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職工死亡後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繼承需要哪些手續
職工死亡養老保險怎麼辦?
職工死亡後養老保險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證版件:權
1、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參保單位或個人填寫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繼承或退還申請表
3、參保單位出具養老保險參保證明
4、死者所在社區出具的死亡及繼承證明需社區所在派出所核實情況後蓋章
5、死者及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職工死亡養老金怎麼辦?
職工死亡個人賬戶余額加利息全部作為遺產,由繼承人或者受益人繼承。還需辦理如下相關手續:
1.出具所在單位證明,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
2.提供「死亡證明」(由醫院或公安部門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收款人必須是死者法定繼承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結婚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4、提供收款人銀行戶頭和帳號(農行開戶的個人結算賬戶)。
退休死亡人員的親屬到市社會保險事業局保險關系科領取《城鎮離退休人員死亡登記表》,進行申請。
㈡ 繼承養老保險需要啥手續
【摘要】每一個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都會有一個個人帳戶,作為退休時內計發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容依據。那麼,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可以用來支付哪些待遇呢?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的繼承1.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2.辦理出境定居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出境定居,辦理停保手續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手續,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退休後出境定居,仍按國家、省、市的規定支付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什麼是個人帳戶?怎樣建立職工個人帳戶?答:個人帳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為每一個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記錄單位按規定劃轉的養老保險費和個人繳納的全部養老保險費,作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時計發個人帳戶養老金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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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養老金如何繼承
個人死亡的,養老金賬戶余額,可以作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由合法的繼承人繼承,繼承方式為: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分割;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㈣ 養老金怎麼繼承
國家新規,老人退休,在領取養老金不滿139個月時,死亡,那麼老人養老金回賬戶余額,可以作答為老人遺產有合法繼承人繼承,
這是2014年10月新規,
需要合法繼承人持有老人死亡證明,婚姻證明,繼承公證書,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老人養老金管理部門,咨詢辦理繼承手續,
㈤ 養老保險金如何繼承
案例:張某,45歲,因癌症於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死亡,張某生前無遺囑、無夫妻財產約定,其有配偶吳某、女兒小張和父親老張和母親陳某。張某生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其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投了一份商業養老保險,保單上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根據保險公司的規定,其配偶吳某、女兒小張和父親老張和母親陳某來公證處申請繼承張某的養老保險金,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這份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按《保險法》第六十四條一款的規定,這筆養老保險金應作為被保險人張某的遺產,按法定繼承辦理,由張某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繼承。二、這筆養老保險金作為張某遺產是明確的,但這筆養老保險金是全部屬於張某的個人遺產,還是屬於張某夫妻共同財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對於養老保險金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沒有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一般養老保險金是指國家通過社會保險機構向退休職工發放的生活費,其養老保險金的取得以職工已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為前提條件,職工按規定逐月向社保機構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將來取得的生活費均具有工資屬性,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三、《婚姻法》中沒有區分養老保險金是社會養老保險金還是商業養老保險金。商業養老保險是為保障投保人的退休老年生活質量,在投保人繳納相應費用之後,在一定年齡後為領取養老金的商業性退休養老保險產品。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退休金為主要目的人身險,是社保養老保險的有力補充,其性質與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性質是一致的,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及將來領取養老金也都具有工資屬性,也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筆保險是張某生前的法定代表人為其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投了一份商業養老保險,保單上的被保險人張某還沒有到法定退休年齡就死亡,保險公司不管給付的是養老金還是退還養老保險費也都具有工資屬性,應是屬於張某的夫妻共同財產。綜上所述,張某這份保單上的保險金應屬於張某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一半為張某的遺產,依法應由其配偶吳某、女兒小張和父親老張和母親陳某共同繼承。合肥市衡正公證處夏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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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養老保險怎麼辦理繼承
繼承他個人賬戶里的所有錢款。
這個一般單位就能幫助辦理,自己辦要帶身份證、死亡證明去繳納保險的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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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養老金可繼承多少年
具體統籌賬戶的繼承問題也在研究之中,繼承的是個人繳納部分。
60歲退休後,職員必須至少連續領取養老金16~17年才能拿回企業及自己繳納的全部費用。目前,養老金中企業職工個人繳納的個人賬戶是按139個月分配,但是,如果參保人死亡,領取不夠139個月的,個人賬戶余額子女或可繼承。
以退休職工領取養老金為例,按照現行的養老金支付體系,繳費年限越長,個人賬戶的資金越多,從統籌賬戶中所領取的百分比也越高,從絕對金額來看,繳費水平相當情況下,繳費年限越長,退休後單月所領取的養老金金額自然越大。
但是,算上資金貶值、領取年限等因素,一些人並不願意選擇多繳多得的方式。業內專家對現行養老金的激勵機制也存在爭議。
一位人社部專家告訴記者,多繳養老保險費劃算是有道理的,有些人擔心來不及領完繳納的養老保險或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機制正在不斷完善,目前個人賬戶的資金余額可以繼承,同時,統籌賬戶的繼承問題也在研究之中。
㈧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余額的繼承手續
辦理養老保險余額繼承手續如下:
新規定,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不滿139個月,在死者死亡後,死者合法繼承人,可以憑手續,繼承死者養老金賬戶余額,規定是從2014年10月開始執行。
退休(職)前死亡的繼承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一、申請
亡者最後一個繳費單位攜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1、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繼承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村居委會出具的亡者與繼承人的關系證明
5、《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賬戶金額繼承資格證明》一式兩份(見常用表格)。
6、繼承人委託繳費單位辦理手續的委託書
二、核對
社保險經辦機構對以上材料進行核對,符合規定的辦理繼承手續,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遺屬繼承審批表》。
三、確認及領取
繳費單位和繼承人本人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遺屬繼承審批表》相關信息進行確認後,由繳費單位攜此表至社保經辦機構復核並出具《財務收據》至社保經辦機構財務部門辦理領取手續。
離退休後死亡的繼承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一、申請
離退休人員管理單位應提供以下相關資料至所在轄區社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1、《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賬戶金額繼承資格證明》一式兩份(見常用表格)
2、死亡證明原件
3、《離休、退休(職)人員及遺屬減少表》
4、領取(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退休(退職人員)增加表》復印件
6、《濟南市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原件
7、《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二、核對
社保險經辦機構對以上材料進行核對,符合規定的辦理繼承手續,出具《企業離退休人員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帳戶繼承額審批表》。
三、確認及領取
管理單位對《企業離退休人員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帳戶繼承額審批表》上相關信息進行確認後,領取(繼承)人按照規定至銀行辦理領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