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之後,自己是否可以再購買一份養老保險
序言:很多人為了讓自己的老年生活擁有一定的保障,會購買相應的養老保險,但是有的單位會為職工繳納相應的養老保險,如果單位已經繳納了養老保險,職員是否可以自己在進行養老保險的購買呢?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的社會保障手段來對老年人的退休生活進行基礎保障的一種措施。國家所推行的養老保險,有利於促進社會就業結構的合理化,同時也有利於保證勞動力的生產能力。同時,養老保險有利於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對於社會的安全和穩定,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同時,養老保險的推出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的發展,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進行相應的宏觀調控,促進國民經濟的平穩運行。並且養老保險的推出有利於完善國家的養老保障體系。
❷ 養老保險單位交部分對以後養老金有影響么
有關系,基本來養老自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實際就是單位和個人繳費的總額。
企業單位所在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總的比例大約是28%。這28%當中,企業需要承擔20%的繳費比例,個人需要承擔8%的繳費比例。企業的這20%的繳費比例,是進入到統籌賬戶當中,個人承擔的8%的繳費比例進入到個人賬戶養老金,當中去個人賬戶養老金。
退休後的養老金增長,確實會綜合考慮養老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了。但是,國家設立的退休養老金增長制度,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是根據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和物價增長情況,綜合確定調整比例。
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跟前兩年一樣都是5%。如果2021年統計出的2020年社平工資增長速度較慢了,確實養老金調整比例也會放緩,但是總體會超過物價增長水平。
❸ 單位和個人交養老保險金,以後發養老金金額一樣嗎
單位方式參保,以實際工資作為交納基數。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7%,單位7%。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舉個例子,為了計算方便,以工資為2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個人交納2000*2%=40元,單位2000*8%=160元;
養老保險:個人交納2000*8%=160元,單位2000*20%=400元;
失業保險:個人2000*1%=20元,單位2000*2%=4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2000*1%=2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2000*1%=20元
公積金:2000*7%=140元,2000*7%=14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360元,單位總計為:78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❹ 養老保險個人交和單位交退休以後有啥區別
❺ 被單位除名以後 養老保險怎麼算
1.被單位出名後,來如果找自到了下一份工作可以辦理社保轉移,將社保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納。
2.如果還沒有找到新單位,可以委託原來的公司辦理社保掛靠,或者在當地找到合適的代理公司辦理社保掛靠,具體的可以到辦理社保掛靠的公司咨詢。
社保掛靠主要的適用對象有:
(1)個體工商戶。
(2)自由職業者。
(3)工作變動期間,沒有企業繳納社保的個人。
(5)單位出的養老保險以後擴展閱讀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❻ 養老保險單位交部分對以後養老金有影響么
就是個人交一部分,單位交一部分,單位的比個人的多,,到退休以後就又發給你..每個月的發..所以就叫退休工資...退休工資就是從勞動局發了..發的就是你這么多年來交的養老保險....以前每個月扣的越多..等你以後退休了就領的越多..就這么回事...各個地方的檔次不一樣..有的多有的少..企業的就交的更多..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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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離職後在原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養老保險是可以中斷的, 中間中斷無所謂,最後是累計年限的, 不過交得越多,當然養版老金也越多。可權以辦理轉移手續: 在老單位打出轉移單, 交給新單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金就行。
如果暫時沒有工作單位的,你可以將人事檔案轉至人才服務機構或者職業介紹機構,通過他們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當然,全部費用還是要自己出的。
❽ 以前在企業單位里買的養老保險後又轉入個人養老保險,請問以後怎麼領養老金
摘要 你好,關於你的問題我認為現在帶本人身份證,到原戶口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開出「養老保險交費憑證」。再到現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地區,將以上憑證交給當地社保經辦機構,並提出轉移申請。接下來兩地社保經辦機構就會將你己以前交的養老金個人帳戶上余額轉移過來了。這樣就不會影響你今後養老金的發放。
❾ 事業單位辭職後原單位的養老保險還算嗎
事業單位辭職後原單位的養老保險還算的。
不論企業還是事業單位交納的養老保險都有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是可以轉移的,如果辭職,可以轉到下一個單位續交。事業單位也可以轉到企業,省保也可以轉到市保,都可以隨工作轉移。
如果打算自己交,可以轉到戶口所在地養老保險機構,以自然人身份續交保險。
事業單位辭職後,以前養老保險應該辦理轉移手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9)單位出的養老保險以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九條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