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補交3年社保滯納金多少
社保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不僅能夠保障我們的基本生活
買房買車落戶都與社保連續繳納有著關系
社保一旦斷繳,就會帶來很大的影響。
那麼社保要怎麼補繳呢?2019補繳社保新政策又是怎麼樣的呢?小薪帶領大家一起來看看2019年社保補繳新政策的內容吧!
一、超過期限需要補繳滯納金和利息
社保斷繳超過一定的時間期限,是需要繳納滯納金和利息的。按照現行規定:
公司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計算公式:
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
當然,在實際執行中,滯納金一般都針對參保單位未按時繳費來收取的,個體參保的一般沒有徵收滯納金,但是,如果個人參保人跨年度欠費,那就必須補繳滯納金。
二、45歲之前沒有繳納記錄不允許一次性補繳
2019年1月1日以後達到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
年滿45歲周歲不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即意味著在45歲之前,必須有社保繳納記錄,否則是不允許一次性補繳的。
三、三類人可進行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
1、本地戶籍,並在1961年至1982年期間下鄉的知青;
2、本地戶籍,曾經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的大齡人員(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
3、本地城鎮戶籍,曾經與國有企業或縣級、鎮級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並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退休年齡。
四、2019年補繳社保怎麼補?
其實針對不同的交費人群,補交社保的方式是不大相同的,主要有兩類人:有工作單位的人和靈活就業的人,我們來逐一攻破:
(1)自行辦理:關於自由職業者,說的通俗點為「沒有工作單位的群體」,則可以用靈活就業的方式進行參保,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社保登記手續。
(2) 單位交納:單位職工2019年補繳社保怎麼補呢,其實完全可以參考2019年職工補繳社保新政策,也就是說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以個人身份繼續參加參保即可。
五、需要繳納多少錢?
以2019年職工補繳社保新政策來看,不同的地域,補交的政策是不同的。
以湖南為例,2018年的新補交方式是這樣的:依據2016年12月31日於2017年1月1日作為分界線,實際細則如下:
如果劉大爺是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已經達到了退休年紀,但是並沒有交滿15年,可以針對兩個檔次進行繳納社保費用,分別是60%或100%,按照20%的比例交滿15年就可以了。
據了解,2016年湖南在職工資平均數為4491元,如果劉大爺交費了10年,還差5年未交,100%與60%檔次交納差距多少,我們可以通過詳細的計算了解一下:
(1)100%比例交納:4491元*20%*12個月*5年=53892元;
(2)60%比例交納:4491元*60%*20%*12個月*5年=32335.2元。
六、小薪說點啥
劃重點:從檔次來看,2019年補繳社保怎麼補與檔次、年限兩大部分掛鉤。
另外提醒:斷保靈活就業人員一定要抓住機會,特別對於快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女滿50周歲、男滿60周歲),繳費年限不足15年且繳費期斷保的,趕快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補繳手續。一旦完成社保費數據交換,就錯過補繳機會,到時只能順延繳費了
『貳』 養老保險的滯納金是怎麼算的
計算公式:養老保險滯納金=應繳費總額×欠費天數×0.5‰
2016年,根據我國現行《專中華人民共和屬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2)2016年養老保險滯納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叄』 養老保險滯納金 是什麼時候產生
本月欠費的下月一日起產生滯納金
『肆』 2010年至2016年補繳北京社保按最低基數算,滯納金要多少錢
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徵收滯納金,一般都針對版參保單位未按時繳權費。針對個體參保人員,如果沒有按時繳費,一般沒有徵收滯納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費必須補繳滯納金。 補繳申請條件: ①、須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②、用人單位與補繳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③、省直單位應參保而未參保等原因,導致社保欠繳的,可申請社保補繳。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伍』 養老金補繳滯納金怎麼計算
養老保險滯納金按自欠繳之日起,按日萬分之五的來計算滯納金,即應繳滯納金=欠繳費用*萬分之五*欠繳天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5)2016年養老保險滯納金擴展閱讀: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
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陸』 單位2016年改制到2019年才拿到交社保的錢,當天去交社保卻加了10萬元的滯納金,這筆錢該誰出
我覺得應該是單位出這筆錢,因為及時參保是單位的責任,如果單位因為的原因沒有及時參保,那滯納金也應該由單位繳納。
『柒』 補繳往年的社保,滯納金如何收取
滯納金計算規則及方法如下:
滯納金計算規則: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四捨五入到兩位小數);
滯納金天數計算方法:滯納金計算止日期-滯納金計算起日期+1;
滯納金計算起日期:取結算日期的第二個月1日開始計算;
滯納金計算止日期:取生成申報表補繳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比如:
某用人單位2016年7月10日成功申報補繳當年4月份的社會保險費,正常的收款月應為當年5月份,則欠繳的起始之日為當年6月1日,因此用人單位除補繳5月份欠繳金額外,還應繳納自6月1日起,至7月9日止共39天的滯納金。
比如,該員工5月份按照最低基數繳納社保,單位繳費:879.36元,個人繳費:262.51元,總計:1141.87元。
那麼,總共需要繳納滯納金為1141.87×39×0.0005=22.27元
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徵收滯納金,一般都針對參保單位未按時繳費。針對個體參保人員,如果沒有按時繳費,一般沒有徵收滯納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費必須補繳滯納金。
(7)2016年養老保險滯納金擴展閱讀
社保每月繳費時間規定: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審核結算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
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而且每個地區的繳費時間有些差異,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滯納金
『捌』 養老保險滯納金怎麼算
養老保險滯納金是按照欠繳金額的千分之五再乘以欠繳天數來計算的,即應繳費總額版×欠費天權數×0.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8)2016年養老保險滯納金擴展閱讀:
《鄭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實際繳納時間累計計算繳費年限,不按規定的標准繳納或中斷繳納的時間,不計算為繳費年限。本條例施行前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年限計算為繳費年限。本市實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之前,職工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本條例施行前特殊工種按國家規定折算增加的工齡,只作為計算基礎養老金的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