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市交多少年養老保險可享受退休
15年。根據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第四章第22條規定,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2006年1月1日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被保險人,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償金,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1)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年養老保險令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金按以下標准計發: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全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一年發給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與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之和。
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其本人繳費工資指數的乘積為基數,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險人的實際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❷ 北京市2007年海關的退休金
摘要 只有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參加工作,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才享有過渡性養老金,即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❸ 北京市養老保險調整
據國家今年上調養老金的總體安排,從今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過去5年,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持續增長,企退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從2012年到2016年這五年年均增長9.2%。在2016年8月,北京市宣布上調當年的養老金標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提高到每月3573元。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陳蓓介紹,北京將於7月啟動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調整,7月底之前職工養老保險調整將全面到位,持續提高養老保險的待遇。
雖然目前尚未透露上調的具體方案,但據北京市人社局介紹,今年調整後,北京市企退人員養老金實現了連續25次增長,待遇水平全國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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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北京養老保險退休金最低多少錢
北京養老金平均水平或近3800元/月。
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激勵機制,經報請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進一步完善繳費激勵機制,鼓勵參保人合理繳費,實現多繳多得,自2017年繳費年度開始,調整繳費補貼標准並增加繳費補貼檔次。
對選擇最低繳費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以下類同)標準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選擇2000元至40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補貼90元;選擇4000元至60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補貼120元;選擇6000元至最高繳費標準的,每人每年補貼150元。
二、2017年度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年繳費1000元,最高繳費標准調整為年繳費9000元,參保人可以本著自願原則,在最低繳費標准和最高繳費標准之間任意選擇繳費標准。
三、請各區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及時安排好補貼資金,積極引導參保人踴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進一步鞏固全覆蓋工作成果。
(4)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年養老保險令擴展閱讀:
第三十三條個人賬戶規模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調整。
第三十四條城鎮職工最低繳費工資基數、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逐步調整到位。具體調整辦法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所稱的繳費年限是指企業和城鎮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本市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前,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年限按照實際繳費年度計算。
第三十六條已經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照執行本規定。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4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號令)同時廢止。
❺ 北京市養老保險政策
按照《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第九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下列部分構成:
(一)企業和被保險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基本養老保險費利息和其他收益;
(三)財政補貼;
(四)滯納金;
(五)其他可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
鎮職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照8%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額計入個人賬戶。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超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企業以全部城鎮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企業繳費工資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5)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年養老保險令擴展閱讀:
北京市凡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累計交費不滿15年的參保人,除了2011年6月30日(含)前已經參保繳費且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至滿15年,其他情況不能一次性補繳剩餘的年限。
現規定只能延長交費到滿15年再申領養老待遇。所以,現在社會養老保險一般是不能一次性交滿15年的保險費。這個規定將會在2018年1月1日開始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
❻ 北京市養老保險金是怎麼計算領取的
根據《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號
第二十三條19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第二十四條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除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過渡辦法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第二十五條2006年1月1日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被保險人,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償金,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十六條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照原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執行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辦法。
(6)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年養老保險令擴展閱讀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
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❼ 北京市對退休養老金有哪些規定
北京今年以5786元為界,高於5786元,這一步只漲了20元。對於5786元以下的人來說,這一步可以增加55元,也就是多出35元。典型的做法是調低控高,讓養老金水平低的人適當多提養老金,也可以縮小一些差距。65歲以上可提高更多養老金,優惠額度也很大。根據北京市養老金調整方案,65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可享受優惠調整。
北京實現了從消費型城市到工業型城市、從工業型城市到服務型城市、再到世界級和諧宜居城市的跨越式發展。北京城市發展發生了深刻變革,實現了從聚集資源促增長向釋放功能促發展的重大轉變。交通進一步便利,退後一步,山川秀美。國家發改委中國城市發展研究院城鄉研究所總規劃師、北京市城市規劃學會原秘書長高義村認為,京南崛起將促進區域人居環境升級,未來潛力非常可觀。
❽ 關於北京市2006-2007年度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情況
2006-2007年度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情況還沒有出台相關政策, 以下是2005年度的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相關情況和2006年個人養老金的相關調整.
(一)2005年度的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相關情況:
根據市政府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的有關要求,現將2005年調整企業(含: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非企業單位)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按照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佔地農轉工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為563元;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488元;按月領取退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及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助費的原臨時工養老人員(原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人員),月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443元。
二、上述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包括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發放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按月領取的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和生活費,以及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規定增加的養老金及各項現行規定的價格補貼、生活補貼。
三、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費社會統籌的單位,所需費用在統籌基金中列支。
四、本通知自2005年10月1日起執行。
(二)2006年個人養老金的相關調整:
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將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據了解,職工個人賬戶的規模調整後,按照現行的養老金計發方式,職工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標准略有降低,但根據勞動部的說法以及前期在黑龍江等地的試點,個人賬戶比例一旦調整,職工退休後養老金的計發方式也將相應調整,保障職工的養老待遇不會因此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