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微信怎麼交養老保險金
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養老保險在微信上繳費步驟:
1、首先打開手機微信,點擊我的—支付;
2、在之後的頁面點擊城市服務,接著選擇社保;
3、在之後的頁面點擊電子社保卡(人社部);
4、選擇電子社保卡進去以後選擇立即領取;
5、之後再選擇輸入微信支付密碼,此時就可以繳納和查詢社保的養老保險。
『貳』 怎麼交養老保險金
您可以直接去當地的社保大樓的個人繳費窗口進行辦理。個人繳費的標准各個地區會有所不同,具體可以直接咨詢一下社保工作人員。社會養老保險是可以累計計算年限的,一般只要繳滿15年以上,等達到退休年齡之後,即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叄』 公司怎麼交養老保險金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交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五種保險,這五種是強制性交的。
如果公司不交保險的話,相關部門會對你公司進行處罰,並且影響到公司的一些年審。如果公司不給你們交保險,你們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是免費的。
企業破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經營管理不善,當負債達到或超過所佔有的全部資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不抵債的企業行為。
(3)怎麼交養老保險金擴展閱讀:
為規范企業破產程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06年8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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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關於養老保險金該怎麼交
《勞動法》中對養老金沒有特別的規定,可以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一章總則
意義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保障社會保險金的發放,制定本條例。
適用范圍
第二條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城鎮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繳納事項
第四條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五條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徵收單位
第六條社會保險費實行三項社會保險費集中、統一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
第二章征繳管理
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帳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本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施行後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社會保險登記證件不得偽造、變造。
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樣式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以及繳費申報的情況。
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十四條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分別單獨核算。社會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
第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並應當按照規定記錄個人帳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保存繳費記錄,並保證其完整、安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通知單。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第三章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接受職工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告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的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依法對單位繳費情況進行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應當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檢查,不得謊報、瞞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有關資料;但是,應當為繳費單位保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在行使前款所列職權時,應當出示執行公務證件。
第十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調查社會保險費征繳違法案件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給予支持、協助。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可以進行與社會保險費征繳有關的檢查、調查工作。
第二十一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有關社會保險費征繳的違法行為,有權舉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按照規定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
第二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財政部門依法進行監督。審計部門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處罰。
第二十四條繳費單位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致使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外,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征繳;遲延繳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依照第十三條的規定決定加收滯納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繳費單位的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第二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社會保險費流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追迴流失的社會保險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追回被挪用的社會保險基金;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入社會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本條例適用於行政區域內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徵收、繳納。
第三十條稅務機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不得從社會保險基金中提取任何費用,所需經費列入預算,由財政撥付。
施行之日
第三十一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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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支付寶里怎麼交養老保險金
首先你要確定你的支付寶已經綁定了社保卡,然後我們正式進入交費流程介紹:
1、打開手機支付寶,在首頁找到【城市服務】,點擊【更多】進入全部應用;
2、以長沙為例,進入【城市服務】後,點擊【社保】-【長沙人社】-【社保繳費】;
3、點擊【靈活就業人員養老繳費】,確認證件號和截止年月後點擊【下一步】;
4、系統將會自動計算出本次應繳的費用,包括之前欠繳的;
5、點擊確認繳費,如需收據可前往長沙銀行辦理。
支付寶里的「社保查詢」的功能不是每個城市都有的,有的城市還沒開通這個服務。
『陸』 怎麼在網上交養老保險
想要網上繳費養老保險需要當地社保支持網路繳費,根據各省情況不同繳費方法也是不同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以居民收入為調整依據,居民收入增加,對應的養老保險繳費標准也會上調。多地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較低繳費檔次將從100元提升至300-400元,較高繳費檔次當從2000元提升至3000元。將整個可繳費的幅度空間又拉大了一些,使參保人獲取養老保險金選擇性的參數增加。『柒』 微信上如何交養老保險金
用微信怎麼交養老抄保險費?
目前微信僅支持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用。下面希財君就以湖南為例,詳細介紹微信繳納養老保險的流程:
1、打開手機微信,進入【我】界面,點擊「支付」;
2、在騰訊服務中找到「城市服務」並點擊進入;
3、將城市定位到自己所在的城市,例如「長沙」;
4、在【熱門服務】中點擊「社保」--「湖南社保繳費」--「城鄉居民養老繳費」;
5、使用自己的手機號碼通過驗證,進入【湘稅社保繳費】界面,按照上面的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點擊「下一步」,按照上面的提示完成繳費即可。
注意:每天的23:00-05:00和15:40-16:00為清算時間,因此在此期間無法完成繳費,繳費完成5個工作日後可以在當地人社部查詢到自己養老保險的繳費記錄。另外微信上也能查詢到自己的繳費記錄,非常的方便。
『捌』 怎麼交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有兩種繳納方式:1、單位繳納:主要是城鎮在職職工,其所在單位就必須為其購買養老保險,保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2、個人繳納:如果是個人,也可以自行購買養老保險。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靈活就業的身份去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要同時承擔單位和個人的保費;也可以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戶籍所在地參與投保。
1、交費比例不同,有單位的,單位交12%,個人交8%,總共20%,個人名義自己交的,交費比例是20%,優惠了12%。
2、自己交的,到退休年齡帶上身份證、戶口簿、養老保險手冊去戶口所屬區的勞動局辦理退休。
養老金跟退休前1年當地社平工資、交費基數、交費時間有關,並且跟基數和時間成正比關系,多交多得
跟交費比例是沒有關系的,所以,無論單位交還是自己交,只要退休時間一樣、交費基數一樣、交費時間一樣,養老金一樣多,計算方法是一樣的。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法律依據:2009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保證參保人員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
2018年5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實行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繳費負擔,也不會影響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
2021年1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相關擴展:
養老保險繳費數額計算方法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一)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
核定繳費基數以河北省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
(一)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
(二)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