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
《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
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1)關於養老保險轉移擴展閱讀:
2009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在29日轉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一)轉入地養老金支付壓力大。
但在實際操作中,轉移的大部分統籌基金仍不足以支付老齡化帶來的資金需求,給轉入地帶來很大的支付壓力。
(二)各省異地視同繳費年限認定政策仍存在分歧。
例如深圳地區,條例規定只有辦理了戶籍調動的人員,外地的視同繳費年限才予以確認,對於一些非戶籍的參保人員,他們之前在老家的視同繳費年限深圳市是不予認定的。
各個統籌地區關於重新招工就業後的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的相關規定都有所不同,損害了部分參保人員的利益。
(三)信息傳遞不順暢。對於企業職工跨省正常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從辦理轉移手續時間上看,目前還是不「圓滿」。
對於轉移時限問題,採取電話聯系和郵寄方式,由於溝通上存在障礙,時效上的確存在困難。
❷ 關於養老保險轉移的問題
您好,您需要辦理的養老北京轉出、石家莊轉入。轉移時間沒有固定的期限,您有時間的時候去辦理就可以。
就您現在的情況,首先需要您確定下將來您會在哪個城市養老呢?是不是有穩定下來的想法,比如您的戶口是山東的,將來是要到山東養老,那建議您先不要辦理養老轉移,等有一天您開始在山東繳納社保的時候再將您在北京、石家莊及其他城市繳納的社保一並轉移到山東,這樣對您來講是最簡單方便的。
現在您甭管是在哪個城市繳納社保,養老保險轉移的流程都是全國通用的。需要您帶著您的身份證、戶口本、及原單位開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到原單位所在城市的社保辦養老轉移科室辦理養老轉出,人家會給您一份《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這個證明您一定拿好,把他交給新就業地的社保辦就好了。辦理保險轉移整個過程需要45個工作日也就是2個月左右。
而且哦,社保轉出轉入是可以代辦的,您如果不方便去原城市辦理的話呢,您可以託付您的同事代為辦理。
祝您生活愉快~~~
❸ 關於養老保險的轉移問題
兩種情況:
一、如果平陰和濟南市區的社保統籌聯網的話,很簡單:
1.由原單位持與你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機關事業保險需出具解除合同的紅頭文件)到保險處作減員處理並給你停保.
2.由新單位和你簽定勞動合同.然後到所在區保險管理部門辦理增加手續就可以了。
二、如果平陰和濟南市區的社保未聯網,需要辦理資金轉移手續。
除執行前述1條和2條前半部分外,還需:
3。新單位同意你轉入保險的證明,並寫清新的保險賬戶號\參保單位名稱\所在保險管理處名稱及相關代號等,由新單位所在的保險管理單位確認(一般為固定格式)後,將證明提供給原單位.
4。原單位出具同意轉出證明,同時帶著新單位的證明到原單位所在的保險管理部門辦理轉稱手續.將你的繳費明細單\保險手冊都填寫清楚,蓋好印章後,出具轉出手續.
5。新單位辦理增加手續。一般省內的保險轉移,很快就會完成(一般是一月內)。
關鍵是:你的原單位和新單位的工作效率。
❹ 關於養老保險轉移問題
你們人事不專業,來你現在想好了自在哪辦退休了沒有,如果想好了在現在上班的地方辦退休,就可以把保險轉過來,否則就不要急,等到退休時再說,社保政策幾年變一次,以後的政策誰也不知道,說不定能全國聯保。而且有的人今年在這,明年在那,後年又去了別的地方,不可能天天帶著社保跑的,一般都是先放著,等退休時再說。
❺ 關於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續交問題
目前未見具體細則。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第九條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民工在城鎮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在農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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