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2014至以前交夠15年職工社保現在辦退休一月能領多少退休金
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繳滿15年只是判斷達到退休年齡後是否具備領取養老金資格的條件;養老保險長繳多繳,退休後每月能領得更多。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由此可見,個人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退休後每月養老金就領得越多。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以及養老金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註:
①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②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人員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稱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它是由參保人每年的繳費基數除以當地上年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得出繳費當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如此每年計算一次,到退休時,把每年的繳費工資指數相加,然後再除以實際繳費年限得出的。)
⑵ 2014年企業退休金怎麼計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
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當地建立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⑶ 2014退休職工漲工資標准七十歲以上老人補助多少
第一,普調:
1、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按照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回殊工種拆答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計算)分段確定調整標准,累加計算調整數額。繳費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
第二,特殊調整:
高齡退休人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齡為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
需要說明的是, 高齡退休人員,不是增加高齡補貼,也不是補助,而是另外增加養老金,
⑷ 2014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怎樣算
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
繳費工資
)÷2×個人累計
繳費年限
×l%
本人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
基本養老保險
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另外當地開展養老保險之前參加工作的,還有
過渡性養老金
。
⑸ 2014年機關事業10月1日以後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實行並軌。從那一天開始,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實施三種辦法:
(一)老人老辦法;
所謂老人老辦法,就是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含9月30日)退休的,其退休金按照原來的標准測算;
(二)新人新辦法;所謂新人新辦法,就是指2014年10月日以後(含10月1日)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新員工,按照與企業員工的養老保險制度同樣執行;
(三)中人有10年過渡期。
所謂中人,指的是在2014年10月1日以前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尚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給予10年的過渡期。但是過渡政策尚未出台。
⑹ 湘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標准
16—59歲的農民按規定繳納每年100—500元的養老保險費,到60歲以後,就可領取每年至少660元的養老保險費。11月20日上午,湖南召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會議,將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啟動試點工作。湖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於來山出席會議。新農保制度將以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為基本原則,吸引農民自願參保。將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辦法,地方財政對農民繳費實行補貼;實行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養老待遇,國家財政全額支付最低標准基礎養老金,地方政府適當提高。目前中央確定的最低每月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有條件的試點縣區將適當提高,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和國家財力的不斷增強,國家和省將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標准。依據湖南省政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意見,湖南首批列入試點縣的有長沙市長沙縣、株洲市株洲縣、衡陽市耒陽市、邵陽市邵陽縣、張家界市武陵源區、益陽市赫山區、郴州市北湖區、婁底市婁星區、永州市道縣、懷化市芷江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龍山縣、岳陽市平江縣、湘潭市湘潭縣、常德市澧縣等14個縣(市、區)。湖南是人口大省,60周歲以上農村老人已達到868萬人。於來山在會上表示,到2020年,將實現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標,使每個60歲以上的農村老年人每年至少增加660元收入,讓農村老年人解除養老的後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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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2014年10月份以後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算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⑻ 養老金領取標准及政策依據
不知道你問的是職保還是新農保或城居保?職保的話,得看你問哪的情況,各地回的養老金計發辦法不盡相答同。而且也不是簡單的說養老金標准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如果是新農保,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如果是城居保,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⑼ 四川省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事業人員的養老金,何時有標准並出文件。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版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權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四川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⑽ 現在退休按2014年工資標准算養老金吃虧
拿著企業退休人員多得多的養老金喊吃虧,面對企業人員情何以堪。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已經於2014年10月改革,還拿著2014年工資標准,屬於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國家對「中人」,實行十年過渡期,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與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繼續比較,實行限高保低。計算的結果,低於老辦法標準的,按老辦法享受基本養老金;高於老辦法標準的,高出部分按每年兌現10%遞增。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15]28號
三、准確把握《決定》的有關政策。
(四)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 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 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 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4.職業年金計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