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聊城養老保險新政策
一、國家規定,養老保險交費必須連續交滿15年以上且到退休年齡。這裡面有兩個條件缺一回不可,就是連續答15年和退休年齡。如果交夠了15年而沒到退休年齡就停止交費,是不可以享受的;如果到了退休年齡而交費不足15年的,同樣也不享受。很多人對此理解有誤,認為只要交夠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絕對是錯誤的。
二。按規定來講,必須連續交費才有效。但目前管理比較松。如果有一年或兩年不交費,還可以補交。主要是為了擴大享受養老保險人群的面。
三、累計交費年限是指,從交費日起至退休年齡的交費期限。由於我國實行養老制度較晚,因此還有一個視同交費年齡的問題,即在92年之前在國有企業參加工作的人員,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年限視為交費年限,和92年之後的交費年齡一並計算。同時對於個人帳戶的資金,也視同增加。如92年之前的工齡為10年,92年之後的工齡為20年。假如92年之後個人帳戶余額為2萬元,由92年之前的帳戶視同為1萬元,在計算養老金時按3萬元計算。(但你中途退保時按2萬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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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繳費的數額是多少,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繳費總額+利息+政府補貼)/139+國家補貼55元=你月領養老金
⑶ 聊城養老保險新政策2019款
2020年6月30日結束。
聊城市實行該政策的依據是《山東省關於統一和規范企業職工專基本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29號),該通知自2015年7月1日開始實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政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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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聊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施方案
國家已經把農村的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了啊,從繳費辦法,到計算養老金的辦法,都是一致的,沒有區別。但是參保繳費,依然到戶口所在地辦理,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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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聊城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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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版是單位繳納工資的20%,個人權繳納工資的8%。例如你的工資是3000元,那麼單位一個月就要給你繳納600元,個人繳納240元。如果你是個人繳費的話,每年各省、市都有公布的繳費標准,一般的繳費標准應該是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
⑹ 山東聊城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每年應交多少
以2019年職工養老保險為例,山東聊城個人教案的養老保險具體費用,主要按照個人繳納的基數決定的,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每年應繳納3138.24-15692.16元。
山東聊城繳費職工個人以本人2018年月平均收入作為個人繳費基數申報,該申報數低於山東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或高於300%的,需調整申報數。2019年參保單位新招用職工,用起薪當月的工資,按3269元及16346元保底封頂,據實申報繳費基數。
也就是說,職工養老保險繳納的基數為3269元-16346元,具體以繳納基數為主。繳費比例方面,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1—4月份為26%(其中單位18%、個人8%),5月1日起為24%(其中單位16%、個人8%)。
按照此類繳納基數和比例計算,按照最低基數計算,每個月養老保險繳納費為3269*8%=261.52元。按照最高比例基數繳納,每個月繳納的費用為16346*8%=1307.68元。所以按照此類計算,每年繳納的養老保險最低金額為:261.52*12=3138.24元,最高為15692.16元。
(6)山東聊城基礎養老金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職工個人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計算依據,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參保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參保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如實申報。對瞞報、少報基數和參保人數,逾期不申報或不如實提供資料的。
此外,聊城市從2019年1月1日起,繳費及計發待遇基數改按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執行。參保人數、繳費基數一經確認,須立即繳納社會保險費。自2019年9月1日起,加收滯納金。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 7月15日起聊城2019年社保繳費基數開始申報
⑺ 我是聊城市一企業職工,明年退休,41年工齡,請問老師,聊城市退休金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各地情況有差異,但基本原則相同。以下是計算方法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
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統賬結合時間
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
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退休年齡/ 計發月數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⑻ 山東聊城70歲的老人一個月能領取多少基礎養老金
養老金一般一個月七八百塊錢,每個地方的政策不一樣,所以沒有固定。
⑼ 聊城市個人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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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規定,養老保險交費必須連內續交滿15年以容上且到退休年齡。這裡面有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就是連續15年和退休年齡。如果交夠了15年而沒到退休年齡就停止交費,是不可以享受的;如果到了退休年齡而交費不足15年的,同樣也不享受。很多人對此理解有誤,認為只要交夠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絕對是錯誤的。
二。按規定來講,必須連續交費才有效。但目前管理比較松。如果有一年或兩年不交費,還可以補交。主要是為了擴大享受養老保險人群的面。
三、累計交費年限是指,從交費日起至退休年齡的交費期限。由於我國實行養老制度較晚,因此還有一個視同交費年齡的問題,即在92年之前在國有企業參加工作的人員,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年限視為交費年限,和92年之後的交費年齡一並計算。同時對於個人帳戶的資金,也視同增加。如92年之前的工齡為10年,92年之後的工齡為20年。假如92年之後個人帳戶余額為2萬元,由92年之前的帳戶視同為1萬元,在計算養老金時按3萬元計算。(但你中途退保時按2萬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