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鄉村醫生退休多大年齡退休最新政策
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不再在村衛生室執業,如情況特殊可延長工作年限。
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政府和相關部門,在引導鄉村醫生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採取多種形式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確保其養老金收入不低於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規定「鄉村醫生各項補助經費實行預撥制」。而且明確「由縣級財政部門直接將補助經費的80%以上按月撥付鄉村醫生,余額經考核後發放。要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不得挪用、截留」。
根據以上鄉村醫生退休政策的規定,對於那些滿足退休年齡的鄉村醫生,採取到領即退的原則,年滿六十周歲後即可退休,退休後可以領取養老保險。即使是在鄉鎮衛生院就醫,也就可以進行醫療費的報銷的。
(1)寧夏鄉村醫生養老金擴展閱讀:
關於鄉村醫生退休後的待遇問題: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提高2017鄉村醫生退休待遇,2017年鄉村醫生退休待遇工資一覽如下。
近日會議認為,實施健康扶貧工程,首先就要補上貧困地區醫療服務的「短板」。而作為與醫療服務關系最為密切的夥伴,貧困地區的養老問題也隨之牽一發而動全身。
會議指出,首先要減輕農村貧困人口的醫療負擔,對參加新農合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財政補貼,將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
此外,還要實行農村貧困人口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先診療後付費,實現各類醫保、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這一新舉措無疑也方便了農村貧困地區老人的問診就醫。
而在貧困地區公立醫院改革方面,要先行探索制定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並在2017年底前完成對貧困地區鄉村醫生的輪訓,提高鄉村醫生的養老待遇。
各省鄉村醫生養老待遇最新消息
201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村醫養老政策,保障村醫待遇。
時至今日,全國各省已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目制定了相應的鄉村醫生養老、待遇政策。
繳滿15年達到退休年來齡是可以領取自的。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㈢ 鄉村醫生退休後每月能領多少退休金
現在退休養老金的計算,都是按照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以及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的,由於每個人的繳費年限不同,
繳費基數不同,退休年齡不同,退休的時間不同,領取的退休養老金都是不一樣的,沒有固定數額,因此,不能確定領取多少,只能到年齡由社保局計算為准。
(3)寧夏鄉村醫生養老金擴展閱讀:
退休金(Pension Plan),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退休金指的是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某一工作退下來。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
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弊端
由於世界市場競爭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業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筆退休金給退休的員工,而以工讀、人力派遣等非常規僱用取代正職員工。甚至以各種手段,如任意調動工作、減薪或是逼退等,讓屆退勞工自行離職,逃避退休金給付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尤其是部分國家的退休金計演算法偏向長期在同一僱主下工作的勞工,所以當資方倒閉或是轉換資方時,退休金的年資計算引發很大的紛爭,常常勞工都是受損的一方。
有些國家採用制度改革法律防止這些行為,並推動國民年金(national pension plan)等年金式國民保險制度,由政府託管定期提撥的金錢,等勞工退休後由政府將退休金轉交勞工,以加強基本的保障。
㈣ 鄉村醫生有沒有退休金
如果之前有社保,就有退休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㈤ 寧夏今年對鄉村醫生工資待遇會提高嗎
唉 寧夏吳忠市利通區 扁擔溝鎮 扁擔溝村缺個能看好感冒的門診好醫生 如果你能看好保證門庭若市
㈥ 現在鄉村醫生待遇怎麼樣
到2019年為止,已有部分地區在不斷完善村醫政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實施。這個證書可以享受村醫的一些福利待遇,還提升了村醫的地位。
養老問題一直是村醫隊伍關注的重點。當前,國內各地主要採取3種方式解決村醫的養老問題: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比如貴州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從制度上解決了村醫的養老問題,養老金的籌集主要是村醫個人繳一點,鄉鎮衛生院出一點,有的地方財政再補一點;
給予年資補助,山東、寧夏等地按村醫每工作1年每月15元~20元的標准給予年資補助,工作時間越長,養老待遇就越高;
給予定額補助,廣東對已離崗的老年村醫按每人每月700元~900元的標准給予補助,
河南等地按每人每月300元左右的標准補助。
國家衛生計生委表示,隨著養老制度的建立,全國有2206個縣(市、區)建立了退出機制,為新進入村衛生室的人員留出了空間。此外,福建、重慶、寧夏等地在村衛生室推進醫療責任險,積極化解村醫執業風險。
國家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踐證明,妥善解決村醫的養老問題,再加上有比較合理的待遇和較好的發展空間,就不僅可以做到「村級穩」,還能實現「穩中有進」。
㈦ 鄉村醫生如果幹了3O年不到6O歲不幹了,還能領到退休金嗎
你沒到退休年齡自動離職了是領不到退休金的,但是你離職的時候如果辦理病退或者其它原因請求退休的可以領到退休金的,個人觀點供參考。
