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建議
採取多種措施,繼續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
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是我國一直在積極推進的一項制度。當前,國家開始試點實施的新農保和城市居民養老保險,從理論上會在幾年之內將我國養老保險覆蓋率提高一倍以上,但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更為重要的是,不僅要重視覆蓋面,還要重視受益質量。為此,筆者針對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一是重點解決新農保和新城保難以覆蓋的靈活就業人員、下崗職工、農民工的參保問題,對於這部分人群還要考慮其繳費承受能力。
雖然國家對他們繳費已經有所優惠,但僅僅養老保險個人就需承擔20%的工資,這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無疑是一個很大的負擔。這部分人參保後,由於繳費負擔過重,就會出現拖欠養老保險費的問題,個別經濟較為困難者,還會出現退保現象。要減輕這部分人群的繳費負擔,激勵他們多參保、少退保。現行各省市繳費基數一般分兩檔,建議低檔每兩年變一次基數,從而直接或間接地提高參保率,擴大覆蓋面。二是加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市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培育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險意識。要利用電視專題、廣播電台、張貼標語、咨詢服務等,大力宣傳養老保險政策法規,在全社會營造人人參加養老保險的氛圍。三是加強聯合執法,提高執法力度。對已經參保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要加強剛性制約,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法律法規的約束力和效能,實行綜合治理,對不履行社保義務的企業和工商戶實行制約。
提高統籌級次,增強基金的社會互濟功能
首先,鑒於農民工人數眾多,流動性強,且國家財力有限,農民工仍有土地保障,其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宜採取完全積累制。應盡快把各社保機構收繳的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基金納入國家統一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賬戶,實行集中管理。以免各社保局收繳的農民工社保基金被挪用或因提高城鎮職工社保待遇的發放水平被擠占,導致形成國家對農民工社會保險的新債務。因此,凡是被地方政府挪用或擠占的農民工社會保險基金,都必須由該地方財政彌補。
其次,對於城鎮職工、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可以分兩步走。第一步先將養老保險提升為省級統籌,這是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走向全國統一的重要一步。具體措施可採取實行統一制度、統一標准、統一管理、統一調劑的管理方式,不僅有利於促進人力資源的科學合理流動,而且也有利於強化基金管理,增加基金的保值增值,增強調劑功能,更有利於大數法則的實現,增強社會保險的共濟性。第二步則將其提升為全國統籌,這是符合我國國情的積極而可行的方式。
最後,對於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可先採取市縣級統籌,逐步提升為省級統籌,最後達到全國統籌。
解決隱性債務,做實個人賬戶
國家在解決隱性債務方面,已經做了基礎性工作,那就是成立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集中掌管由國家財政劃撥援助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以及國有股份公司上市減持之股份。但決不能增加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負擔,因為我國公民收入尚屬較低水平,而其繳費比例,繳費金額已經很高了。除以上國家財政補償和劃撥國有股減持解決隱性債務的方法之外,可以採取發行特別國債的辦法,由養老基金持有該筆資金用於抵沖隱性債務欠債,使養老保險轉制平穩過渡,將來由基金結余及增值收益再還清特別國債。在我國就業高峰期逐步消退之後,也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這樣基金少支付、多積累,也可解決部分隱性債務[8]。
如前所述,空賬的主要成因是隱性債務,因此,隱性債務在多大程度上解決、解決的速度和效率如何,會直接影響到當前我國個人賬戶養老金空賬的填實問題。為此,一要嚴格劃分社會統籌及個人賬戶的管理,兩個賬戶要徹底分開,堵死任何貫通的渠道,不下狠心是不能解決個人賬戶資金被挪用問題的,也就不能解決新的空賬問題;二要提高現行全國社保基金以及將來准備投資運營的各省市養老金結余金的投資運營效率,加大積累基金來沖抵隱性債務以間接緩解空賬被挪用問題,做實空賬[9]。
