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沒有消息。一個月前開會的時候說的是暫按原辦法發放。等具體政策出來後,核算出應發多少養老金,再多退少補
❷ 我母親是事業單位退休,她發養老金是分兩部分社會,國家各一部分最近養老金並軌社保局說發多了是什麼情況
你單位納入社保支付退休金,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發給的,單位發給的,是根據本單位或者本系統的規定發給的,社保是不承認也不予支付的,也就是統籌內,和統籌外的問題,對於統籌外的退休金,應該取消,但是不能減少職工的收入,單位採取從增加的退休金裡面沖抵,也是合乎情理的
❸ 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後,之前已退休人員誰來發放。是社保發還是原單位負責。
事業單位並軌後需要做的工作千頭萬緒,工作量非常大。將來會有統一部署,這不屬於個人操心范圍,無論有誰發錢,只要有一個信念:少不了我得錢。就行了。
❹ 養老金並軌後公務員退休金怎樣發放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本決定適用於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決定》要求,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詳情請查看>>>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http://tj.offcn.com/html/2015/01/36453.html?wt.mc_id=bd14672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❺ 養老金並軌,所有人的養老金會按照統一標准發放嗎
合並養老金後,原則上,所有人的養老金計算方法是相同的,但仍然存在差異。對於在事業單位內退休的老年人,即201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的老年人,適用上述方法。對於政府機構中的退休人員,過渡期為10年,這是新舊方法之間的比較。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退休金等於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由退休年齡決定的月數。
實際上,個人帳戶的余額根據每月付款基數劃分為8%。付款基數越高,將分配更多的余額。個人賬戶的會計率在全國范圍內是統一的,自2016年以來,已經有全國統一的公告,目前每年在7%至8%之間。
個人帳戶的月數是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聯合部發布的每月退休數計算的。 50年是195個月,55年是170個月,60年是139個月。
❻ 養老金並軌後,工齡的長短,是否影響養老金的多少,有什麼依據
養老金並軌後,工齡的長短,是否影響養老金的多少,有什麼依據?
一、養老金並軌,對工齡在計發養老金時所起的重要作用,並不產生任何影響。
養老金並軌,就是機關、事業單位實行全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計發養老金方式方法統一。
養老金的額度高低,主要取決於當地社平工資、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繳費額度,工資額度不同,繳費基數不同,養老金自然不同,差距就仍然會存在。
工齡的長短,與養老金的高低有密切關系;一般情況下,工齡越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自然高;
有的情況下,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在計發養老金時,與實際繳費年限,同樣起作用,養老金就會高一些。
三、為你提供養老金計發計算公式,就可以理解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在計發養老金時,所起的重要作用。
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平均繳費指數)÷2×累計繳費年限(含視為繳費年限)×1%
祝老有所養,安度晚年!
❼ 養老金並軌後會有什麼變化
養老金「並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現在是雙軌制,也就是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也就是企業和事業養老金差不多
延遲退休政策的第一步,應是先對提前退休的現象予以規范。目前,中國居民領取養老金的平均年齡為53歲,而在目前的退休人員中,繼續在崗從業的超過20%。
❽ 養老金並軌引發的一個個人問題
現並軌具體實施細則不詳,但應對您這種在14年10月1日後和《決定》公布前離職的情況有所說明。不知您離職後是否有工作銜接?如已到企業工作,您作為公務員的工作年限應為視同已繳,按以前辦法在企業參保後開始繳費,但任何情況下企業是不會替您補繳《決定》溯及的相關年份。
實施細則出台前恐怕難有權威解答。個人認為,在並軌實施完成後再行離職似更為穩妥。
❾ 養老金並軌中對於發放方法是什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