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個人與單位繳納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個人和單位繳費比例:
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單位和員工參保的繳費比例大概如下:
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20% ,個人繳納8% 。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2% ,個人繳納1% 。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8% ,個人繳納2% 。
4、工傷保險費:單位繳納,個人不需繳費。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 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 2、繳納工資基數低於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拓展資料:
養老保險的四個層次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
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4、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2. 養老保險個人、單位繳費比例各是多少
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3. 國家養老保險比例是多少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上海的標准)
個人繳納8%
單位繳納20%,其中12%給統籌賬戶,8%給個人帳戶。
也就是說你工資3000塊,首先自己繳納240塊養老金。
單位的繳費基數,是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不是按照你個人來算的,每個人工資有高有低,不一樣的,假設你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是150萬。1000個工人。那麼單位繳納就應該是30萬,其中18萬是繳給國家的,12萬是繳給職工的,每個職工個人就是繳180塊給國家,120塊給自己。
那麼,你自己就一共是繳納540塊,從你3000元的稅前工資當中扣,其中180塊給國家統籌賬戶,另外360塊是到你自己的個人賬戶。
其它地方,繳費比例可能不同,但是計算方式都是一樣的。具體繳費比例,可以到本市勞動保障局官網或者打電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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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養老保險個人和單位的比例各是多少
您好,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單位和員工參保的繳費比例大概如下: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20% ,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2% ,個人繳納1%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8% ,個人繳納2% 。4、工傷保險費:單位繳納,個人不需繳費。二、養老保險的四個層次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1、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4、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關於養老保險個人和單位繳費比例內容,本文已經作了說明。養老保險由個人和企業按比例承擔,不僅要求個人對自己負責,同時也要求企業也要對職工負責。養老保險按比例承擔,降低了職工的負擔,同時也為企業吸引優秀職工提供優先條件。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5.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是多少
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與工資總額同口徑)的2%繳納養老保險,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依法繳納養老保險等費用。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第七條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根據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構成)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在企業的管理費用中提取,由企業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
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與工資總額同口徑)的2%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所在企業發放工資時代為收繳,作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一部分,並記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企業和職工必須同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才能計算職工繳費年限。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
6.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都是8%,而單位的繳費比例會根據不同城市的消費水平會有所不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