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身份證號查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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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身份證號碼。《社會保險法》規定:「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社會保障號碼是公民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唯一標識。
個人社會養老保險帳戶的介紹如下:
一、社保經辦機構按社會保障號碼(目前為身份證號碼)及職工有關檔案材料,為每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職工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帳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後,計算個人帳戶養老金的主要依據。
二、個人帳戶儲存額包括:
1.職工本人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費;
2.企業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費按照職工本人繳費工資一定比例劃轉計入個人帳戶部分;
上述兩項合計,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間為職工本人繳納工資的12%;1998年7月1日後為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的11%。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從企業劃轉計入的比例相應降低。
3.前兩項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利息。
三、個人帳戶按月記載,每月25日為記帳截止日。欠繳社會養老保險費的,當月不予記載,補繳本金、利息及滯納金後予以記載。欠繳以後繳納的費用,先沖當月應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剩餘部分按前欠本金和利息、滯納金的順序抵沖。
四、個人帳戶的儲存額按省勞動行政部門每年公布的社會養老保險利率及月積數按年結息。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結息年度(其中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為一結息期)。
五、職工因各種原因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其個人帳戶予以保留,並不間斷計息。重新繳費後,中斷前後的繳費年限及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可累計計算。
六、經辦機構每年通過企業向職工發放個人帳戶對帳單,經職工簽字後按年度依次粘貼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中妥善保管。對帳單送達企業後60天內無異議者,即視同認可。
七、個人帳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職工本人退休後支付的養老金,不能移作他用。退休人員個人帳戶儲存額領完後,養老金從社會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中繼續支付,直至死亡。
八、職工流動,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檔案關系,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B. 養老保險的身份證號不對怎麼辦
我原來的身份證和外地一個人是重的,所以派出所又重給我辦理了一個新號,那麼用老身份證辦的養老保險金上的身份證號也需要換嗎?怎麼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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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社會養老保險號與身份證號碼不一樣,行嗎
你好!身份證、社保卡,是個人重要信息資料,如果有不符,請盡快做出變更。以下是相關辦事規定:
(一)參保人持第二代身份證和原參保身份證申請更改姓名而身份證號碼不變的,須填寫《XXX社會保險參保信息變更申報表》,並提供參保人變更的書面陳述、社會保障卡。以上資料交復印件(驗原件)。
(二)參保人持第二代身份證和戶口簿,且戶口簿上有記載曾用名,現申請更改姓名而身份證號碼不變的,須填寫《XXX社會保險參保信息變更申報表》,並提供參保人變更的書面陳述、社會保障卡。以上資料交復印件(驗原件)。
(三) 參保人持身份證原件,申請更正姓名中同音字、冷僻字而身份證號碼不變的,須填寫《XXX社會保險參保信息變更申報表》,並提供參保人變更姓名的書面陳述、社會保障卡。以上資料交復印件(驗原件)
(四)參保人持非第二代身份證申請更改姓名而身份證號碼不變的,須填寫《XXX社會保險參保信息變更申報表》,並提供戶籍地公安部門的變更證明、參保人變更的書面陳述、社會保障卡。以上資料交復印件(驗原件)。
(五)參保人同時更改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須填寫《XXX社會保險參保信息變更申報表》,並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戶籍地公安部門的變更證明、參保人變更的書面陳述、社會保障卡。以上資料交復印件(驗原件)。
(六)借用、盜用他人身份證辦理參保,現申請更改姓名的,不予辦理,按《<XXX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執行,其繳費本金按原繳費比例分別退還企業和本人。
D. 養老保險是一個身份證號就一個賬號嗎
這種情況是養老保險賬號因系統升級,而對應的一二代身份證號未升級,號致無法設別造成的,你直接到當地的社保大廳,辦理養老金賬號合並就可以了。如果需要出示升級前後的身份證號證明,可到當地派出所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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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養老保險是按身份證號
是身份證號碼。《社會保險法》規定:「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社會保障號碼是公民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唯一標識。
個人社會養老保險帳戶的介紹如下:
一、社保經辦機構按社會保障號碼(目前為身份證號碼)及職工有關檔案材料,為每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職工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帳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後,計算個人帳戶養老金的主要依據。
二、個人帳戶儲存額包括:
1.職工本人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費;
2.企業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費按照職工本人繳費工資一定比例劃轉計入個人帳戶部分;
上述兩項合計,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間為職工本人繳納工資的12%;1998年7月1日後為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的11%。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從企業劃轉計入的比例相應降低。
3.前兩項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利息。
三、個人帳戶按月記載,每月25日為記帳截止日。欠繳社會養老保險費的,當月不予記載,補繳本金、利息及滯納金後予以記載。欠繳以後繳納的費用,先沖當月應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剩餘部分按前欠本金和利息、滯納金的順序抵沖。
四、個人帳戶的儲存額按省勞動行政部門每年公布的社會養老保險利率及月積數按年結息。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結息年度(其中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為一結息期)。
五、職工因各種原因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其個人帳戶予以保留,並不間斷計息。重新繳費後,中斷前後的繳費年限及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可累計計算。
六、經辦機構每年通過企業向職工發放個人帳戶對帳單,經職工簽字後按年度依次粘貼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中妥善保管。對帳單送達企業後60天內無異議者,即視同認可。
七、個人帳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職工本人退休後支付的養老金,不能移作他用。退休人員個人帳戶儲存額領完後,養老金從社會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中繼續支付,直至死亡。
八、職工流動,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檔案關系,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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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養老保險身份證號碼不對
這個?趕緊去修改。
公司給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把身份證號碼弄錯了可以帶上你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單位出具的證明和介紹信到你們當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變更。
一、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二、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來說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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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養老保險身份證號變動
你好:身份證號碼是一生唯一不變的。為什麼你的號碼能變化呀?原來養老保險登記使用的號碼還是老號碼,如果不能及時的改過來,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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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個人社會養老保險賬戶是身份證號嗎
個人社會養老保險賬戶不是身份證號,但其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容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8)養老保險的身份證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I. 養老保險用的身份證號碼與醫療保險的身份證號碼是一樣嗎
確切地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只需姓名、身份證號,國內每個人的身份證編號都是唯一的和永久性的,戶口會遷移的,國內已放開副省級以下城市的遷移,戶口遷移走到另一個城市,但姓名和身份證編號不變。
所以說,保險不需要身份證地址和戶口本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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