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了養老金還沒領處就意外死亡,請問養老金有退嗎
交了養老金還沒領出就意外死亡是不會全額退,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死亡證明,憑證明、帶著戶口本、與死者親屬關系的有效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服務中心辦理,會退給死者個人賬戶資金全部余額,根據繳費年限按規定會給一部分喪亡補助。
一、交夠了養老金,但沒領兩年就去世了,沒領到的能退嗎
養老金沒有領完,可以被繼承人繼承;大部分的養老保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合繳的。其中,企業繳納的部分會進入統籌賬戶,而我們自己繳納的部分則會進入我們的個人賬戶,成為我們的個人財產。所以,如果遇到這種老人才剛剛領了兩年就過世了的情況,其個人賬戶中的養老金是可以直接被繼承人當作遺產繼承的,也就不存在吃虧的情況了。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企業繳納的那一部分繼承人是無權繼承的。
二、退休後才領了一年的養老金就意外去世,剩下的養老金可以退嗎
按照國家規定,每個人的養老保險是由兩部分構成的:一個員工自繳的部分;一個單位為員工繳納的部分。員工自繳部分: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員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資金會進入個人的賬戶里,在繳納人去世後,只要繳納人的個人賬戶中仍然有餘額的,那麼就可以由繼承人全額領回。這點在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已經進行了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單位為員工繳納的部分:相比於員工自繳的部分,其實單位繳納的部分才是大頭,如下圖所示,系我國「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我們可以看到,養老保險中單位繳費的比例為20%,個人繳費的比例僅為8%。不過與個人繳納不同的是,單位為員工繳納的部分這一部分並不會進入職工的個人賬戶,而是進入國家的統籌基金,一旦繳納人去世,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部分是無法領取的,這部分資金就收歸國家了。
按照《社會保險法》的第17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⑵ 社保已經交滿了,還沒領退休金就去世了,會有什麼補償嗎
由於一個月的養老金也沒有領取,所以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儲蓄額呢,都可以依法繼承。
如果他是歲退休的話,那麼就意味著139個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都可以全部由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繼承人來繼承的。
所以,交滿15年社保,還沒退休就因故去世,雖然其他待遇是享受不到的,但是參保人自己交的錢是可以領回來的。
綜上,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憑遺屬獲得:死亡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如此算起來不算太吃虧。
⑶ 退休金還沒領去世了怎麼辦
退休金還沒領去世了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⑷ 養老保險在還未領養老金死了怎麼辦
遺屬可以繼承的。
根據我國《社保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職工在職期間死亡,那麼可以繼承的部分是死亡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二是退休後死亡,死亡時,繼繼承額=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離退休時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本息占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比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對養老保險的規定:
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⑸ 交夠了養老金,但沒領到錢就去世了怎麼辦
當然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是非常完善的,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限就已經死亡,當然個人賬戶部分是可以進行法定繼承的,個人一定不會吃虧,這一點完全可以放心。
2019年的時候我們單位就有位男同事因病離世了,他當時56歲,還沒有到退休的年齡。他去世後,我就先把他的五險停了,辦理了減少。然後通知他的家屬准備資料辦理社保退保、領取喪葬費和遺屬撫恤金。
另外每交一年的養老保險,還可以領取一個月的遺屬撫恤金,同事交了13年10個月的養老保險,最後他領了14個月的遺屬撫恤金,領取標准也是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工資。2019年14個月的喪葬費大概是37000元。
河北省規定企業員工因病非因工死亡,遺屬撫恤金最多可以領取20個月,也就是說如果你交了25年的養老保險,最多也只能領取20個月的遺屬撫恤金。
這就是交社保沒領到錢就離世的全部待遇,這些待遇都是針對的因病死亡的情況,如果的因工單位應該還會有賠償。
⑹ 交了足夠年限的養老保險,沒領完就不幸去世了,怎麼辦
養老保險沒領就去世了,怎麼辦?
如果養老保險繳納者在退休幾個月後不幸去版世,那養老權金是不能代領的。因為國家有一個防代領機制,那就是每年給退休人員做審核。也就是說,只有做了年審的退休人員,他才能去領養老金。那遇到上面的情況,沒有關系,養老金會按繼承法給相關繼承人的。這時候,就是一次性發放的,包含利息。值得一提的是,這個發放的只是個人繳納的部分,單位繳納的則自動歸到社保基金中去了。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夠,能辦退休嗎?能領養老金嗎?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有以下處理辦法:
一是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然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二是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三是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保機構按照程序,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