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老公原始大陸居民,在香港呆了十年,已入香港籍,到退休年齡能拿退休金嗎拿多少
如果是有工作的,那麼退休的時候會有一大筆退休金。退休之後會每個月有七八千港元的養老金。香港喜歡把每個月的養老金,稱之為長俸。沒有工作的老人,一般可以申請高齡津貼,香港人稱之為『生果金』。
Ⅱ 香港養老保險多少錢一個月多少錢一個月
香港養老保險多少錢一個月多少錢一個?看你的地方收入是平均數交納的,應該有6千元左右,因為香港收入比較高,所以養老保險是一定收入啦。
Ⅲ 香港公民怎樣領取退休金福利待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香港在職時需要復每個月扣除強制性公制職金(每個月最多不超過2000元港幣),僱主也要出相同比例的錢給雇員。這筆錢每個月就會給強職金管理公司(如銀行、證券公司等)去投資。直到你退休後可以選擇一次性或多次性提取使用。算算一個人如果20歲開始工作到60歲退休,他大概可以存到190萬左右。但40年後的的190萬元可能兌現在的錢來講就沒有那麼多了,那麼從60歲到一個人離開的那一年能否依靠這錢過日子呢?有人算過到時候大概可以夠養老10-15年。
個人什麼時候定居香港開始工作就開始積累這強職金,你退休拿到的就是你自己(和公司)給你存的。如果你55歲去到香港,60歲退休,就只有這5年的錢。
所以一般香港人都會多存一點錢來養老了!另外,還有其它的商業保險,到時候也是可以支付一些費用。
但幸運的是其它香港的福利還是很健全的,如低廉的醫療福利,政府補貼的住房(公屋)和養老院。但這些都需要按供求排隊等候,不一定能及時享受。有需要的人還可以申請公共援助(類似國內低保)、老人有水果金等。任何人一旦是香港居民都能享受這些福利,不管你是老香港還是新移民。
Ⅳ 香港人退休退休金多少啊
舉個例子吧.假設你在香港打工共十五年,平均月工資是一萬五,...你到65歲(男)退休時可領退休金是二十七萬;以後就得算著花這錢了。假如你還能活27年=1年只可花1萬.
Ⅳ 香港公民多少歲後可以拿到養老金每月多少
香港政府網站有詳細說明
http://www.gov.hk/sc/residents/housing/securityassistance/socialsecurity/index.htm
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嚴重殘疾或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或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http://www.swd.gov.hk/s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ssallowance/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
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http://www.swd.gov.hk/s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comprehens/
Ⅵ 香港沒有養老金制度,這是真的嗎
這是真的,因為在香港並沒有養老制度,不過在香港是有津貼的,會給一些年齡比較大,長久性居住的居民一些補貼。
Ⅶ 香港到底有養老保險嗎。。
香港有強制公積金計劃 職業退休計劃以及商業保險 只要是香港永久居民,到六十五歲就可申請領取高齡津貼,每月有六百二十五元,到七十歲增至七百零五元 不過這樣的補貼根本不夠生活
Ⅷ 香港養老金和退休金都如何繳納和領取
我也是香港人來,我也有同源感,我寧波老家的親戚50多歲退休後,兩夫妻就拿著3000多人民幣的退休養老金過來老,而反觀香港呢?要工作到65歲才有625港元的生果金。這是在香港的消費水平哦,625港元就相當於62元人民幣啦。說白了,香港就沒有養老制度。社會主義制度越來越優越了
Ⅸ 香港人買社會,退休後可以拿退休金嗎
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26號)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與聘僱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所以,明確的說,可以。
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區之間雙方勞務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問題的函
勞社廳函[2005]334號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區之間雙方勞務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問題的請示》(粵勞社[2005]102號)收悉。經研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符合參保條件的在內地就業的香港人可以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
二、鑒於香港與內地的社會保障體制不同,結合內地目前採用的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原則同意你省提出的採用香港、澳門政府頒發的居民身份證號碼作為上述兩地居民的社會保障碼在廣東參加社會保險的意見,同時建議在首位前加香港、澳門地區的行政區劃代碼作為標識,以區分香港、澳門居民。
三、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通過簽訂協議形式實現雙方人員社會保險費的互免,但該問題涉及全國多個省區市,不宜由個別省份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社會保險協議。條件成熟時,中央政府將統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