推進基金的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隨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的日益擴大,應該採取靈活又不失穩妥的投資策略,把死的這部分資金投入運營,以應對通貨膨脹的風險,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一是將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方向著眼於建設周期較長、有穩定回報的長期投資領域,以真正發揮長期資金的優勢,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10];二是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進一步規范,應積極開拓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市場,允許其購買優質上市公司的企業債券、認購公募基金以及進入股票市場直接進行投資。鑒於養老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錢和救命錢,因此,可建立相應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機構,專司養老保險基金運營工作。可參照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途徑,考慮藉助各家保險公司、投資基金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專業性公司的優勢,具體運營養老保險基金;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再成立專門的養老保險基金運營公司,直接證券市場投資。這些機構的運營監管,可考慮由人社部、證監會等聯合監管。
進行改革
我國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於1955年開始建立,60年來,這項制度對保障退休人員生活、穩定幹部隊伍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也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從制度內部看,主要有兩個:一是退休人員按單位管理,退休費用全部由財政或單位承擔,單位之間負擔畸輕畸重,一些地區和單位,特別是一些基層事業單位甚至出現了退休費不堪重負、無法保證及時足額支付的現象;二是現行退休費計發辦法是以工作人員退休前的「最終工資」為基數,按工齡長短分檔計算,檔次劃分比較粗,難以體現同級別幹部任職長短的細致區別,更無法充分體現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從社會層面看,上世紀90年代,企業改革了原有退休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鎮其他就業群體也陸續進入到這一制度范圍。目前只有機關事業單位仍實行原有退休制度,不同的退休養老保障制度模式產生了「雙軌制」、「待遇差」的矛盾。突出表現在:企業單位和職工個人都繳納養老保險費,待遇水平與繳費多少聯系密切;而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繳費,待遇與繳費無關,從而引發了社會對養老保障制度公平性的質疑。同時,由於制度模式不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相互交流時,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困難,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因此,這次改革意義重大。
有利於統籌推進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建設。黨中央把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近年來,隨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建立,廣大農村和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加上城鎮企業職工和其他就業群體,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覆蓋了全國8.4億多人,而50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游離在養老保險制度之外,成為制度全覆蓋的「短板」和「孤島」。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目標的必然選擇。
有利於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不繳費而享受較高水平的退休費,權利與義務不對應,成為矛盾的焦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基本養老保險實行與企業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體現制度公平和規則公平,可以逐步化解待遇差距較大的矛盾。
有利於促進機關事業單位深化改革。近年來,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開始實行公務員辭職辭退制度,部分地區還開展了公務員聘任制試點,事業單位也正在加快分類改革,推行全員聘用制。為形成能進能出、合理流動的用人機制,分散單位的退休費用負擔,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發放,必須建立統籌互濟、社會化管理的養老保險制度。
有利於全面體現工作人員的勞動貢獻。將現行退休費計發辦法改為按繳費水平、繳費年限確定基本養老金待遇,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能夠更加全面地體現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進一步增強激勵性。
總之,養老保險的改革與完善任務復雜艱巨,但這是我們應對老齡化、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以至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繞不過去的檻。隨著社會保險法的出台、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加強、我國治國理念的越來越人性化,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法律的約束下,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通過不斷的社會實踐和改革,我國的養老保險必將越來越成熟、越來越完善。
