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聘用退休人員只要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就可以開始受養老保險待遇了,不需要再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1)富縣企業養老保險統籌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不用替返聘退休人員繳納五險一金,但是需要為他購買意外險。返聘退休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以外事故,可以參照當地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進行處理。
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後受聘於新工作單位並經勞動局同意登記參加了工傷保險,在工作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傷亡,新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Ⅱ 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是哪一年
國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期,後分別於1958年和1978年作過兩次修改。1997年國務院頒布《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我國建立了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制定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從此,我國逐步建立起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為此,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由三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年金,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20世紀80年代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試點開始進行改革探索,90年代改革全面展開並不斷深化,建立了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基金籌集模式,確定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統一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社會統籌部分採取現收現付模式,均衡單位負擔;個人賬戶部分採取積累模式,體現個人責任,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企業和職工繳費形成,企業繳費比例一般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比例為8%,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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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實施辦法全文,這個文件是哪個部門什麼時間出的
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一)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月平均工資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200%或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入。
個人繳費的比例。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職工按不低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3%的比例繳費,以後一般每兩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個人帳戶養老保險費的50%。已離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
個體工商戶本人、私營企業主等非工薪收入者,可以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的基數,並由個人按20%左右的費率繳費,其中4%左右進入社會統籌基金,16%左右進入個人帳戶。
(二)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
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為度過本地區人口老齡化高峰,各地應按照部分積累制的籌資模式,測定長期的統籌費率。目前可先按當地現行的統籌費率繳納養老保險費,通過提高收繳率和擴大覆蓋面等措施,力求統籌費率穩定在測定的標准上並有所下降,以逐步減輕企業負擔。
(三)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困難時,由同級財政予以支持。
Ⅳ 養老保險企業繳納的部分進統籌,什麼意思
平時所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是包括個人賬戶部分和社會統籌部分的。
個人賬戶部分一般是工資的11%,其餘都是社會統籌部分。
社會統籌部分是地區統籌管理的,無法跨省轉移,
所以你現在只能轉個人賬戶部分。
Ⅳ 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部分基數是什麼
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部分基數是指個人帳戶基金和統籌基金。
社會統籌由國家、單位專和個人共屬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上採用結構式的計發辦法,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別。
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其目的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特點
統籌工作,一條線發號施令,成了解決「五多」問題的一劑良方。把上級的指示要求、本級的工作、基層的需要綜合起來通盤考慮,有效防止了工作撞車、資源浪費等現象。
開展「學法規、用法規、守法規」活動,不斷強化領導機關法規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有效防止了「五多」問題。先後叫停了多個未按程序辦理的業務工作和臨時性動議事項,較好地減少了基層忙亂。
指根據國家規定,由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以及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來源的收入,包括:單位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Ⅵ 企業養老保險個人部分按異地交費,統籌部分怎麼交
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交納的養老保險大部分都進入統籌基金,只有一小部份進入個人帳戶。
Ⅶ 請問養老保險的社會統籌和個人統籌有什麼區別
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它適用於各類企業於職工,標准基本統一,費用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面共同負擔
社會統籌於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每個職工都有一個終身不變的養老保險賬戶,將個人繳費部分和用人單位繳納退休統籌費的一部分,一並計入個人賬戶,不管職工到哪裡工作,只要個人和單位繳了費,都計入個人賬戶,到退休時,按個人賬戶的累計儲額計發放養老金
個人賬戶包括:
1、個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養老保險費;
2、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被保險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一定比例劃入的部分;
3、個人賬戶存儲額的利息
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存儲方式和使用范圍?
1、購買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特種定向債券
2、存入銀行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個人賬戶存儲額只能用於養老,不得要求提前支取,用於購房、醫療或子女教育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標准
1、個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費比例為8%;
2、單位按全部被保險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個人賬戶中企業劃入比例如何確定?
1998年7月《規定》要求:為被保險人按其繳費工資基數的11%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企業繳費劃入比例為3%
哪些人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女55;男60),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以上;
1988年7月日《規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人員,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0年以上。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2、個人賬戶養老金標准:本人賬戶儲存額的1/120;
個人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