收現付,是當前「統賬結合」模式的核心。由於諸多歷史問題,個人賬戶「空賬運行」成為飽受各方爭議之處。

3、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方案出台

延遲退休可以有效延長繳費時間,延緩養老金領取時間,相應降低撫養比,是緩解養老保險兌付壓力的有效手段。

閱讀全文

與養老保險改革熱點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關於孝順和疼孩子的文章 瀏覽:599
在深圳買的社保退休回老家 瀏覽:621
太原足療養生會所多少錢 瀏覽:106
父母是中國國籍孩子是是什麼國籍 瀏覽:463
特殊工種退休時間與領取養老金時間 瀏覽:151
和尚是怎麼治病養生的 瀏覽:275
重慶2017養老保險基數 瀏覽:627
天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瀏覽:819
日本人存款多少養老 瀏覽:605
長壽花根什麼樣 瀏覽:18
痛風體檢檢查什麼項目 瀏覽:351
老年人泌乳素40算高嗎 瀏覽:657
連雲港駕照期滿換證體檢去哪裡 瀏覽:160
慰問敬老院主持人串詞篇 瀏覽:487
社保連續交15年可以辦理退休 瀏覽:468
奶奶80歲過生日送什麼 瀏覽:638
孝順長輩事跡怎麼寫一年級 瀏覽:881
湖北省2018年退休人員加工資 瀏覽:407
遠在他鄉的女兒過年該怎孝敬父母 瀏覽:737
老年人痛風飲食應該注意什麼 瀏覽: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