㈧ 鄉村醫生退休新政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八、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
(十六)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十七)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確有需要的,村衛生室可以返聘鄉村醫生繼續執業。
鄉村醫生,最初名字叫「赤腳醫生」,誕生於20世紀50年代。由於當時農村衛生條件極其惡劣,各種疾病肆意流行,在嚴重缺少葯品的情況下,政府部門提出把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培養和造就了一大批赤腳醫生,他們半農半醫,一根針、一把草治病,曾和農村**衛生網、合作醫療制度並稱為中國農村衛生的「三大支柱」。
(8)寧夏鄉村醫生養老金擴展閱讀:
四川省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第一項,健全多渠道補償政策中,明確要求對鄉村醫生給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省財政撥款、基本醫療服務補貼、實施基本葯物補助等多渠道補償;
第二項,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問題中,要求各地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農保,對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發放養老金。
同時,鄉村醫生可參照個體工商戶的辦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規定領取養老金。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妥善解決好老年鄉村醫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難問題。
網路-鄉村醫生養老保險
㈨ 鄉村醫生年滿65歲全部離崗有什麼養老補助政策
養老生活補貼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年滿60周歲且從業滿20周年鄉村醫生,已離崗或自願辦理離崗退出手續的,養老生活補貼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不願退出崗位的補貼標准仍然為每人每月80元。已離崗和辦理離崗退出的鄉村醫生不再享受除養老生活補貼以外的其他財政補助。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江西省戶籍;
2、具備《江西省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貼工作實施方案》(贛衛農衛字[2012]7號)文件規定的有關條件;
3、在崗村醫自願退出崗位的,並辦理離崗退出相關手續;
2004年以前已離崗的,應提供2004年前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證書或村衛生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蓋有公章的村醫獲獎證書或能夠證明其鄉村醫生身份的其它證件為審核認定依據,且連續從事鄉村醫生工作20年以上。
2004年以後離崗的,必須持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且連續從事鄉村醫生工作20年以上。
4、從未享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在崗村醫符合上述條件但不願退出鄉村醫生崗位的,經衛生計生部門審批同意後,仍然按照原有養老生活補助政策執行。
原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後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錄用的在職人員、退休人員;或因刑事犯罪而被判刑;或受吊銷鄉村醫生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鄉村醫生不在本次保障范圍內。
(9)寧夏鄉村醫生養老金擴展閱讀:
補貼資金審核發放程序:
1、個人申請。
由本人持戶口簿、身份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等相關材料,填寫《江西省鄉村醫生自願退出申請審批表》申請審核表經執業地所在村委會同意後,交當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匯總。
2、初步審核。
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本鄉鎮(街道)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初審、登記造冊,初審結果在鄉鎮衛生院、村委會公示7天後,填寫《鄉鎮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貼申請名冊表》,報縣衛生計生委審核(附個人初審材料)。
3、縣級聯審。
縣衛生計生委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上報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核實申報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嚴格把關,審核合格的人員名冊再次在鄉鎮衛生院、村委會張榜公示7天。
4、確定名單。
公示無異議後,縣衛生計生委5月31日前填寫《縣(市、區)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貼資金申請表》報各設區市衛生計生委備案,同時抄送同級財政部門。
5、資金下達。
各設區市衛生計生委於每年6月底前將符合條件的自願退出鄉村醫生名單及不願離崗退出人員名單審核匯總後,填寫《設區市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貼資金申請表》及領取補貼人員花名冊,報省衛生計生委並抄送同級財政部門。
省衛生計生委將補貼發放分配意見報送省財政廳,由省財政廳核撥省級補貼資金。
6、補貼發放。
各地財政部門在年初預算中足額安排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貼資金,連同省級補助資金一並按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及時發放。
參考資料來源: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提高離崗退出鄉村醫生養老補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