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後又返聘的人員,如何繳納社保
無需,由於依照《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用人公司有法定義務為創建勞務關系的工作年齡段內的工作人員交納社保。實際上,這種工作人員包含全日制標准工時或者非標准工時用人工作人員,彼此有單位隸屬。而超出法律規定法定退休年齡,就歸屬於非工作年紀了,應當創建的是僱傭關系,並不是勞務關系。
彼此應簽署的是《勞務協議》,而不是《勞動合同》,受民法典管束,不會受到《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管束,用人公司就沒有法定義務給你交納社保了。那麼,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條件下,都有哪些狀況用人公司能夠 不給用人者交納社保呢?
針對創建見習、實踐活動關聯的學員,為避開工傷事故和出現意外風險性,提議用人公司為她們申請辦理僱主責任險等商業服務意外傷害保險。有標準的,還能夠考慮到創建商業服務醫保。
『貳』 退休後又返聘的人員,需不需要繳納社保
退休後又返聘的單位交的社保沒有任何的問題,因為你退休又返聘到工作單位,那麼作為工作單位來講,是要單獨給你發放相應的工資待遇的,至於你所獲得的社保當中養老金的待遇,是不受到任何的影響的,因為工資性的待遇是由企業單位發放的,而社保的待遇,並不是由企業單位發放,而是由社保基金來發放的。
新入職員工是以當月工資為繳納基數的。老員工要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作為基數按比例進行繳納。退休人員已經開始享受養老待遇,就不能再上社會保險了。如果單位福利好,可以上一些商業保險。
『肆』 退休工人退休返聘還會有補償嗎
工廠搬遷退休返聘沒有補償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退休返聘人員不屬於勞動者,與工廠簽訂的是勞務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伍』 退休職工返聘還要交統籌養老保險嗎
退休返聘人員與用工單位不是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法規,不需要按照勞動法規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不需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費,但可以繳納工傷保險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規定: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第一條為了保障勞動者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退休返聘人員已經進入養老保險的保障范圍,所以不需要再繳納養老保險。他們不能重復享受養老保險。內退人員由原單位繳納養老保險,需要由原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局稽查人員都了解此項政策,可以提交相關的說明。
(5)退休返聘有養老金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他地方法規也有相關的表述,就是職工應該參加社會保險。
國家統計部門對於職工的定義是這樣描述的:職工指在國有經濟、城鎮集體經濟、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和港、澳、台投資經濟、其他經濟單位及其附屬機構工作,並由其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不包括返聘的離退休人員、民辦教師、在國有經濟單位工作的外方人員和港、澳、台人員。
『陸』 退休返聘 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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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的社保中主要考慮工傷回保險和答養老保險。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而養老保險方面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退休返聘人員無需再繳納養老保險。
退休人員作為特殊性質的群體,已完全享受國家關於退休人員的基本保障權利,因此,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會保險。但是,此項政策也是因地制宜,
『柒』 退休人員返聘可以享受社保補貼嗎
社保本來應該是公司代扣的,計算在薪酬內。退休後返聘應該要重新簽訂勞務合同。沒有簽那麼應該按之前的合同支付薪水。另外社保不是補貼,是強制性的要求。你公司的意思是這個錢是包括在薪酬內,要你退,看你之前的勞動合同里是否寫明了。沒有寫的話就沒有退錢的依據了。
『捌』 退休返聘人員需要交統籌養老保險嗎+
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第一條 為了保障勞動者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退休返聘人員已經進入養老保險的保障范圍,所以不需要再繳納養老保險。他們不能重復享受養老保險。內退人員由原單位繳納養老保險,需要由原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局稽查人員都了解此項政策,可以提交相關的說明。
補充: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他地方法規也有相關的表述,就是職工應該參加社會保險。但是,關於職工是有定義的,國家統計部門對於職工的定義是這樣描述的:職工 指在國有經濟、城鎮集體經濟、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和港、澳、台投資經濟、其他經濟單位及其附屬機構工作,並由其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不包括返聘的離退休人員、民辦教師、在國有經濟單位工作的外方人員和港、澳、台人員。
因此,退休返聘人員不列入職工的范疇,因此,不需要再繳納社會保險。而且,退休人員是享受保險的,在社保中心資料庫中,已經列入退休人員,再繳納保險也進不了賬戶。稽查你們單位的人員應該懂得這些常識性的問題。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問題網上有很多,我就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