⑵ 養老壓力大如何規劃養老保險
在節日前夕為父母籌劃一份退休後時代的理財規劃,既可以減輕子女未來的壓力,也可以為父母提供退休後的保障,還盡了孝心。現在年輕人工作忙,很少關注父母的生活狀況,不了解他們的生活支出狀況,以及他們擔心什麼。所以,利用重陽節這樣一個機會,回到家裡和父母聊聊家常,問問他們的擔心和想法,不僅可以幫助你為他們做好退休後的理財規劃,更可以和父母多些交流。如何為父母買保險?在做任何理財規劃時,保險都是首先要考慮的項目。子女長大成人後,不僅經濟收入超過了父母,也有了自己的獨立決策能力。孩子們開始擔心父母未來的健康和養老條件,覺得需要給他們購買一份保險。那麼究竟該如何選擇呢?在一個家庭中,往往是父母先為孩子購買保險,然後再考慮自己的保險。而當子女長大成人後,為自己的父母選擇一份合適的保險,為他們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則是讓父母們欣慰的做法,也是對父母養育之恩的最好報答。很多細心的子女都打算為曾努力賺錢、辛苦奔波的父母們准備這樣一份貼心的禮物。為老人進行保險規劃,首先要考慮的是意外傷害醫療和住院醫療保險,兩者可以幫助提高因意外急診或患病住院的醫療費報銷比例,且費用不高。但這兩個險種通常有投保的上限,最高的投保年齡一般不會超過70歲,很多公司還會要求住院醫療保險在第一次投保時不能超過60歲,另外投保時已經患有的疾病及其可能一起的並發症都會作為除外責任,不予承擔。對於重大疾病保險,如果老人已經退休,且未曾購買過商業保險,此時再購買已經非常昂貴了,因此以應急准備金的形式,應對嚴重疾病導致的大額費用支出。如果子女為父母購買這些昂貴的保險的同時就要注意選擇期繳方式,而不是一次性付清保費,這樣就攤薄了保費,等於增加了保障功能。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保險公司的重疾險沒有提供較長的繳費期,投保人不得不選擇10年、5年等較短的繳費期,每一期的保費比較高,付出的保險費可能很快就與提供的保險金額等同。因此要盡量選繳費期較長的產品。並且單純的壽險可作為主險投保,將意外險作為附加險投保,費率會更優惠。建議主險也盡量選擇較長的繳費期。如何做好父母的養老規劃?養老涉及時間很長,養老費用的問題較為復雜,父母現在的積累狀況、退休後的收入狀況、日常的支出需要、通貨膨脹率、預期投資收益率以及計劃規劃時間等眾多因素決定了到底需要多少養老費用。在確定了預期的投資收益後,還需要選擇適當的產品組合以實現預期,因此,尋求專業的理財規劃人員的建議和方案,是實現制定完整、可行的養老生活費用規劃的最佳途徑。通常,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計算養老費用:其一,以先假設計劃養老的年限,未來的預期收益,計算退休後每月可支配的養老金額;其二,先假設計劃養老的年限,退休後每月期望的養老金,來計算目前的資金用作養老,計算投資者的預期收益需要達到何種水平才能達成該項的養老計劃。目前市場上可選擇的養老險產品還是很多的。而各類養老保險各有所長,投保人在購買時還是可以考慮相互組合,以取長補短。通常來說,養老險買得越早,則投保人的負擔相對較輕。因為保險公司最終給付被保險人的養老金是按保費的復利計算產生的。所以,投保人的年齡越小,儲蓄的時間越長,在相同保額下,所繳納的保費也就越少。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不斷發展,空賬積累的數額越來越大,養老保障基金的支付將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很多有社保的人,本以為每月按規定繳納養老金便會衣食無憂,但通過分析,我們發現面對現階段的經濟發展形勢和老齡化社會的到來,養老保險制度潛在的風險日益暴露出來。目前,在我國,「421」的家庭模式普遍存在於當代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夫妻二人同時承擔雙方四位老人的養老責任。因此,養老問題日益成為每個家庭最大的困惑和首要的壓力。作為子女,合理幫助父母做好退休後的理財生活規劃,不僅可以實現自身財富的增值,也可以減輕自身的負擔,同時更是一種孝順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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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關於養老保險的相關問題
不為求賞,願意幫忙!
1.樓主所說的「我所在的廠子,去年的時候告訴我們說先交一部分錢,就可以給辦理養老保險」這個問題,屬於針對特殊職工的養老保險的特殊政策。一般稱之為「前補後延」政策,是各地的地方政府根據本地的具體情況所出台的變通政策規定。
的確,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現在名稱為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去年(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出台了青勞社〔2009〕96號文件,就是解決那些「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的、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參保人員」如何延長繳費年限,以實現「繳費時間滿十五年」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退休金)的政策,實際就是「後延」政策。樓主可以查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官方網站:
http://www.qd12333.gov.cn/news/newsview.aspx?id=110501&subid=304
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台這一文件,就是針對一些因故中止繳費、以及城陽區及黃島區等的欠繳費單位的歷史問題,而出台的解決辦法。
根據這一文件,單位要給予樓主辦理養老保險,是可行的。
既然樓主在去年已經交了錢,建議:樓主最好查詢一下單位(廠子)是否給予辦理了社保補繳手續和補繳了費用。如果確實補辦和補繳了,當然最好,如果沒有的話,趕緊找出原因,抓緊解決問題為好!
