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慶市職工個人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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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繳費基數是以上年度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重慶市2010年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還未公布,所以現在繳費暫時以2009年工資為標准,2009年重慶市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是30965元。個人繳費可以在40%—100%之間任意選擇(基數),繳費比例為20%。因此選擇基數的40%繳費應繳納30965*40%*20%=206.5;選擇100%基數繳費應繳納30965*100%*20%=517元。等2010年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會調整
⑵ 重慶市個人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不是40%-100%,是60-100%,截至2018年,重慶市養老保險繳費如下:
繳費基數:在重慶市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0%-100%間,有五個檔次供自選確定繳費基數;
繳費比例:選定的繳費基數的20%;
變更次年繳費基數,應於當年9月至12月申報,每年只能變更一次。
(2)重慶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個人身份參保的條件:
年滿16周歲,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人員,均可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
1、不論有無重慶戶籍;
2、不論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
個人身份參保的材料:
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原件等相關資料;
重慶戶籍的在戶籍所在地的區縣社保局或鎮街社保所辦理;
非重慶戶籍的按就近就便原則,在常住地區縣社保局或鎮街社保所辦理;
參保後,通過約定的銀行賬戶,按選定的個人參保檔次,每月定時扣繳養老保險費。
⑶ 重慶市企業給員工養老保險企業應該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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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多少養老回金是要在繳納的基礎上計算的。
以個人身份參答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2015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4252元、下限為2552元。
對重慶市2015年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進行調整,城鎮職工繳費的基數最高為上年度社平工資300%,最低為社平工資60%,以個人身份參保的月繳費基數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100%之間自主選擇。
⑷ 重慶企業職工如何補繳基本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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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參保人員是否可以補繳養老保險?
答:可以,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用人單位失業職工補繳
1.具有我市戶口,曾在我市用人單位(含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工作、參保的失業職工,可從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次月起以個人身份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
2.具有我市戶口,未參保企業的失業職工,自願申請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補繳其在原企業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
3.具有我市戶口,已破產、解體、關閉的參保企業漏投保失業職工,自願申請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補繳其在原企業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
4.具有本市戶口,曾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2006年10月1日前已經與我市機關事業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臨時聘用人員,申報參保時男未年滿60周歲、女未年滿55周歲的,可以個人身份補繳其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但最早不得早於1993年3月;2006年10月1日之後與我市機關事業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臨時聘用人員應按照渝府發〔2006〕143號文件的規定,由原單位以單位參保的形式補繳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以上失業職工中,對首次參保時年滿50周歲、不滿55周歲的女性失業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早於1996年1月。
(二)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
具有本市戶口,有繳費年限的人員中,對有實際繳費記錄的,可從中斷繳費的次月起補繳養老保險費。
對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的,具有我市戶口,可從其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完的次月起補繳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對首次參保時年滿50周歲、不滿55周歲的女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早於1996年1月。
(三)個體工商戶(含僱工)
對首次參保時年滿50周歲、不滿55周歲的女性僱主、僱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早於1996年1月。其他個體工商戶僱主、僱工,按以下規定辦理。
1.個體工商戶僱主
在我市從事個體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僱主,可從最早從事個體經營之月起補繳,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
2.個體工商戶僱工
具有我市戶口的個體工商戶僱工可從與僱主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之月起補繳,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僱工應隨僱主參保,辦理補繳需由僱主統一進行申報。
(四)符合《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臨時工工齡計算和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6〕206號)文件第二條規定條件,被用人單位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可補繳其1986年10月至1993年2月期間符合補繳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五)申請延長(一次性)繳費條件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或一次性繳費,將分三種情況處理:
1、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從2011年7月1日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2、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滿5年時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3、2011年7月1日及以後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到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並從批准退休之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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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重慶市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按照我們全國統一的退休金計算公式,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
基礎養老金等於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繳費指數等於本人的實際繳費基數÷社會平均繳費基數。
而本人實際繳費指數是歷年歷月的平均值。所以繳費指數是最難計算,最復雜的。因為我們有的年度可以按80%繳費,這樣當年的繳費指數就是0.8,有的年度可以按60%繳費,繳費指數又是0.6,最終一平均求出的平均值才是本人實際繳費指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等於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1%。
(5)重慶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⑹ 2019年重慶 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繳費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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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可以辦理個專人社保繳費。
一、辦理個人參屬保條件:
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239號:
年滿16周歲以上、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人員,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意願且具繳費能力、願意承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義務的,從2015年1月1日起,可自願申請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二、繳費標准
(1)繳費基數:
根據《關於調整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223號:
從2015年1月開始,以個人身份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參保人員,月繳費基數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100%之間自主選擇。
(2)繳費比例
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三、參保地點
本市戶口: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保所
外省戶口:常住地的街道(鄉鎮)社保所
四、所需資料
本市戶口:身份證和戶口本
外省戶口:身份證
⑺ 重慶職工養老保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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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解決國有企業部分困難「雙解」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政策解讀
為妥善解決我市國有部分困難「雙解」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困難問題,市政府出台了《關於印發解決國有企業部分困難「雙解」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府發〔2009〕115號)。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范圍對象
我市國有企業「雙解」人員中的靈活就業人員和未就業人員(以下統稱困難「雙解」人員),以個人身份接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可申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以下簡稱繳費補貼)。困難「雙解」人員可享受的繳費補貼與「4050」人員社會保險補貼不能同時享受。
國有企業「雙解」人員,指進再就業服務中心協議期滿,按時與再就業服務中心終止協議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或自願提前與再就業服務中心解除協議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
二、補貼標准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或工齡滿30年的困難「雙解」人員,可按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60%乘以繳費比例20%計算出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額(以下簡稱「繳費額」)的2/3享受繳費補貼;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或工齡滿30年,且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難「雙解」人員,可按繳費額全額享受繳費補貼;其他困難「雙解」人員,可按繳費額的50%享受繳費補貼。
三、個人應繳費金額
困難「雙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為本人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總額(為本人在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60%至100%之間自由選擇確定的繳費基數乘以繳費比例20%)減去應其享受的繳費補貼金額。
四、補貼期限
對在2010年內申報享受繳費補貼的困難「雙解」人員,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從2010年1月起享受繳費補貼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止;對2011年1月及以後申報享受繳費補貼的困難「雙解」人員,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從其申報受理之月起享受繳費補貼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止。
五、申報及資格確認程序
(一)申報主體
申請享受繳費補貼的困難「雙解」人員,向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區社會保障服務所(以下簡稱社會保障服務所)進行申報
(二)申報資料
1.《重慶市困難「雙解」人員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申報表》;
2.申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協議和與出再就業中心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職工檔案》原件;
5.申報時正享受低保待遇的,還應提供本人《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辦理程序(略)
六、其他
(一)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額享受50%繳費補貼的困難「雙解」人員,在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或工齡滿30年時,由所在地社會保險局直接為其辦理變更補貼標准相關手續。
按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額享受2/3繳費補貼,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或工齡滿30年的困難「雙解」人員,在享受低保待遇後,可申請享受100%繳費補貼。具體由本人持戶口所在地民政辦公室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的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地社會保險局提出申請,由所在地社會保險局為其辦理變更補貼標准相關手續。
(二)重慶市社會保險局政策咨詢電話:6389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