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和養老保險金不是一個概念,養老保險金和退休金的區別:
1.出資主體的不同,退休金是由個體或者單位體支付給你的,而養老保險金則是國家支付給你的。
2.兩者是不同時代的產物,退休金是一個很有歷史的名詞,現在已經沒有退休金這種說法了。1978年之前,我國都是全民所有制企業或者國家機關,沒有現在各式各樣的用工主體。以前的時候,工人幹部,都是需要國家供養終身的,也就是用工主體承擔退休後的養老責任。
2014年10月,我們國家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開始交納養老保險,退休金發放給的主要就是以前離休的老工人,2014年10月以前退休的事業單位老人。
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來源是由職工所在企業以及職工在職時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納的,並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與專門機構管理。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 年至今)三個階段。
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
(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特點是:
(1)養老保險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發;
(2)保障水平高。無論是名義替代率還是實際替代率都高於企業;
(3)個人不承擔繳費義務完全由財政負擔。
2. 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與退休工資什麼關系
行並軌繳納養老保險之後,由國家財政負擔,會出台過渡辦法,剛剛實行繳納養老保險,還不能全部按照繳費計算退休費,領取的退休金,由社保資金支付,實行繳納養老保險之前,實行養老保險之前,是根據職工的工資比例進行計算的,但是事業單位職工,實行繳納養老保險之後,是根據本人的繳費情況計算退休金,領取的多少,關鍵是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和在職的工資無關,不會影響退休金的水平,並且略有提高
3. 十三五規劃 養老保險
「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五險一金」今後有望精簡為「四險一金」專家表示,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並,意味著今後「五險一金」將精簡為「四險一金」,同時也將為醫保費率下調創造空間。當前生育保險覆蓋面並不高,且各地生育保險基金普遍還有結余。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並後,將擴大生育保險繳費面,基金結余調節用於醫療保險支出,而且兩項保險合並也能降低運營管理成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或全國范圍全面下調還有專家表示,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要從部分地區下調,到全國范圍內全面下調,除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實現全國統籌外,還需完善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保基金機制,為降低社保費率可能出現的收支缺口提供基金籌資保障。養老金全國統籌需設置過渡期養老金實現全國統籌意味著廣東等基金結余較多地區的基金,將調節到結余少甚至收不抵支地區使用。預計養老金全國統籌後需設置一個過渡期,讓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不同費率,再逐步縮小差異到全國統一,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得到各方支持、達成共識。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4. 十三五規劃綱要中,關於養老保險制度,提到哪些規劃
「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簡稱。規劃綱要依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2016-2020年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養老保險申報基數與工資有什麼關系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來老金+個人賬戶自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因此,申報參保人繳費工資的多少應當按照參保人的每月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但不得高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不得低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高於或低於者,則分別按300%或60%為基數。
6. 養老保險基數和工資有關系嗎 啊
依國家政策規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職工上年全年平均工資,但不能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60%,不能高於300%
7. 基本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基數有關系嗎
基本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基數有關系
如果基本工資低於社會養老保險基數,按基數算;如果高於社會養老保險基數3倍以上,最多算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