2.關於「我今年47了,每個月繳納的金額是500元,另外春節過後,繳納的保險金額還會提高一些」,涉及到繳費比例、繳費基數的問題。
如果是由單位(樓主的廠子)來辦理補繳的話,單位是按照五項保險通繳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繳費比例為: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
總和起來,單位繳費比例為32—34%,個人繳費比例為11%。
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上一年度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00%或者60%(截止2009年還是允許60%)確定繳費基數的。
青島市的2006年、2007年、2008年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分別為:18574.00元/年、21419.00元/年、23296.00元/年。
如果單位申辦按照60%的社平工資額繳費,則相對應的2007年、2008年2009年的繳費額合計(單位繳費額+個人繳費額)為:399元/月、460元/月、500.86元/月。
根據以上數據測算,樓主也不難看出:實際上,單位是要求樓主個人也承擔了「單位繳費額的部分」(2009年應是327.73元/月)。
樓主介紹的情況中沒有說明為什麼「我所在的廠子,去年的時候可以給辦理養老保險」的原因,是否合理,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一種情況是,樓主以前並沒有在這個廠子里工作(例如後來進廠的、或者辦理了待崗、停薪留職等),所以,這個廠子沒有必要為樓主辦理補繳的,要補繳費的話,這個廠子也只是給辦理手續,所需要的全部費用均由樓主個人承擔。
另一種情況,樓主確實在這個廠子工作,這個廠子因故(例如困難企業、或者,根本就與樓主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不繳費)沒有給繳費而拖欠的,現在可以補繳了就轉嫁到樓主個人頭上。工廠的這種做法,當然不合理、也不合法!不過,問題不好解決(山東高院有指示精神,青島的法院也不受理單純要求繳納社會保險繳費的案件)!
3.「春節過後,繳納的保險金額還會提高一些」,可以說是必然的。因為。2009年度的「青島市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2008年度的要高!所以,在2010年中繳費基數是以2009年度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的,即便是青島市勞社局繼續允許按照60%的比例確定繳費基數的話,也會有提高的!不過,樓主應當要求單位(廠子):單位的繳費部分由單位(廠子)承擔,個人的繳費部分由自己承擔。這樣的話,樓主自己承擔的部分大約150元/月左右(估算的,不很准確),不應當每月500多元的繳費都由個人承擔的(除非工廠另外給予相應的補貼,單位一般不會這樣的,那還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嗎!)。
以上意見,供參考!
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青勞社〔2009〕96號
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達到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參保人員有關社會保險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現就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參保人員有關社會保險問題通知如下:
一、范圍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的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延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時間至65周歲,延長繳費時間至65周歲,繳費年限仍不滿十五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
(一)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參保繳費;
(二)具有本市戶籍滿十年;
(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不滿十五年。
二、繳費
(一)申請延長繳費時間的參保人員,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費用,繳費基數為當年使用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達到65周歲時繳費年限仍不滿十五年需辦理一次性補繳的,繳費基數為辦理補繳時當年使用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8%,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二)申請延長繳費時間的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按我市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下發之前,符合申請延長繳費條件,已按政策規定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一次性結算的,經本人申請,可退回一次性結算費用,恢復相應繳費年限,從辦理退回結算費用次月起,按本通知規定參保繳費。
三、待遇
申請延長繳費時間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後,可從辦完退休手續次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按月享受養老待遇。養老保險待遇按我市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計發,其中,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的繳費指數,在計算養老待遇時按1計算。
養老待遇隨國家基本養老待遇調整機制調整。
四、程序
(一)申請延長繳費時間的參保人員,應當填寫《延長參保繳費年限申請表》(附表1),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延長參保繳費申請。
(二)經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查同意後,申請延長繳費時間的參保人員應當持《延長參保繳費年限申請表》,辦理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手續。
(三)符合申請延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條件,已按政策規定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一次性結算的,可填寫《一次性結算人員恢復繳費年限申請表》(附表2),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原參保所在地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還一次性結算費用、恢復繳費年限手續後,再按上述(一)、(二)項規定辦理延長繳費手續。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國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國家和省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1、《延長參保繳費年限申請表》
2、《一次性結算人員恢復繳費年限申請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⑷ 關於養老金改革,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對於養老金改革,中國金融學會會長周小川已經發文進行說明,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五個問題是建立合理的預籌養老金經營體制。周小川認為,在當前的形勢下,必須要建立起合理的養老金經營體制,與資本市場發展進行很好的配合。雖然資本市場存在一定的波動,尤其是新興市場,泡沫破滅的時候會給大家帶來很大的疑問。但是,從更長的歷史階段來看,保值增值很大的可能性還是要依靠資本市場。因此,必須建立合理的預籌養老金經營體制,利用資本市場工具用現在的國有資本對個人賬戶進行填充和回補。
總而言之,對於養老金改革,應該注意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這也是關乎我們自身的利益的。
⑸ 養老保險有多大的用處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
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2)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 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①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②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③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問題解答
1、拖欠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問題出現的原因有哪些?
造成部分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拖欠問題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業經濟困難,
拖欠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削弱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支撐能力;養老保險統籌層次低
,基金調劑力度不強;保險覆蓋范圍窄,大量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還沒有參加統
籌,
養老保險社會互濟功能沒有充分發揮;基金征繳尚未實現法制化,收繳率不高;養
老金發放社會化程度低,部分地區仍然實行基金差額繳撥和委託企業發放的辦法;
養老保險管理基礎薄弱,管理手段落後等等。要從根本上解決拖欠企業離退休人員
養老金問題,必須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企業盡快擺脫困境
;同時,也要加大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
應的養老保險體系。
2、為什麼要對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實行按時足額發放?
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使他們老有所養,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
。企業離退休人員曾經為國家經濟建設作出過重大貢獻,在他們退出勞動崗位後,
他們的貢獻應該得到國家和社會的承認,他們的基本生活應該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
障。因此,凡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險機構
有義務通過社會統籌基金,確保其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目前還沒有參加統
籌的企業,支付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困難的,當地政府也有責任幫助企業採取
有效措施解決,力保按時足額發放;對於長期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在採取
措施加大催繳、清欠力度的同時,其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應按時足額發放,各
地不得自行採取減發措施。
3、為什麼要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長期以來,我國的養老保險以市、縣級統籌為主,統籌范圍小、層次低,基金
管理分散,調劑力度小,抗風險能力弱,難以保證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按
時足額發放。為此,國務院決定,從1998年開始,各省區市實行養老保險的省級統
籌,重點是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調劑機制。到2000年,要基本實現省級范圍
內統一繳費比例,統一管理和調度使用基本養老金。
4、為什麼要將養老保險行業統籌移交地方管理?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深化,行業統籌自成
體系的管理體制越來越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基金只能在
本行業之間調劑,難以實現更大范圍的風險共擔;各行業之間,行業與地方之間統
籌項目、待遇標准不同,造成同一地區同類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有高有低,引起互
相攀比;特別是機構改革後,原來負責行業統籌的部門,有的調整或合並,難以承
擔行業統籌任務。因此,基本養老保險行業統籌移交地方管理勢在必行。這是黨中
央、國務院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增強養老保險基金保障功
能和建立有效調劑機制的迫切需要,是實現全國范圍內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制度和實行省級統籌的重要保證。
5、為什麼要嚴格控制企業職工提前退休?
這里所說的提前退休,是指目前一些地方和企業違反國家政策,為職工提前辦
理退休手續的錯誤行為。主要表現為:有的企業從局部利益出發,採取一些不正當
手段誘迫職工提前退休;有些職工本人利用假病殘證明或更改年齡等手段辦理提前
退休。這種做法蔓延的結果,一是使領取養老金的人數增加,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
人數相應減少,加重了養老保險基金負擔,影響了符合條件的正常退休人員基本養
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二是使一批未到年齡、有技術、有經驗的職工提前退出工作
崗位,不僅造成勞動力資源的浪費,而且影響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職
工的合法權益也受到了侵害;三是大量提前退休人員二次就業,對勞動力市場形成
了沖擊,擾亂了勞動力市場發展的正常秩序。因此,提前退休的做法必須堅決予以
禁止。
6、企業和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權利和義務?
基本養老保險是一項關繫到億萬勞動者切身利益的社會保險制度,是適應社會
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和
職工必須依法參加養老保險,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參加養老保險的企業和職工,
有依法參與和行使監督的權利。企業有權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監督機構,要求社會保
險機構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養老保險金。職工有權隨時查詢本人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的情況,有權在退休後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費,職工認
為其養老保險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舉報,或提請有關部門處理,也可以向法院起
訴。
7、企業和職工如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後,應依法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為職工辦理參加
基本養老保險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企業和職工按規定的標准繳費後,應為參
保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用於記錄繳費,並作為計算基本養老金的依據
。個體勞動者和自由職業者可以直接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手
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⑹ 養老保險
去當地人事局的勞動仲裁,按照國家規定,10年的臨時工就可以轉正的。、
向他們尋求幫助,會幫你解決的。我們也辦理過很多類似你母親這樣的案例,
勞動仲裁會發個仲裁文件,強行要求單位為你母親補繳這些年的養老保險的,
當然不是全額,你母親自己也要負擔個人的那部分。祝你順利。
⑺ 五險一金中的養老保險怎麼計算
養老保險,自己交%,單位交20%,你自己交104,那麼交費基數是1300,單位需要為你繳納的養老保險數額為1300*20%=260。
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1、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2、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3、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7)養老保險金如何合理利用擴展閱讀:
一、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二、養老保險的作用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
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為市場提供更多的資金,通過對規模資金的運營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